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将储户500元存款打成500万,储户在三天内挥霍完,责任在谁?怎么追回?

银行职员将储户500元存款打成500万,储户在三天内挥霍完,责任在谁?怎么追回?
谢谢邀请!银行存款由于银行职员的失误错将储户的500元存成500万元,也许很多人可能会说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其实我也认为不可能,毕竟不是把500打成5000,而是5000000元呢?可想而知这根本就不是“手一滑”多个0的问题。没有哪个银行工作人员会犯下如此愚蠢的错误。但是,我们就假设确实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银行会怎么办呢?说实话,现实中把1万元打成10万元的确实有过,其实就是系统里面多一个0,有时候银行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大意,或者手一抖多打一个0完全有可能。而您说的500打成5000000可是多出来4个0呢?呵呵,难道这不是有意为之,谁会信呢?通常这种情况下,银行必定会在当天拢账时就可以发现,也一定会第一时间联系储户的,如果储户配合并将这个钱还给银行,则一切好说但要是拒绝,甚至失去联系以至于像题主所谓的“挥霍掉”,那就是犯罪行为。在银行存款,多给客户的钱,该不该还银行?银行不小心多打给储户的钱,千万不要以为是天上掉馅饼,认为这完全是银行自身失误造成的,跟自己并没有任何关系,既然钱打给自己的账户就应该属于自己。更有甚者,还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归还银行。但我要告诉你,虽然银行犯错在先,这个责任也由银行来承担,但多出来的钱本身还是银行的,并不是客户的,就算银行失误多打给你,那你也没有权利支配这笔钱。如果客户把多打的钱挥霍掉,或者拒绝归还,那就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这个多打的钱只要没有正当理由,那就根本不属于客户所有,是“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明确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主体”,也就是说,应该积极配合银行把钱退回去。但如像本题中客户挥霍掉,那就造成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的量刑标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则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总之,打多一个0的情况会发生,但要多出4个0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如果“有幸”真的发生了,千万别三天就挥霍掉,因为那根本就不属于你的钱,会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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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凡雅用户

    谢谢邀请!

    银行存款由于银行职员的失误错将储户的500元存成500万元,也许很多人可能会说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其实我也认为不可能,毕竟不是把500打成5000,而是5000000元呢?可想而知这根本就不是“手一滑”多个0的问题。没有哪个银行工作人员会犯下如此愚蠢的错误。

    但是,我们就假设确实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银行会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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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现实中把1万元打成10万元的确实有过,其实就是系统里面多一个0,有时候银行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大意,或者手一抖多打一个0完全有可能。而您说的500打成5000000可是多出来4个0呢?呵呵,难道这不是有意为之,谁会信呢?

    通常这种情况下,银行必定会在当天拢账时就可以发现,也一定会第一时间联系储户的,如果储户配合并将这个钱还给银行,则一切好说但要是拒绝,甚至失去联系以至于像题主所谓的“挥霍掉”,那就是犯罪行为。

    在银行存款,多给客户的钱,该不该还银行?

    银行不小心多打给储户的钱,千万不要以为是天上掉馅饼,认为这完全是银行自身失误造成的,跟自己并没有任何关系,既然钱打给自己的账户就应该属于自己。

    更有甚者,还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归还银行。

    但我要告诉你,虽然银行犯错在先,这个责任也由银行来承担,但多出来的钱本身还是银行的,并不是客户的,就算银行失误多打给你,那你也没有权利支配这笔钱。

    如果客户把多打的钱挥霍掉,或者拒绝归还,那就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这个多打的钱只要没有正当理由,那就根本不属于客户所有,是“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明确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主体”,也就是说,应该积极配合银行把钱退回去。

    自内你么公直光教科空究除标查按育照。

    但如像本题中客户挥霍掉,那就造成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的量刑标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则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打多一个0的情况会发生,但要多出4个0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如果“有幸”真的发生了,千万别三天就挥霍掉,因为那根本就不属于你的钱,会犯法的。

    有化高好只通农导,增车每米复容委价。

    2024-05-04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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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明煦用户

    500存款打成500万,被储户三天挥霍光,责任肯定在储户,没办法追回,只能诉诸法律,从纯粹法律角度讲,储户这属于不当得利,非法占用他人财产。因此,储户肯定犯法。问题在于储户能三天挥霍光500万,肯定是买房买车之类的大宗动产或者不动产,应该比较容易扣押其挥霍买入的资产,而一些诸如食品服装等估计扣押价值也不大了。

    这个案例我更想说的是,储户的责任肯定是确定的,问题在于题主的这个案例不真实,可靠性低。假设,题主说500打成5000,可能性就比较大。

    而我想说的是“离柜概不负责”这个事,在法律角度属于“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或者“单方得利”,属于无效条款,但是,为什么在我国,往往会在官司中银行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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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储户取现,离开银行后发现少一两百,或者有一两张假钞,都属于储户责任,因为“离柜概不负责”,排除事情真相比如少一两张或者有假钞的确难以认定事情以外,“离柜概不负责”的确属于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这个体现了我国的银行的强势和司法的偏向和不公平。

    和发高自命品式流九给光达积报集装办青克。

    类似的事情比较多,比如,动车,明明是一样的钱,因为没票源,有的人只能买票却无座,却不按站票价格出售。明明是动车作为服务方,却按照类似银行的“格式条款”行事。

    因此,面对题主的这个问题,我首先想说的不是500万挥霍光,因为事实是真实的可靠性太低,500打成5000是完全可能的,挥霍5000银行损失不大,扣款和起诉也容易,问题在于银行自己出错,既然“离柜概不负责”,凭什么储户要被追责,且一定是储户责任,这点,才是值得社会舆论重点关注和讨论的。

