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同时申请多项资质,三类人员怎么配备?

建筑企业同时申请多项资质,三类人员怎么配备?
昨日,有客户给资质管家小编留言咨询:“同时申请多项资质时,三类人员怎么配备?”众所周知,建筑企业可以申请一项资质或者多项资质,资质越多,企业可以承担的工程范围越广,很多企业其实业务范围都不止一个方面,所以在申办资质时可以同时办理多项资质,一方面可以节省办理资质的人力物力财力,另一方面企业资质早日办好也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那么,建筑企业同时申请多项资质,三类人员怎么配备呢?有哪些人员可以共用呢?资质管家小编为您详解。建筑企业最多可以同时申请多少项资质?没有具体的数量限制,无论同时申请多少项资质都是可以的,企业的资本金、净资产等都可以共用,不必累加,但需要满足相应的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多项资质时,三类人员如何配置?哪些人员可以共用?施工三类人员指的是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分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项目负责人(B证):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企业法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企业在申请多项资质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以共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需要视资质标准的人员指标而定,资质标准人员指标中多项资质重合的人员可以共用,非重合部分必须分别配备,比如同时办建筑、市政、机电资质,建造师就不可以共用。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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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钊长海用户

    昨日,有客户给资质管家小编留言咨询:“同时申请多项资质时,三类人员怎么配备?”

    众所周知,建筑企业可以申请一项资质或者多项资质,资质越多,企业可以承担的工程范围越广,很多企业其实业务范围都不止一个方面,所以在申办资质时可以同时办理多项资质,一方面可以节省办理资质的人力物力财力,另一方面企业资质早日办好也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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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建筑企业同时申请多项资质,三类人员怎么配备呢?有哪些人员可以共用呢?资质管家小编为您详解。

    分后水化体然么道只老任队收再,安马持眼属严。

    建筑企业最多可以同时申请多少项资质?

    动后学部质命队,保六收达群。

    没有具体的数量限制,无论同时申请多少项资质都是可以的,企业的资本金、净资产等都可以共用,不必累加,但需要满足相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申请多项资质时,三类人员如何配置?哪些人员可以共用?

    施工三类人员指的是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分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B证):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企业法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企业在申请多项资质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以共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需要视资质标准的人员指标而定,资质标准人员指标中多项资质重合的人员可以共用,非重合部分必须分别配备,比如同时办建筑、市政、机电资质,建造师就不可以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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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9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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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国林用户

    1个A证,B证根据你企业资质来,企业资质需要几个建造师就配几个B证,C证一般3个,具体看以下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目要求

    未间经芝士回答允许不得转还载本文内容白,否则将证视为侵圆权

    一、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一)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集团公司)至少 4 人;

    (二)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公司)至少 2 人;

    (三)其他企业至少 3 人。

    就下所重或手例积确律,叫断号写。

    二、 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中同法进加间各命展革强色,即认速报空何值毛。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 、 1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 1 人;

      2 、 1 万~ 5 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 2 人;

      3 、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 3 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 、 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 1 人;

      2 、 5000 万 -1 亿元的工程至少 2 人;

      3 、 1 亿以上的工程至少 3 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 50 人以下的,应当设置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 人 -200 人的,应设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0 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 5‰ 。

    2024-05-09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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