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退休通知时已超过退休时间,却要扣回多发的工资,责任在个人吗,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您好,接到退休通知的时候已经超过了退休时间,却要扣回多发的工资,责任在个人吗?该怎么办?遇到这种情况很明显责任是不在个人,因为如果你是企业的在职职工的话,那么企业单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去给你办理正常的退休手续,那么也就是说,在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就应该正常的去申报退休,然后次月开始就应该发放退休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那么这个劳动合同关系都是自动解除的,并且当月的工资待遇是由于企业单位来给你发放。但是如果说你没有和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工作单位没有及时的给你申报退休待遇,并且你一直在所谓为的工作单位工作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你就应该得到自己应有的一个报酬待遇,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你既然在工作单位工作,那么你每工作一个月都应该享受到一个月的工资待遇,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说不应该要求返还你所发放的工资待遇。而且因为晚退休,导致你没有办法正常领取退休金的待遇,那么这一部分的损失也应该由企业单位来承担。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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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子濯用户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接到退休通知的时候已经超过了退休时间,却要扣回多发的工资,责任在个人吗?该怎么办?遇到这种情况很明显责任是不在个人,因为如果你是企业的在职职工的话,那么企业单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去给你办理正常的退休手续,那么也就是说,在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就应该正常的去申报退休,然后次月开始就应该发放退休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那么这个劳动合同关系都是自动解除的,并且当月的工资待遇是由于企业单位来给你发放。但是如果说你没有和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工作单位没有及时的给你申报退休待遇,并且你一直在所谓为的工作单位工作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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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种情况你就应该得到自己应有的一个报酬待遇,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你既然在工作单位工作,那么你每工作一个月都应该享受到一个月的工资待遇,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说不应该要求返还你所发放的工资待遇。而且因为晚退休,导致你没有办法正常领取退休金的待遇,那么这一部分的损失也应该由企业单位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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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4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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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逸用户

    超过退休的时间,你仍在岗位工作着,这说明你的确属于额外多付出了劳动。这个额外多提供了劳动,按多提供劳动情况,所在单位理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哪为什么要扣回呢,单位又有何道理非要扣回呢?

    按时拨付领取养老金,与额外多提供劳动发给劳动报酬,这是两码事。不能因为退休通知迟发,未影响社保部门按规定足额拨付发给养老金。这样,在多提供劳动期间,既拿了工资又领取养老金。如果以拿双份待遇为由,扣回之前因提供额外劳动所支付的工资,这种做法肯定是完全错误的。

    提供了额外劳动,发给相当的劳动报酬,这是符合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既定原则的。这与接到退休通知迟一些,与退休通知未能及时发出,确有一定关系。但不能因迟发通知,而否定提供额外劳动这一既定的事实存在。所以,按提供额外劳动付给相应劳动报酬,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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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按多提供劳动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合理合法,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因此,没必要退还,也不应该扣回,退休当事人真没有理亏与不妥当的地方。如果单位是非不分,张冠李戴,硬要扣回合法的劳动所得,那是极不恰当的,那是对合法劳动报酬的侵害与剥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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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4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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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贺代芳用户

    要回多发的工资这种做法自然是没有道理的。

    首先,无论你是否退休,你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产生了实际的劳务关系,公司付给你工资就是一种很正常的操作。虽然退休后不受《劳动法》的相关约束,但是依旧可以签订劳务合同。所以,不存在说退休了就不能上班这种情况,现实中,退休返聘也是非常多的现象,不能说返聘的就不发工资吧。

    其次,如果公司需要严格按照劳动法来执行,如果到了退休日期,就需要强制退休。那么多发的工资也是企业自己的责任。

    转你载或者引用本文内容报请今注写明来源于芝士确回答

    作为一个企业,每个月都会为员工缴纳社保,按照法律规定,已经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是无法继续以职工的身份参保的,就算没有到达缴费年限,也只能通过个人身份来参保。

    工说加点者口世极,打科持千王育。

    作为企业来说,缴纳社保时,这部分社保应该是交不了的,如果企业这样都没有发现,说明人事部门的工作就没有做好,作为普通员工,也不需要为人事部门的过错负责。相反,如果每个公司扣除了你社保的部分,还应该还给你才对。

    以能制内常总口,己完离办王专厂。

    2024-05-04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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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敖骞信用户

    扣回多发的工资?具体啥情况?

    2024-05-04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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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谭柔柔用户

    不知道用人单位的性质,只能试着回答。行政事业单位应该不存在,因为你接到退休的通知就是你实际退休的时间,没有滞后通知之说。如果是公司,更不应该存在,即使你达到退休年龄,并不必然退休。你提供了劳动,就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至于在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的情况下可不可以再获取其他劳动或者劳务报酬,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

    2024-05-04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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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朴灿烈用户

    如果是天津市的企事业单位,或者是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规范的单位,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两个月,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都要提前到市劳动管理部门申报预审。同时通知员工本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主要是工龄审核),程序过程本人是应当清楚的。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当月,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要停发工资,与社保中心办理停止缴纳企业保险,向社会转移档案,转移社保关系,通知员工本人填写各种退休审定表,到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其后员工回办理单位交接,就可以在家等着拿退休养老金了。此时单位不可能再发工资了,也无法给员工上保险了。

    转载或者引用先本文内厂七容请注明来源于芝中合士回答

    如果出现文章写的情况,说明企业管理混乱,是劳资人员不专业造成的工作失误,由此产生的员工个人损失和单位损失,责任均由单位负责。

    是我过现合并果文及图,接处需律。

    2024-05-04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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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昊用户

    只要你到退休年龄,在等待退休期间仍然在单位工作,就不存在多发工资和退回多发工资问题,你可以依法维权。

    2024-05-04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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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颖用户

    不但不应扣发,而且应该按200%记发工资,应该再补发一倍的工资才对!

    2024-05-04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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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力用户

    我的观点是,距离退休月份还有一个月时就要找人事部门说了!到点儿就不去上班了!

    2024-05-04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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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谢洋用户

    这种情况有时吃亏,有时沾光,还是按国家的政策办吧,双方都能接受,不然,无法调合。

    2024-05-04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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