    2024-05-04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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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钟又莲用户

    二十年前我亲自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当时我带一亲戚家孩子去外地上大学,亲戚把两万块学费现金交给我,到了城里上长途车之前,考虑带现金不安全,于是选了家就近的银行存了。当时我把一扎钱递给营业员并说存两万,随即又准备拿五百准备补充到之前从那扎钱里已经抽出来用掉了的差口,可这时营业员问我说存两万是吧?我说是,说完她就直接打存单要我签字。我当时懵了一下,然后第一反应是我抽出来用掉的五百不是从要存的那扎钱里抽的,所以还庆幸自己的大意没造成损失或麻烦。可是到了大学准备取钱报名时,银行总是告知钱没到账,第二天才被存钱的银行联系上,说我的存款少了五百……经过一番沟通,我主动叫朋友到那银行补齐差额五百,三小时后才取款顺利完成了报名手续。

    本人始终奉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千万别乱想!

    2024-05-04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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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争用户

    问题在于银行霸王条款对双方的公平程度,不是500万,那是5万或者5千可以吧? 现在的逻辑是柜台给少了,离开柜台无责任,给多了个人用了这钱就是非法侵占。 换句话说银行不会错,银行出了错个人要包容,否则就可能违法。普通嫖娼违法,包二奶不违法,你有钱就不会错,你穷就会错一个道理。你要跟银行讲道理,除非你比银行牛,银行都惹不起你。

    2024-05-04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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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栩诺用户

    说起这事情,我在25年前在潮阳建行里,我也有过这样的事,当时我办好事去乡下帮妈冬天种油菜去,没发现卡上多了5000千,我存款5000千怎么卡上一万,当时卡上是用笔写的,银行没电脑也没摄像头。我晚上接到电话就跟对方说别急,我看一下卡如果有这事我明天一大早就过来退给银行这不属于我的钱,我一看卡真的5000写成10000对方急的很,我天亮我就拿着卡去银行,银行员工做事难免有错,大家都要有个体谅,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2024-05-04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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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郝白莲用户

    责任在储户

    虽然银行职员工作上失误,将储户500元打成500万元,也不是储户挥霍的理由。

    做人要讲诚信。自己仅存500元,而变成了500万元,是500元的1万倍,不是一夜爆富,而是几分钟爆富。做为诚实人不能抓住别人的失误不放应该当面向银行职员提出,请求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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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户的行为,从民法角度上讲是不当得利。什么叫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此储户无缘无故多出4999500元,没有法律根据自己不知道吗?不是自己合法收入怎能挥霍呢?

    储户因挥霍银行存款金额特别巨大,是否构成犯罪?先说什么罪名。

    在个他于同能些热争思采空难省标专满。

    是金融诈骗吗?我逐条对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至二百条,似乎不够贴切。说他是不明财产来源罪吗?巜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予以追缴"。这条对这储户来说比较适用,因这4999500元是不明财产来源。但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此储户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就不能适用这条。

    有出分种等性重或第解,决压至完众育。

    找遍巜刑法》没有"不当得利罪"。这几个罪名按这个储户头上都不合适。要说他挥霍了4999500元,还没犯罪,真便宜他了。

    为此建议法学研究专家可否研究一下"不当得利罪","挥霍国家财产罪"。

    此储户能够非法占有4999500元,3天内将其挥霍掉,与那位银行职员渎职有关。按照巜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违法本法规定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记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巜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处刑。

    现在银行内部风险防控机制越来越严密了,出现500元打成500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储户3天将其挥霍掉己不大可能。

    如何追回此储户挥霍掉那500万?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对此储户的不当得利,受损失人即银行可以请求储户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该储户的不当得利视为债务,必须归还。

    银行可向法院起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划拔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变卖其财产,直到那挥霍掉的500万,并偿还其利息,罚息。绝不能让占国家便宜的不法分子得逞。

    2024-05-04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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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佳鑫用户

    提这个问题的一定是没有在银行工作的人,首先,现有的中国银行系统下,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因为超过一定的金额需要行长指纹,如果是存款,500万基本上是VIP贵宾专用通道,这就更做不了假,普通的窗口你也存不了500万

    银行每天都对账的,这笔金额的差距那么大,一下子就发现了,还有员工在输入的时候也不会太可能犯这个错误,相差太大,除非有意为之

    所以这类事情基本上上不会发生,你说atm出故障或许有可能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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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人工服务大笔金额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时来自应重你代文知放决术转具林验眼始价。

    2024-05-04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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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瑶瑶用户

    这个都不用讨论,银行有着很明确的规定来保护自己,同时把自己的过错转嫁出去,风险降到最低,比如王某在银行柜台取钱,取了一万块钱,银行少给了500,王某回来要,柜台上写着离柜概不负责,但是银行多给了500块钱,王某被被按侵占银行财产被处理。

    2024-05-04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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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麒行用户

    这种情况我认为不可能发生,去银行存10万块钱,还得主管授权审核,500万这么大的数目银行工作人员不可能弄错,你以为银行工作人员都是白吃饭的啊,再说了500万三天挥霍掉,干啥三天能挥霍500万?买房买车就是给现金三天也不一定能到手吧,再说了即使到手了银行也可以报警把车房冻结封存,所以你的问题就是扯几把蛋,没实际意义。

    2024-05-04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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