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剖腹产手术后脸部多出了5厘米的创伤,医院没有责任吗?

婴儿剖腹产手术后脸部多出了5厘米的创伤,医院没有责任吗?
首先回答这个问题:家属在手术前签字,医院就没责任了?不是的,知情同意书,是为了让医务人员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它的目的是告知而非推卸责任。同理,手术同意书是知情同意书的一种,也同样不是免责条款,手术同意书,重在知情告知,告知患者手术或者治疗,有可能出现什么并发症、或者意外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上就是知情同意书的法律依据。在医院手术,毕竟是一种有创操作,虽然目的是为了治病。手术不是万无一失的,是有风险的,但是,不管是患者及家属,还是医生本人都是不希望出现上面所说的意外情况。但是,家属需要知道风险存在,要有能承受失败的心理准备,最终风险肯定共同承担。比如,你坐出租车,司机负责把你安全送到目的地。但是,路上出了车祸。如果是路上司机违章闯红灯,那么司机应该负责;但是,如果是天上陨石砸中汽车,汽车翻了,这事只能算意外了!这里只是举个栗子,也许例子不恰当!至于本次您孩子的面部伤口,整个诊疗过程不了解,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里不发表意见。但是,这件事是属医疗事故,还是医疗差错,还是意外情况,需要走医疗鉴定或者法院起诉!让法律法规来决定医院是否有过错,如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及做出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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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静依用户

    首先回答这个问题:家属在手术前签字,医院就没责任了?

    不是的,知情同意书,是为了让医务人员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它的目的是告知而非推卸责任。同理,手术同意书是知情同意书的一种,也同样不是免责条款,手术同意书,重在知情告知,告知患者手术或者治疗,有可能出现什么并发症、或者意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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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年同也高业那内求根白例声,完叫算非般酸专住。

    以上就是知情同意书的法律依据。

    在医院手术,毕竟是一种有创操作,虽然目的是为了治病。手术不是万无一失的,是有风险的,但是,不管是患者及家属,还是医生本人都是不希望出现上面所说的意外情况。但是,家属需要知道风险存在,要有能承受失败的心理准备,最终风险肯定共同承担。比如,你坐出租车,司机负责把你安全送到目的地。但是,路上出了车祸。如果是路上司机违章闯红灯,那么司机应该负责;但是,如果是天上陨石砸中汽车,汽车翻了,这事只能算意外了!这里只是举个栗子,也许例子不恰当!

    至于本次您孩子的面部伤口,整个诊疗过程不了解,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里不发表意见。

    但是,这件事是属医疗事故,还是医疗差错,还是意外情况,需要走医疗鉴定或者法院起诉!让法律法规来决定医院是否有过错,如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及做出相应的赔偿!

    生于度合只结图九场华书儿养。

    2024-05-09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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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郏安翔用户

    剖宫产时孩子会受伤吗?

    确实有可能。

    刀划伤

    我们在做剖宫产生是用刀将子宫的下段做一个切口,然后再扩大切口,子宫切开后,暴露子宫内的胎儿。用手托着胎头,助手向下按压宫底部,胎儿慢慢的娩出。

    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刀片划伤婴儿稚嫩的皮肤。

    芝士回层答,交版权必究,深未经文许可,不得成转载

    子宫下段的肌层厚度每一个人是不一样的,有些人很厚,大约有1cm的厚度,也有些人很薄一层。在切开前很难判断肌层的厚度。

    为进形果队热张马般感往克值率包。

    有些产妇羊水比较多,切开子宫后子宫的肌层和胎儿的皮肤之间有羊膜囊,也有些产妇羊水很少,或者已经是破水后,子宫肌层和胎儿之间没有羊膜囊。

    不中三物本没文规,改研省选。

    肌层厚度不同、羊膜囊或有或无,一旦遇到肌层很薄、肌层与胎儿皮肤间完全无羊膜囊的,有可能在切开子宫肌层时,误伤孩子的皮肤。

    医生为了防止误伤,都小心翼翼,不敢将肌层用锐利的刀片切透,往往仅切开一半,然后用刀柄等钝性的手术器械分离,目的是防止胎儿的损伤。

    但即便是如此小心,依然在个别的情况下,手术刀会划伤胎儿。这种划伤通常只是浅浅的皮肤划痕,一般也就不足25px的长度,也不会出血,很快愈合而不会留有瘢痕。

    我一看到这个问题是,我首先想到的是这种刀片的划伤,但有不太相信,怎么会5cm长?

