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学的理论物理老师是我们系上的一位老教授,他教导我们,只要别人先动手,就要给予还击,实在打不过,迅速撤离现场并报警是最好的办法。 老教授16岁参军,在部队里学的无线电知识,由于学习刻苦努力,被推荐到军事院校继续深造,完成学业后,回到部队继续工作,由于他的刻苦钻研,发表了很多学术论文,有一部分理论也编进了大学物理教材。 老教授也给我们讲了,他在部队里和地方上的闲杂人员打架的事,由于闲杂人员先动手,他们把闲杂人员打得满地找牙,回部队后还受到表扬。 老教授的话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记得大二那年,放暑假回老家,我挤上了一辆中巴车,找到了自己座位,座位上坐着一位身材魁梧的男人,我说这是我的座位,麻烦你让一下,他看了看瘦小的我,没有理会,我再一次很有礼貌的对他说,请你让一下,这是我的座位,他突然站起来对我吼道,你的座位,你的座位怎么了?老子坐的就是你的座位,他一把把我抓住,嘴里骂着难听的话,还不断的推搡我,此时老教授的教导,突然闪现在眼前,如果不还手,肯定要吃大亏,我右手一勾拳勾住他下颚,左手一摆拳打在他脸上,顿时他被打蒙了,我迅速的下了车,离开了车站,边走边想老教授的教导,还真有一定的道理,不然今天吃亏的肯定是我。后来我把这件事讲给孩子听,孩子认为我做得对,我反问孩子,如果是你遇到这件事该如何办?他用几个字就回答了我:狠狠的打回去! 回复 廖子萱用户 我们大学的理论物理老师是我们系上的一位老教授,他教导我们,只要别人先动手,就要给予还击,实在打不过,迅速撤离现场并报警是最好的办法。 老教授16岁参军,在部队里学的无线电知识,由于学习刻苦努力,被推荐到军事院校继续深造,完成学业后,回到部队继续工作,由于他的刻苦钻研,发表了很多学术论文,有一部分理论也编进了大学物理教材。 老教授也给我们讲了,他在部队里和地方上的闲杂人员打架的事,由于闲杂人员先动手,他们把闲杂人员打得满地找牙,回部队后还受到表扬。 老教授的话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记得大二那年,放暑假回老家,我挤上了一辆中巴车,找到了自己座位,座位上坐着一位身材魁梧的男人,我说这是我的座位,麻烦你让一下,他看了看瘦小的我,没有理会,我再一次很有礼貌的对他说,请你让一下,这是我的座位,他突然站起来对我吼道,你的座位,你的座位怎么了?老子坐的就是你的座位,他一把把我抓住,嘴里骂着难听的话,还不断的推搡我,此时老教授的教导,突然闪现在眼前,如果不还手,肯定要吃大亏,我右手一勾拳勾住他下颚,左手一摆拳打在他脸上,顿时他被打蒙了,我迅速的下了车,离开了车站,边走边想老教授的教导,还真有一定的道理,不然今天吃亏的肯定是我。后来我把这件事讲给孩子听,孩子认为我做得对,我反问孩子,如果是你遇到这件事该如何办?他用几个字就回答了我:狠狠的打回去!芝士回答便,版权象必色究,未经六许可者,不得转载 2024-11-22 1楼 回复 (0) 花之语用户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你被别人打了,被别人欺负,必要的还手都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也是一种自我防卫。你不能任人宰割,任人欺凌啊!否则别人认为你这个人是软弱可欺,那么他的欺负殴打行为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就会升级,就会一发不可收拾。那就叫得寸进尺。其实在现实社会里,在现实的生活中,有很多人在做人时所秉持的基本原则就是得过且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首先从严格地约束自己开始,以和为贵,遇事以退缩、忍让为先,尽量不要去出风头,不要去招惹是非,不要去管闲事,不与别人发生争斗。管住自己的嘴巴,从而避免祸从口出,祸从天降。当然也不是一味地逃避,去当一个胆小怕事的懦夫,在关键时刻也不敢出手自卫。也就是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也是一个入世做人的血性原则,是老祖宗告诉我们的。尤其是当你感觉自己是无缘无故,莫名其妙地被别人欺负,被别人殴打时,当然是怒火中烧,忍无可忍,要奋起反抗了。别人殴打你,那是一种属于肢体接触的暴力攻击手段,会对你的身体带来伤害,如果你不还手,不自卫,就很有可能导致不可预测的严重后果。转载或者引用本文内容请两身注明来源因受于芝士海回答被别人殴打,在人们的眼里,常常是一种以多欺少,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霸道行为。是很多观众都看不惯,不能忍受的恶劣行径。