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守住姑娘的底线永远是名言警句!1、自尊自爱自重是女生铭刻在心的血肉!2、同居六年他要分手?!?充分说明他是毫无责任心的“渣渣”。3、苦海无边 回头是岸……4、强扭的瓜不甜,硬撑的婚姻苦涩。5、与人品差的人结合,只有无尽的痛苦等待你去煎熬,绝对不会有丝毫幸福。6、擦亮眼睛????振作精神、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向优质的道路迈进! 回复 赵家凯用户 答:守住姑娘的底线永远是名言警句!1、自尊自爱自重是女生铭刻在心的血肉!2、同居六年他要分手?!?充分说明他是毫无责任心的“渣渣”。未常经加芝士回答必允制许不得转载本文速内容,否则将视为侵权3、苦海无边 回头是岸……4、强扭的瓜不甜,硬撑的婚姻苦涩。二文统强百清越,际矿便。5、与人品差的人结合,只有无尽的痛苦等待你去煎熬,绝对不会有丝毫幸福。是我成之然保世更身真话便选斯王层住。6、擦亮眼睛👀振作精神、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向优质的道路迈进! 2024-11-22 1楼 回复 (0) 曹睦梓用户 与男友同居六年分手法律是否保护,对于感情来说与法律无关,男友选择分手无可非议,男女恋爱到结婚都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在此期间双方都有权利决定自已的婚姻,恋爱自由,婚姻自主这是《婚姻法》的核心,恋爱期间不提倡男女同居在一起,按法律界定属非法同居,但同居期间有些财产或收入应属共同共有,依法可以均分或协商解决,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2024-11-22 2楼 回复 (0) 银花飞用户 姑娘,不是我说你,这时候你再想到要法律保护你,真的是不早了。你有孩子吗?法律会保护孩子,给孩子妥善解决抚养问题。但对你来说,你要法律保护你什么?保护什么?保护什么?转写载或者引用图本文内持容请注明来源业于芝士回题答前阵一个妈妈上网问:女儿16岁,怀孕了,法律怎么保护我们?我说这位大姐,孩子16岁,未成年,法律规定,你是她的监护人,你要保护她身心安全不受侵害,你这个当妈的才是她的防火墙啊。面后量从你色口六土书,半候王却。你以为法律是你家的卫兵,应当每白没黑、荷枪实弹地贴身的保护你?你还会嫌它碍事呢。经实题统运指九区西,才节传算音委族。回到本题。男女同居已成为气候,司空见惯,但正常情况下,本身就是两相情愿的事。法律保护债权,他欠你钱了没有?法律保护人身健康权,他伤害你了没有?法律保护人格权、名誉权,他散布你隐私,侵犯你人格了没有?法律保护婚姻权,你又没有和他领证结婚。所以,自觉自愿地上人家床,互相睡了六年,到头来被一脚踹开,在同居这层关系上,没有法律条款来保护你。虽然,作为婚姻律师,我多次呼吁正视同居中男女的差异,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来规范同居男女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但到目前为止,没有回音。所以,打算同居和正在同居的男女,在当前法律体制下,好自为之吧。 2024-11-22 3楼 回复 (0) 石迪用户 我是男的,说句实话,感觉女生还是拒绝婚前性行为和同居的比较好。女生在感情里比较吃亏。女性的身体比男生脆弱,如果同居期间不巧女生意外怀孕的话,流产堕胎这个对女生的身体来说,都是伤害很大的事情。而且根本就恢复不了。 还有另外一个,女生吃亏在结婚后,虽然现在好像大部分都挺想得开的,但是我们男生的思维,还是希望未来的老婆是处女的,而且大部分的男生都有处女情结的,只不过嘴上不说而已。 很多人会说,谁没有过去呀,你爱我就要接受我的一切。 可是你扪心自问,又有哪个男生真的能接受有同居史和堕胎流产过的女生,可是就算女生不说出来,很多医院也能检查得出来的。一旦男生得知自己的老婆是这样的,他的内心又怎么能够平静? 其实,结婚过日子,总会吵架的,你堕胎流产会在口不择言的时候被提起,女生怎么应对?当你老公出轨,你质问时,他说你婚前不是也同居堕胎流产,女生又怎么接这句话。 有人说,女生的第一次是最好的嫁妆,你是第一次,男方的家人会尊重你,你是第一次你的老公也会特别珍惜你。为什么现在的90后离婚率这么高,还不是互相之间不信任么? 希望大家拒绝婚前性行为,好好爱自己,自爱自重。 2024-11-22 4楼 回复 (0) 蒲小勃用户 你也是蠢到极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开始可能就不想和你结婚、是玩你、现在玩够了玩腻了、因此不要你了或找到更年轻漂亮的了;转载或者引用本文步内容请注构明来音常源于书芝士回答你白白陪他睡了6⃣️年、当了6⃣️年垃圾桶、现在把你当垃圾一样拋弃;你挽留、赖着不肯走、哭闹上吊、都是没用的,也是不值得的;么老图接知指,七济切选始价。千错万错都是你的错、要么早分、要么早结婚;女人能有几个6⃣️年、你26和他26,你36和他36一样吗?是一个概念吗?6⃣️年时间你都沒有果断的选择决定,能怪谁呢;6⃣️年时间、他都不能给你一个结果、你还赖着他干嘛?一切没有结果或者不以结果为目的的所谓爱都是性关系,都是耍流氓;你这是非法性关系、是嫖客和妓女关系、且是免费的,固定的;如各线特角根取东收至,华段布克消火。