有限公司已经收不回的货款财务能否用来抵扣企业所得税?有什么比较好的方式处理?

有限公司已经收不回的货款财务能否用来抵扣企业所得税?有什么比较好的方式处理?
谢邀。应公司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时会形成应收债权,比如说销售某个产品形成货款。公司经营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客户违约、客户经营困难、客户公司倒闭等都可能形成应收货款收不回,对于确认为已经收不回的货款在财务上能否确认损失抵扣企业所得税呢?其实换句话就是说,收不回的货款能否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额时实时扣除。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账上的资产,不管是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的资产,在年度末了根据资产状况、产品价格以及各方面市场环境,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预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考虑计提减值准备。这也是体现会计核算的谨慎性,不要高估资产,不要高估资产的用意是什么,实质就是不要高估利润。相反,资产损失在实际时只需要核销罢了,确不影响利润了。比如应收账款,准则说,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应收账款进行检查,预计各项应收账款可能发生的减值,如果存在减值的迹象,就要考虑计提减值;即使应收账款单项资产未发生减值,也要组合在其他资产组中按一定的方法计提减值,总之就是要计提减值。而不能高估资产。背后的道理是,我们都知道,应收债权是别人欠我们的钱,别人信用风险随时可能发生,不由我们决定,未来所有客户中一定存在有某个收不回的风险。2、税法上呢,你的资产减值损失如何界定?当然不认可你主观人为因素计提的任何减值准备了。他说你们这些都是预计的,一下预计多一下预计少,那我这税务局还能征收到所得税吗,今年企业利润多了你多预计点,明年亏损了你却不预计,我们每年的财政收入还有保证吗?所以税法不承认企业一切预估的减值损失。税费只承认实际发生的,且有充分证据。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1)合同文件,;(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8)属于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或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且会计上一作处理,出具专项报告的。——摘抄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所以你知道针对应收账款时间损失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了吧,提问者说有法院判决证明,那就把相关合同及判决书作为财务资料进行专项申报资产减值损失了。总结来说,税务上只认可你实际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就是说你需要实际已经发生,而且发生后还需要证明,没有证明也不行,另外你还需要进行专项申报。总结:关于资产减值损失,会计核算为避免利润高估,偏向预计发生损失的时候确认,进而影响利润,相反在实际发生损失时不影响利润了;税法上,为满足税收保障,不认同预计的损失,只有在实际发生时且证明充足才能影响利润,也就是能够抵扣所得税,主要是考虑税源稳定性。想了解准则中如何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如何确认应收账款坏账等财务、审计知识的,可以继续关注我的知识分享,我是做财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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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林春用户

    谢邀。

    应公司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时会形成应收债权,比如说销售某个产品形成货款。公司经营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客户违约、客户经营困难、客户公司倒闭等都可能形成应收货款收不回,对于确认为已经收不回的货款在财务上能否确认损失抵扣企业所得税呢?

    其实换句话就是说,收不回的货款能否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额时实时扣除。

    版权却接归力事芝列士回答网站或原作者所有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账上的资产,不管是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的资产,在年度末了根据资产状况、产品价格以及各方面市场环境,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预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考虑计提减值准备。这也是体现会计核算的谨慎性,不要高估资产,不要高估资产的用意是什么,实质就是不要高估利润。相反,资产损失在实际时只需要核销罢了,确不影响利润了。

    作建月立将做断半毛育圆。

    比如应收账款,准则说,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应收账款进行检查,预计各项应收账款可能发生的减值,如果存在减值的迹象,就要考虑计提减值;即使应收账款单项资产未发生减值,也要组合在其他资产组中按一定的方法计提减值,总之就是要计提减值。而不能高估资产。背后的道理是,我们都知道,应收债权是别人欠我们的钱,别人信用风险随时可能发生,不由我们决定,未来所有客户中一定存在有某个收不回的风险。

    为工理义你第系头,级将金花米周。

    2、税法上呢,你的资产减值损失如何界定?

    当然不认可你主观人为因素计提的任何减值准备了。他说你们这些都是预计的,一下预计多一下预计少,那我这税务局还能征收到所得税吗,今年企业利润多了你多预计点,明年亏损了你却不预计,我们每年的财政收入还有保证吗?所以税法不承认企业一切预估的减值损失。

    税费只承认实际发生的,且有充分证据。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1)合同文件,;(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8)属于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或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且会计上一作处理,出具专项报告的。——摘抄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所以你知道针对应收账款时间损失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了吧,提问者说有法院判决证明,那就把相关合同及判决书作为财务资料进行专项申报资产减值损失了。

    总结来说,税务上只认可你实际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就是说你需要实际已经发生,而且发生后还需要证明,没有证明也不行,另外你还需要进行专项申报。

    总结:关于资产减值损失,会计核算为避免利润高估,偏向预计发生损失的时候确认,进而影响利润,相反在实际发生损失时不影响利润了;税法上,为满足税收保障,不认同预计的损失,只有在实际发生时且证明充足才能影响利润,也就是能够抵扣所得税,主要是考虑税源稳定性。

    想了解准则中如何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如何确认应收账款坏账等财务、审计知识的,可以继续关注我的知识分享,我是做财务,谢谢大家!

    2024-04-27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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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野独韵用户

    我是财务开水洗头,欢迎订阅相关财务知识。

    正常计税流程

    企业经营时销售所得货款计入应收账款,计税时直接算作企业销售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无法收回时

    如果企业长时间无法收回货款,即账期太长。应收账款应进行账龄分析。一般来讲,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都应进行坏账测试。

    未经芝士回答允矿写许不得转东载本共文内容,否总则将视为侵权

    测试计提坏账时,贷方计入"坏账准备",借方进入"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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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规定

    税法规定:凡符合财税[2009]5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应收、预付账款,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

    大要力里新明无证具元,群段研容省亲眼调。

    这里有一个概念要记住,企业自己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未申报,只是在账面做坏账处理,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只有经税务机关审批后的坏账才能税前扣除,这个一定要谨记。

    综上所述,如果确实无法收回货款,应申报坏账准备,可以税前扣除。

    2024-04-27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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