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试点的房产税是不是就是物业税?

房产税并不是物业税,二者存在区别。从来源历程上看,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依照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曾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这是物业税第一次进入大众视野。国发〔2009〕26号文也提出2009年要研究开征物业税。从征税对象等要素来看,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为房产,即有屋面和护围结构的场所,地产、加油站罩棚都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征税;“物业”是指房地产及其附属物,物业税是对房地产征收的一种税,此概念主要在香港和东南亚一些国家使用,类似于西方国家普遍开征的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属于财产税,但在香港仅仅对有租金收入的经营性房地产征收物业税。从计税依据来看,房产税按房屋的计税余值(自用房屋)或租金收入(出租房屋)为计税依据,仅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广义上的物业税包括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狭义上的物业税只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国之前要开征的物业税属于狭义上的物业税,物业税税制相对完整,分布于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和保有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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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卓贤用户

    房产税并不是物业税,二者存在区别。

    从来源历程上看,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依照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曾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这是物业税第一次进入大众视野。国发〔2009〕26号文也提出2009年要研究开征物业税。

    从征税对象等要素来看,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为房产,即有屋面和护围结构的场所,地产、加油站罩棚都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征税;“物业”是指房地产及其附属物,物业税是对房地产征收的一种税,此概念主要在香港和东南亚一些国家使用,类似于西方国家普遍开征的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属于财产税,但在香港仅仅对有租金收入的经营性房地产征收物业税。

    芝士回答,铁版权必究,取未经许可,不步得得转现载

    从计税依据来看,房产税按房屋的计税余值(自用房屋)或租金收入(出租房屋)为计税依据,仅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广义上的物业税包括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狭义上的物业税只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国之前要开征的物业税属于狭义上的物业税,物业税税制相对完整,分布于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和保有的各个环节。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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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浩用户

    房地产税的表述不完全准确。应该是房地产超额持有使用税,或者是房地产高消费税。该税种的作用和目的,一是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限制和减少过渡的土地资源的浪费。二是调节贫富差距,降低贫富悬殊指标。三是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提高低收入住房的保障能力。超标持有超额消费,这些人群得到了高标准享受,有能力有义务有责任为社会多贡献。普通百姓中低收入人群是免税收的对象。这样对于铲除炒房客,减少住房空置率,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率,保障住有所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于完善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具有深远意义。

    2024-03-29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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