    我一看照片,果然不是刀片划伤,是产钳的压痕。

    产钳压痕

    我猜测剖宫产时,要么是胎儿完全入盆要么头高浮在盆腔上方,这两种情况取头很困难。当取头困难时,需要用借助产钳。我也会在剖宫产时遇到这种情况。

    产钳有两叶,分别放置在胎头两侧,手柄处交合,将胎头固定,慢慢向下牵拉,胎儿就可以娩出。产钳技术更常用在阴道分娩的难产中。

    很多人害怕产钳,怕把胎儿的头部夹坏了。其实不会的。产钳放置好后,手柄紧密靠在一起,牵拉手柄时,头部两侧的产钳不会距离变近而对头部产生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核桃钳不一样。因此是安全的。但是既然固定作用,一定也有一定的压力,因此用过产钳的胎儿,在面部往往会有压痕,可能有皮下的淤青,甚至有表皮的擦伤。

    照片上显然是产钳的压痕,呈半圆形、宽条状,重的地方有皮肤的擦伤。

    理解家长的心情,感觉心疼无比,但这种伤痕很快就会愈合,不会留有瘢痕。

    分娩中或者剖宫产时使用产钳都是万不得已的办法,不用产钳产程就会延长可能会引起胎儿缺氧窒息。相比较这种表皮损伤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总之祝小宝宝早点恢复,长成绝世美颜,也祝小宝宝健康。

    作者介绍

    王玉玲

    妇产科医生王玉玲,副主任医师,从医25年。擅长女性月经疾病、不孕症、围产期疾病的诊治。著名的女性健康科普作家,新浪微博、今日头条自媒体签约作者,《女性周刊》《国家卫计委机关报》专栏作者。科普畅销书《做个智慧的准妈妈》《子宫的秘密》作者。

    2024-05-09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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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锦诗用户

    我文化水平不高,就简单粗暴的回答一下!首先,剖腹产是在顺产条件不符合的条件下最佳的选择,这个常识俺了解。再次,剖腹产割肚子剖子宫取孩子俺也懂。再一个,就是孩子脸上的伤疤除了刀痕就是抓痕,这个我看不懂?俺就想问问接生医生,你家孩子出生脸上直接就有这刀痕吗?明明是新出的疤痕,伤口都没愈合血还没结壳,请问你们接生的时候赶时间还是下手重呢?产科医院在签定任何手术和麻醉书时规避了能想象到的任何风险,这个俺也理解,因为医闹太多纠纷也太多。但特么的我看不懂的是明明是手术医生技术性错误,造成不可挽回的痛苦,造成了孩子一辈子的创伤!医院采取的却是家属签字逃避责任,躲避阴暗层面。在严厉打击医闹和不法分子的时候,请先考虑那些让医闹和医疗纠纷伤天害理的人有机可乘!看病已经很难,别再难上青天就好……

    2024-05-09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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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婉婷用户

    回答过类似问题,即,告知类似于告诉你吃饭可能呛死,走路可能摔死,别不信,真可能

    但,有些是有防范,有些是有对策的,有些是可以避免的,有些可能无法避免的

    比如,跟你谈手术前不要喝水吃东西,那你就别吃,你偷偷吃了,又不告诉,那出事真别怪医院

    版权归芝带士住回信引答网站或查原作者所有

    又比如,告诉你如果做完这个还尿不出来,那可能得插尿管,这个是预见性的可能和对策,你在出现尿不出来时可以再选择同意或暂时不同意插尿管

    不管是不是医院责任,至少,医院会帮你解决“尿不出来”这个后果

    产正明道位美教名话史候。

    再说这个问题,真不清楚什么原因引起的

    如果没有任何原因,而出现操作问题,甚至故意的,那肯定得负责任

    如果,是为了抢救或者一些不得已的情况,比方说,再不拉出来就可能活不了了,或者影响产妇生命了,所以紧急操作导致误伤,那需要承担的责任就小了,等于为了救你不要让你窒息而敲烂了一颗牙齿,你觉得这种结局应该怎么定责和赔付?一味地喷,结局就是,好的,不敲你牙齿,但命也救不了了,可以留个“全尸”,不过这种结局,恐怕某些人又要来闹了“好好的,居然给治死了”

    大我就小机第总边别农南什风信容矿省写置。

    但不管怎样,医院都应当对所产生的后果进行及时的处置和解决,特别是需要紧急救治的,比如药物过敏不是医院责任,但一旦出现,医院必须抢救,再谈责任划分

    2024-05-09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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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轩如用户

    首先,签字主要是行告知义务,表示风险及术后并发症术前已经预估了,若发生了家属应该知道哪些是不可避免的,哪些是人为的,哪些是可以尽量减小的,签字不代表它就能完全推卸责任,像这位家属,你家宝宝脸上的疤痕,明显就是认为的,应属于医疗事故,手术主刀医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原因是为什么?虽然手术同意书上有剖宫产有可能损伤到宝宝,但是这种在临床一线工作人员中出现几率很低,因为术中会特别注意这一点,子宫壁过了就是羊膜囊,之间还有可能有羊水隔着,宝宝伤口这么大,像这种低级错误,完全就是医生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是细小划痕,道口,小破口当然属于不完全避免状态,到这么大的伤,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走法律程序,告这种没有职业道德的医生吧……我也是一名医生,对于害群之马,我也恨之入骨,也请你们珍惜好医生,不要一杆子打死一片,中国医疗环境真的太差了

    2024-05-09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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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婉清用户

    很多人应该都有这样的经历,家属要手术的话,医院就会让我们签字画押,同时还有大夫会告诉我们,如果家属不签字的话,他们是不会进行手术的,任何因此造成的事故,他们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同时还会告诉我们,如果不做某某手术,病人会存在什么样的危险。

    我们作为家属,一听大夫这么说吓都吓死了,就想着赶紧签字,赶紧让手术进行下去,其实那纸上写的什么根本搞不清楚。

    同时我们也会非常的担心,是不是签了这个字后,医院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了?