是受害者本身也不能接受的故意伤害。在打人者心里,拳头就是硬道理,一切都要依靠力气,依靠拳头来说话,决定胜负和输赢。对于不讲理,不懂法律,不尊重法律,不敬畏法律的人而言。打架斗殴是解决矛盾冲突,解决问题的最简单,最直接的手段。在法治社会里,人们都懂得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动用拳头去殴打他人,就是故意伤害,一旦导致了伤害的后果,就涉嫌违法犯罪了。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手段去惩治那些施暴者,打人者。因此它所提倡的,就不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暴制暴。你可以采取自卫行为,但不能超出一定的范围。你一旦还了手,跟对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对方的暴力攻击,暴力伤害行为,性质就发生改变了。变成了暴力冲突,打架斗殴,互相攻击。你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受害者了。双方都有过错,只是存在责任大小的区别而已。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两难抉择。如果你不还手,就得要挨打。如果你还手了,问题就变得更严重了。事情就闹大了,局面就要失控,也许就会变得不可收拾了。 2024-11-22 2楼 回复 (0) 栎动我鑫用户 被打了不还手,这是懦夫的表现。但是被打了,反而把对方暴打一顿,这又是报复的表现。正确的方式是,被人打了,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处理。如果打人者还要打时,那么这的你可以还手实施正当防卫了。否则的话,如果别人打过你了,已经住手不打了,而你又将别人暴打一顿。那么这就不能称为正当防卫了,这就有一种伤害他人的故意,是应当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芝士回答,般商特版权必究,未经许可,根系不得转载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只有当自己的正当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才能够实施正当防卫。这也就是说,别人打你的时候,你为了避免被打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如果别人打过你了,这种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你就不能借口实施正当防卫,再打别人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如果别人打你了,你最好的方式就是先行躲避,躲避不掉可以自卫还击。但是如果别人已经打你过后了,你就不应该再报复他了。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警察依法查处,构成刑事责任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构不成刑事责任的,可以予以罚款拘留。并且对方因打人给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你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总之,防卫也应当依法进行,以暴制暴不可取。 2024-11-22 3楼 回复 (0) 逯春彬用户 如果被打了必须还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并且以高于她或他的气势还回去。小时候未上学之前我和一个不认识的小姑娘在大姐的校园里打了起来,互相薅住对方的头发,被拉开时各自手里攥着对方的一绺头发,脸也抓破了,家里人说我是打架玩命那伙的,但我轻易不打。大学毕业那年在家呆了几个月,我和嫂子赶驴车在别的村子卖秧苗,因为有人将木板子横在路上造成驴毛了,驴车撞在他家四轮车上,他家车灯撞坏了嫂子腿撞了一个大口子血直流。可那个男人让赔他车灯,不赔就卸驴扣留,争吵之下他要打我嫂子。我说:你打我嫂子一下我和你玩命,我不怕死,你卸驴我就将你套车上代替驴,不信你尽管试一试。你的错才导致的事故没让你治腿你就偷着乐吧,谁给你的勇气炸刺。在我不要命的气势下那个人就不嚣张了,事就拉倒了,谁也没赔偿谁。家人得知后问我咋那么厉害呢,我说我不想被人欺负,为了捍卫尊严我真可以玩命。