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历史上,有哪些害人害己的行为?

战争历史上,有哪些害人害己的行为?
1940年7月起,重庆军事委员会以参谋总长何应钦、副参谋总长白崇禧的名义,向延安方面提出关于“八路军和新四军的作战区域”问题,同时附带一个近乎命令式的要求:“八路军和新四军之各部队,限时全部开到河北、察哈尔两省以及山西北部地区,并将新四军纳入第18集团军作战序列”。归根到底,这是那位蒋某人要进行所谓的政治设防,不允许我军继续活跃在华中及其华东地区。(新四军军长叶挺)何应钦的命令还包括:无论八路军还是新四军的部队,今后非奉军事委员会命令不得擅自越出“规定之地区”,同时“第18集团军除编为三个军六个师(两旅四团制的整理师)和三个补充团外,可再加两个补充团,不准再有支队建制,新四军编为两个整理师”。这就意味着,要求已经在敌后形成有利态势的八路军和新四军,放弃通过艰苦奋战和浴血牺牲换来的大片抗日根据地,全线后撤并自我缩编。从战略层面上讲,这等于极大解除了侵华日军在后方战场上所面临的兵力空虚局面和军事压力,与助敌为虐无异。甚至连日军情报部门都对这一命令大感意外,南京的“中国派遣军”、北平的“华北方面军”各级参谋部门,昼夜研究重庆方面的真实意图,却仍然没有判断出来:重庆政府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真会下令中国抗日军队自相残杀。(新四军政委项英)而重庆方面的军事部署却是紧锣密鼓,不仅调动第八战区胡宗南部封锁陕甘宁边区、还密令第三战区顾祝同部从抗日前线抽调部队包围皖南地区,同时再令汤恩伯第31集团军和李品仙第21集团军(原属第五战区)向东移动,准备配合苏北的韩德勤向华中地区的八路军、新四军发起进攻,同室操戈的罪恶企图显露无疑。1940年12月9日,重庆军事委员会下达最后通牒式的命令:长江以南之新四军,全部限于本年12月31日开到长江以北地区,明年1月30日前开到黄河以北地区作战;现在黄河以南的第18集团军所有部队,限本年12月31日止,开到黄河以北地区。同时还给新四军北移专门规定了路线,那既是一条陌生的路线,也是一条危险的路线。(新四军参谋长周子昆)为了顾全抗日大局,新四军军部率领一个教导团、一个特务团和第一、第二、第三纵队的各两个团共9000余人,于1941年1月4日起在叶挺和项英的领导下开始北移。两天后的1月6日,当新四军部队到达皖南泾县茂林地区时,遭到第三战区顾祝同所部的八个师(第32集团军上官云相为总指挥)70000余人的突然袭击,新四军除2000余人突围成功和少数被俘外,大部壮烈牺牲,这就是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重庆方面和蒋某人单方面认为,他们这种无耻的行径必然得到侵华日军的“默契配合”,短时间内日军不会在正面战场对重庆政府军发动攻势。而事实却是严重打脸,由于华中敌后战场的新四军暂时无力继续牵制敌人,日军迅速抓住这个机会从华中向华北大举增兵,目标则对准了黄河以北、被他们称为“华北盲肠”的中条山防区。(参谋总长何应钦)日寇原本在中条山附近只有第35(豫北)、第36(晋城)、第37(运城)三个警备师团,以及临汾方向上的第41师团,这四个师团还要分出相当兵力对付八路军部队,因此是无力大规模进攻中条山防区的。然而“皖南事变”的发生,使日军得以从南昌抽出第33师团、从苏北抽出第21师团以及大量特种兵部队,集结在中条山一线的日军顿时增至10万人以上。1941年5月7日深夜,在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多田骏和第1军司令官筱冢义男的统一指挥下,日寇纠集六个师团、两个半混成旅团的兵力,采取“中间穿透、四面合围”的战法,对第一战区的中条山阵地实施猛烈进攻。卫立煌麾下的两个集团军20万人迅速土崩瓦解,其中阵亡42000余人被俘35000余人,其他大部溃散,第一战区黄河以北的前进阵地不复存在。(第三战区顾祝同)中条山会战于是被蒋某人称为“抗日最耻辱一战”,而这次战役日军能够在华北调集重兵,完全是“皖南事变”带来的恶果。日军在击破第一战区中条山防区主力后,又得以集中力量“扫荡”八路军华北各抗日根据地,中国的抗战形势由此进入最艰难的时期。重庆政府和蒋某人的所做作为,属于彻头彻尾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如此“害人害己”的行径,也在抗日战争史上留下极不光彩的一页。实际上,重庆方面还有进攻陕甘宁边区、以及中原地区八路军和新四军的原定计划,但是日军的大举进攻令其灰头土脸,并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同时也遭到举国上下的痛斥。遂不得不改变初衷谋求联合抗敌,在国际国内的巨大政治压力下,没有将恶劣的害人害己行径进一步扩大化。(第一战区卫立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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