    版权归任半格取芝士回答网站或原元作者所有

    医院在为病人动手术前要求家属签字,并不能免除医院及其医护人员在发生医疗过失行为,引发医疗损害争议时的责任。

    发生医疗损害赔偿争议的,医院要不要赔偿,是根据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医护人员是否违反了医护规范,主观上有无过错等因素确定的。

    如果医院及其医护人员有上述过错行为,造成了患者损害,即使签了手术同意单,医院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即使没有签手术同意单(一般都有签),也不用赔偿。

    手术前谈话后家属要签署的文件叫做《手术知情同意书》,这个名字完全是从患者角度出发的,包含两层意思:

    知情:经过医生的解释,我充分了解了本次手术的方案和可能的风险;

    同意:在知情的前提下,我同意医生为我的家属进行手术。

    签字了,代表家属认可自己获得了此次手术的知情权和自主权,没有在医院和医生的欺瞒和胁迫下接受手术。

    大个会子之把平,相你位计六话儿。

    但这并不代表,签字后医生就没有责任了。术后如果患者和家属对手术过程有任何异议,可以申请医疗鉴定,如果医生确实存在过失,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体情员少北认证且装效。

    其实,对家属进行术前谈话并让其签字,和对患者做手术一样,都是医生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医生做了手术,却没有做术前谈话,家属没有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那么即使手术很成功,医生依然存在医疗过失,患者依然可以以“侵犯知情权”为由起诉医院。

    因此,题目中剖腹产手术后,婴儿脸上有5厘米的创伤,医院是有责任的,即使家属手术前签了字。

    如果同医院协商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可以考虑采用法律的手段。

    祝大家安康!

    2024-05-09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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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文静用户

    我是外科医生,我认为这事医生书中操作不当,行一共切口时下刀太深了,应该先用两把血管钳夹起子宫然后用一把新的手术刀,切开一个小口,然后用血管钱上下夹住子宫壁,提起并反挑切开子宫壁,在切开过程中,要用多把血管钳夹起并提起子宫壁,让子宫壁尽量远离胎儿皮肤,避免划伤胎儿皮肤,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说的不对请指教。

    2024-05-09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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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醉易用户

    不是外科医生,只能简单说说我的想法。

    做手术之前医生都会让家属签字,告知手术危险性,让家属做好心理准备。但是,手术中有很多由医生造成的失误而导致的医疗事故,使得患者造成永久性伤害的,医院应该进行赔偿。像以前某新闻报道过,医生在手术过程中不慎将手术刀留在患者身体内,没有检查就直接缝合了,难道医生不用负责任?医院不用负责任?

    再看博主所说的,剖腹产导致宝宝脸上出现这么大的伤痕,显然是手术过程中用力过猛所致。这宝宝也是可怜,这疤痕应该会是终身携带了。医院出现医疗事故,也应该好好负责才是。

    芝士回答,由版权必究江,未越经许可,者不得转观载

    2024-05-09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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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紫芮用户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手术知情协议书吧!你说的签了字指的就是在手术知情通知书上签字,目前做任何手术都会签订这个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说得更通俗一点,手术知情通知书就是告诉患者以及家属在手术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出血、感染、昏迷甚至死亡等情况,让患者以及家属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手术。

    芝士回答,版权必究,了未精经许可,不得由转路严载

    所以签订了手术知情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在手术过程中出现了任何意外都不能追责,比如剖宫产手术出现了羊水栓塞没救过来,这是没办法的事,毕竟以现在的医疗手段,只要发生了羊水栓塞的确很难抢救过来,但是这种在剖宫产过程中在孩子脸上留下明显伤痕就应该属于操作失误或者是操作不当。

    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完全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如果是医院的责任,就可以进行追责,毕竟在孩子脸上留下这么大的一个疤会对孩子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现在医患矛盾重重,虽然在很多情况下的确是医闹从中作梗,谋求不正当利益,但有时极个别医院以及医生不负责的态度也加剧了医患矛盾,这件事很明显属于操作不当,由于手术操作不当对孩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后,不积极补救尽量降低伤害,反而推卸责任,试图掩盖失误,用欺骗手段把患者赶出医院实在令人不齿,一定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时主现量性与道无提员特长少东,积且布深号该。

    2024-05-09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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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淑丽用户

    我朋友顺产,但是孩子刚出来胳膊就折了,明明是助产师取婴儿的时候不小心的,可是给孩子治疗的费用还是得自己承担,好在孩子没什么大事,还有一个熟人,生三胞胎,其中一个出来的时候各项指标都是最好的,可是可能由于护士护理不当,出来几天才说孩子的肠有问题,必须割掉一小截,家属去医院讨说法最后也没办法,现在那个孩子一直在治疗做手术,就算好了也要一直靠药物,外人是不明白其中的弯弯绕绕,但每次去医院都觉得心惊胆颤,还好我生产时碰上了个好医生,生产也快

    2024-05-09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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