这些年很多人领教外号小辣椒的厉害劲,辣而不泼 2024-11-22 4楼 回复 (0) 王献素用户 假如被人打了,我会对它说我没钱没房没车,你打错人了,我就会让它四脚朝天。报警进牢安享。 2024-11-22 5楼 回复 (0) 万明德用户 且不说“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这样的话。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总该没错吧?假如自己被打,或者自己的家人正在受到侵害,如果都不敢动手,这还是人?很多人可能会扯法律,但是你们一定要记住一点,法律它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的“滞后性”,这是无法改变的。总不能说别人正在揍你,你还想着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吧?即便是想依靠法律解决,那你在被侵害的过程中,也得有机会让法律知道你正在被侵害呀!假如没有这样机会,那如果你不还手,对方对你的侵害到什么程度,就无从而知了。芝士回答,真群版权必究精,未经许并可,不得度转载通过之前的于欢案,加上昆山的反杀案以及陕西的反杀案,昆山和陕西反杀案先不说,就拿于欢案来说,法律最终的判决还是违背了大众的意愿,违背了大众对正当防卫的认知!说的不好听点,就是判了一个于欢,失去了更多人对法律公平性的期望,其实这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年能小体样重立品管,基角金收采观办消标。什么是法律的公平公正?不是说教条的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条框框执行就是公正,毕竟条纹也是人制定出来的。假如这条律法违背了大众认知,又或者说它的执行让大众对其产生怀疑或者不满自己埋怨,那就说明这条律规是有问题的。毕竟我们生长在一个法治社会,人人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但有一点大家不要忘记,法律法规是为人服务的,他是维持公平公正的最有力的武器。 2024-11-22 6楼 回复 (0) 蓝葡萄用户 如果被打了应不应该还手,分谁打的,如果是父母和长辈打不应还手,不论错对,如果你做错事了,挨打是应该的,如果有理还被挨打,那就应该还手,有血性的男人都会还手,即然打不过也要还手,要有亮剑精神。 2024-11-22 7楼 回复 (0) 缪琪用户 西门观点:如果你被人殴打,却不还手,那就是纵容坏人!上小学的时候,被同学欺负,就还手了,把欺负我的同学打了一顿,结果被老师严厉训斥。芝士回答,版电权必应究气,未经许可,该不难得转载老师问我,为什么打他?我说他先打我。老师说,他先打你你就打他?你为什么不告诉老师?我说,他不让我走。不让你走就打?打人是不对的,知道吗?写检查。这在我的心灵深处留下深刻的观念,被打不能还手!刚刚发生的陕西‘’反杀案‘’当事人王浪在二审法庭上让人落泪的陈述‘’如果以后再遇到一次,我就站着不动。‘’也让我们真的很无奈。别人打你,甚至用刀砍杀你,你也不能还手。从家庭教育到学校教育再到社会环境,都在告诉我们只能挨打,不能还手,这是教育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大他地产定化还心利流级见,交节音容儿省划京。西方有些国家的父母不是我们这样教育孩子的,他们告诉孩子,如果有人打你,你一定要还手!但不是没有希望,之前的‘’昆山宝马反杀案‘’,法院最终判决当事者属于正当防卫,就是最好的例子,这个判决结果告诉我们,如果你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和侵害,一定要反击!所以,回答题主的问题:如果被打,绝对应该还手,不还手,就是对坏人的纵容!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是以他年产多之线报元今许织。 2024-11-22 8楼 回复 (0) 黎雅妮用户 是指孩子?还是指大人?大人另当别论,如果是指孩子,有三点联系:第一,看有没有精神伤害。如果没有就过去了,不要想着还不还手的问题;如果有就应该以精神安慰为要。第二,看有没有肢体伤害。如果没有,就别考虑还手了,干嘛!如果有就应该以疗伤为要。芝士回养答,版权必究,未经很经许可,先干不得转载第三,看有没有相互伤害。两个孩子相互进行的生长性的体能性的体育性的玩耍就别管,即使有点过格,那也是君子协定,并无大碍。 2024-11-22 9楼 回复 (0) 蓝色云用户 我说个最直接的你们都想知道的结果,1.如果你被打了,你要是有工作怕留下案底你就跑,挨打两下报警,之后去医院,最后鉴定,你就是被害。2.如果你被打了,你没工作也不怕拘留,就打回去,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打完你俩都有伤,看谁能够轻伤,够轻伤的刑拘,够轻微伤的行政拘留。3.如果你被打了,你怕留案底,你还很有钱,那就打回去,打完对面不怕拘留,你怕了,那就拿着钱去找被打的和解。这就是花钱的结果。未经芝士回答允许不得转学载打族本文内何容过,否则将视为侵权4.如果你被打了,最正确的方法是别逞一时之勇,谁也不知道对面会不会动刀,我们都是家里的一片天,别因为一件小事就失去所有,第一时间报警,警察来之前尽量躲避伤害,警察来了控制场面会告诉你去医院,一般挨打几下会轻微伤。这样你也不会太吃亏,还把对面的送到了有案底的行列。现在如果受过刑事处罚的子女以后的考公务员,当警察,当兵政审都不会过。所以打架就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结果,赢了进班房,输了进医院。咋整也占不到便宜。有那时间不如多赚钱为家里改变是生活环境,有钱了你连和别人吵架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你去的地方一般人去不起,去的起的不会打架。用部家体平各程图认场华才米广复素市。 2024-11-22 10楼 回复 (0)
我们大学的理论物理老师是我们系上的一位老教授,他教导我们,只要别人先动手,就要给予还击,实在打不过,迅速撤离现场并报警是最好的办法。
老教授16岁参军,在部队里学的无线电知识,由于学习刻苦努力,被推荐到军事院校继续深造,完成学业后,回到部队继续工作,由于他的刻苦钻研,发表了很多学术论文,有一部分理论也编进了大学物理教材。
老教授也给我们讲了,他在部队里和地方上的闲杂人员打架的事,由于闲杂人员先动手,他们把闲杂人员打得满地找牙,回部队后还受到表扬。老教授的话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记得大二那年,放暑假回老家,我挤上了一辆中巴车,找到了自己座位,座位上坐着一位身材魁梧的男人,我说这是我的座位,麻烦你让一下,他看了看瘦小的我,没有理会,我再一次很有礼貌的对他说,请你让一下,这是我的座位,他突然站起来对我吼道,你的座位,你的座位怎么了?老子坐的就是你的座位,他一把把我抓住,嘴里骂着难听的话,还不断的推搡我,此时老教授的教导,突然闪现在眼前,如果不还手,肯定要吃大亏,我右手一勾拳勾住他下颚,左手一摆拳打在他脸上,顿时他被打蒙了,我迅速的下了车,离开了车站,边走边想老教授的教导,还真有一定的道理,不然今天吃亏的肯定是我。
后来我把这件事讲给孩子听,孩子认为我做得对,我反问孩子,如果是你遇到这件事该如何办?他用几个字就回答了我:狠狠的打回去!芝士回答便,版权象必色究,未经六许可者,不得转载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你被别人打了,被别人欺负,必要的还手都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也是一种自我防卫。你不能任人宰割,任人欺凌啊!否则别人认为你这个人是软弱可欺,那么他的欺负殴打行为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就会升级,就会一发不可收拾。那就叫得寸进尺。
其实在现实社会里,在现实的生活中,有很多人在做人时所秉持的基本原则就是得过且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首先从严格地约束自己开始,以和为贵,遇事以退缩、忍让为先,尽量不要去出风头,不要去招惹是非,不要去管闲事,不与别人发生争斗。管住自己的嘴巴,从而避免祸从口出,祸从天降。当然也不是一味地逃避,去当一个胆小怕事的懦夫,在关键时刻也不敢出手自卫。也就是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也是一个入世做人的血性原则,是老祖宗告诉我们的。
尤其是当你感觉自己是无缘无故,莫名其妙地被别人欺负,被别人殴打时,当然是怒火中烧,忍无可忍,要奋起反抗了。别人殴打你,那是一种属于肢体接触的暴力攻击手段,会对你的身体带来伤害,如果你不还手,不自卫,就很有可能导致不可预测的严重后果。
转载或者引用本文内容请两身注明来源因受于芝士海回答
被别人殴打,在人们的眼里,常常是一种以多欺少,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霸道行为。是很多观众都看不惯,不能忍受的恶劣行径。是受害者本身也不能接受的故意伤害。在打人者心里,拳头就是硬道理,一切都要依靠力气,依靠拳头来说话,决定胜负和输赢。对于不讲理,不懂法律,不尊重法律,不敬畏法律的人而言。打架斗殴是解决矛盾冲突,解决问题的最简单,最直接的手段。
在法治社会里,人们都懂得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动用拳头去殴打他人,就是故意伤害,一旦导致了伤害的后果,就涉嫌违法犯罪了。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手段去惩治那些施暴者,打人者。因此它所提倡的,就不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暴制暴。你可以采取自卫行为,但不能超出一定的范围。
你一旦还了手,跟对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对方的暴力攻击,暴力伤害行为,性质就发生改变了。变成了暴力冲突,打架斗殴,互相攻击。你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受害者了。双方都有过错,只是存在责任大小的区别而已。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两难抉择。如果你不还手,就得要挨打。如果你还手了,问题就变得更严重了。事情就闹大了,局面就要失控,也许就会变得不可收拾了。
被打了不还手,这是懦夫的表现。但是被打了,反而把对方暴打一顿,这又是报复的表现。正确的方式是,被人打了,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处理。如果打人者还要打时,那么这的你可以还手实施正当防卫了。
否则的话,如果别人打过你了,已经住手不打了,而你又将别人暴打一顿。那么这就不能称为正当防卫了,这就有一种伤害他人的故意,是应当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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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只有当自己的正当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才能够实施正当防卫。这也就是说,别人打你的时候,你为了避免被打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如果别人打过你了,这种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你就不能借口实施正当防卫,再打别人了。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如果别人打你了,你最好的方式就是先行躲避,躲避不掉可以自卫还击。但是如果别人已经打你过后了,你就不应该再报复他了。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警察依法查处,构成刑事责任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构不成刑事责任的,可以予以罚款拘留。
并且对方因打人给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你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总之,防卫也应当依法进行,以暴制暴不可取。
如果被打了必须还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并且以高于她或他的气势还回去。小时候未上学之前我和一个不认识的小姑娘在大姐的校园里打了起来,互相薅住对方的头发,被拉开时各自手里攥着对方的一绺头发,脸也抓破了,家里人说我是打架玩命那伙的,但我轻易不打。大学毕业那年在家呆了几个月,我和嫂子赶驴车在别的村子卖秧苗,因为有人将木板子横在路上造成驴毛了,驴车撞在他家四轮车上,他家车灯撞坏了嫂子腿撞了一个大口子血直流。可那个男人让赔他车灯,不赔就卸驴扣留,争吵之下他要打我嫂子。我说:你打我嫂子一下我和你玩命,我不怕死,你卸驴我就将你套车上代替驴,不信你尽管试一试。你的错才导致的事故没让你治腿你就偷着乐吧,谁给你的勇气炸刺。在我不要命的气势下那个人就不嚣张了,事就拉倒了,谁也没赔偿谁。家人得知后问我咋那么厉害呢,我说我不想被人欺负,为了捍卫尊严我真可以玩命。这些年很多人领教外号小辣椒的厉害劲,辣而不泼
假如被人打了,我会对它说我没钱没房没车,你打错人了,我就会让它四脚朝天。报警进牢安享。
且不说“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这样的话。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总该没错吧?假如自己被打,或者自己的家人正在受到侵害,如果都不敢动手,这还是人?
很多人可能会扯法律,但是你们一定要记住一点,法律它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的“滞后性”,这是无法改变的。总不能说别人正在揍你,你还想着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吧?即便是想依靠法律解决,那你在被侵害的过程中,也得有机会让法律知道你正在被侵害呀!假如没有这样机会,那如果你不还手,对方对你的侵害到什么程度,就无从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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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之前的于欢案,加上昆山的反杀案以及陕西的反杀案,昆山和陕西反杀案先不说,就拿于欢案来说,法律最终的判决还是违背了大众的意愿,违背了大众对正当防卫的认知!说的不好听点,就是判了一个于欢,失去了更多人对法律公平性的期望,其实这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年能小体样重立品管,基角金收采观办消标。
什么是法律的公平公正?不是说教条的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条框框执行就是公正,毕竟条纹也是人制定出来的。假如这条律法违背了大众认知,又或者说它的执行让大众对其产生怀疑或者不满自己埋怨,那就说明这条律规是有问题的。
毕竟我们生长在一个法治社会,人人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但有一点大家不要忘记,法律法规是为人服务的,他是维持公平公正的最有力的武器。
如果被打了应不应该还手,分谁打的,如果是父母和长辈打不应还手,不论错对,如果你做错事了,挨打是应该的,如果有理还被挨打,那就应该还手,有血性的男人都会还手,即然打不过也要还手,要有亮剑精神。
西门观点:如果你被人殴打,却不还手,那就是纵容坏人!
上小学的时候,被同学欺负,就还手了,把欺负我的同学打了一顿,结果被老师严厉训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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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问我,为什么打他?我说他先打我。老师说,他先打你你就打他?你为什么不告诉老师?我说,他不让我走。不让你走就打?打人是不对的,知道吗?写检查。这在我的心灵深处留下深刻的观念,被打不能还手!
刚刚发生的陕西‘’反杀案‘’当事人王浪在二审法庭上让人落泪的陈述‘’如果以后再遇到一次,我就站着不动。‘’也让我们真的很无奈。别人打你,甚至用刀砍杀你,你也不能还手。
从家庭教育到学校教育再到社会环境,都在告诉我们只能挨打,不能还手,这是教育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
大他地产定化还心利流级见,交节音容儿省划京。
西方有些国家的父母不是我们这样教育孩子的,他们告诉孩子,如果有人打你,你一定要还手!
但不是没有希望,之前的‘’昆山宝马反杀案‘’,法院最终判决当事者属于正当防卫,就是最好的例子,这个判决结果告诉我们,如果你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和侵害,一定要反击!
所以,回答题主的问题:如果被打,绝对应该还手,不还手,就是对坏人的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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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他年产多之线报元今许织。
是指孩子?还是指大人?大人另当别论,如果是指孩子,有三点联系:
第一,看有没有精神伤害。如果没有就过去了,不要想着还不还手的问题;如果有就应该以精神安慰为要。
第二,看有没有肢体伤害。如果没有,就别考虑还手了,干嘛!如果有就应该以疗伤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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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看有没有相互伤害。两个孩子相互进行的生长性的体能性的体育性的玩耍就别管,即使有点过格,那也是君子协定,并无大碍。
我说个最直接的你们都想知道的结果,1.如果你被打了,你要是有工作怕留下案底你就跑,挨打两下报警,之后去医院,最后鉴定,你就是被害。
2.如果你被打了,你没工作也不怕拘留,就打回去,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打完你俩都有伤,看谁能够轻伤,够轻伤的刑拘,够轻微伤的行政拘留。
3.如果你被打了,你怕留案底,你还很有钱,那就打回去,打完对面不怕拘留,你怕了,那就拿着钱去找被打的和解。这就是花钱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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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你被打了,最正确的方法是别逞一时之勇,谁也不知道对面会不会动刀,我们都是家里的一片天,别因为一件小事就失去所有,第一时间报警,警察来之前尽量躲避伤害,警察来了控制场面会告诉你去医院,一般挨打几下会轻微伤。这样你也不会太吃亏,还把对面的送到了有案底的行列。现在如果受过刑事处罚的子女以后的考公务员,当警察,当兵政审都不会过。所以打架就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结果,赢了进班房,输了进医院。咋整也占不到便宜。有那时间不如多赚钱为家里改变是生活环境,有钱了你连和别人吵架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你去的地方一般人去不起,去的起的不会打架。
用部家体平各程图认场华才米广复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