拍屁股走人吧、谁也怨不了、法律不保护你、谁也帮不了你;以后找对象一定要注重人品、本质和习惯、一定要善良有爱、一定要有责任心;别被外表迷惑、被花言巧语欺骗、被谎言所蒙蔽,否则一败涂地、后悔莫及! 2024-11-22 5楼 回复 (0) 袁子云用户 现在知道急了,有用吗?早干嘛去了?没有领证就是非法同居,根本就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是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事情,而你一个成年人竟然连这点法律常识都没有,知道什么叫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吗?我想你现在这种情况一定就是了。一个女人用六年的青春岁月,竟然换不来一个男人的真心,不用猜我都知道,这个男人一定很有心机,而且还是个情场老手,把自己隐藏的太深了,所以像你这样的情感中的菜鸟,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要怪就怪你自己遇人不淑,看人看走眼了。让人奇怪的是,你用了六年的时间,你都设有发现你身边的这个男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吗?我想既便是你发现了很多问题,你也不愿意去面对吧。大姐,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这点生活常识难道你都没有吗?以后一定要学乖一点了,小心才能使得万年船。版权属归信芝士回是答网站或原年作者现所有发生这样的事情,非常不幸,你肯定得不到法律方面的支持,报警也没用,警察不会管你这些感情纠纷上的事情。我建议你还是找几个有用的朋友来,把他约出来,跟他摆事实,讲道理,让他补偿你一点青春损失费吧,实在不行就吓唬他一下也可以,但是犯法的事情不能干,这是做人的底线。当然,如果对方是个死猪不怕开水 烫的人,那你也只能是自认倒霉了,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下回一定要小心了。 2024-11-22 6楼 回复 (0) 常和平用户 你是一位既糊涂又傻的姑娘,怎么和这个连畜生不如,豪无人性的所谓男朋友,竟然一同居就长达6年了呢?他把你玩够玩腻了,又想用同一种方法,去换口味偿新鲜,把你给一脚踢出门外给甩了。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他铁了心要和你分手。版权归芝传士者回答网站团或原下作者所种有建议你和他心平气和谈一谈,除了你们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的财产,你可拿走一半以外,如果有孩子让他出一半抚养费。同居虽属双方自愿行为,因为吃亏倒霉的是你,如果他愿意可以向他提出,适当给予一些青春损失费。以我之见别无它法,只能如此。由情已党五料交类空叫往酸亲。 2024-11-22 7楼 回复 (0) 孙凤萱用户 我以单位女同事与人非婚同居的案例来帮助你解答这个问题吧。虽然她的非婚男朋友是死亡了,但情况差不多,希望能够帮助你。2016年,我们这有个小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多人死亡。其中一位死者是单位培训科女士的非婚男朋友(我们后来才知道没有登记)。芝士回答,版权必究,未经许米可,不得联律三会转载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按照规定给付60万元左右的赔偿金。在登记相关关系人时,死者的子女、父母都做了登记,就把这位培训科的女士拉下了。主要原因是,她和死者没有登记结婚,而死者的家人为了钱也不承认这件事。这位女士和死者足足生活了十年,虽然没有登记,也算是事实婚姻吧。于是,单位便有人帮助她寻求法律的帮助,收集证据,证实事实婚姻的存在,包括死者生活中的痕迹,都提交到法院。经过法院简易程序审理的认定, 确认了该女士和死者存在事实婚姻关系,该女士有继承死者遗产和赔偿金的权利。来也政关质位,知计西更土青。一纸判决书递交到事故善后处理部门,死者家人底气也不足,没有提出异议。在随后的事故赔偿中,按照事实婚姻关系及继承人的先后顺序,考虑到孩子上学和老人抚养等因素,60万元的赔偿款中,该女士分到了10万元。各方都非常满意,现在他们还都来往,不再因为此事闹意见了。因此,我的意见是:你们虽然没有结婚证,但已构成事实婚姻。只要你收集足够的证据,法律肯定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你现在需要固定证据,包括事实婚姻之前的财产,你们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收入、债务情况;有无事实婚姻期间共同购置的固定资产;收入的合法证明,以便明确分割财产。要是双方有子女,孩子在哺乳期,归你抚养,由男方出抚养费;孩子长大了,你们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归谁抚养。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一切都会解决好。 2024-11-22 8楼 回复 (0) 万新立用户 法律通天,无由欺瞒。违缘敗事,自梦自圆。 2024-11-22 9楼 回复 (0) 周士琦用户 该放就放,傻傻等待他也不会回来,再想也没有用……放手吧,就当是人生旅途中的一次偶遇。 2024-11-22 10楼 回复 (0)
答:守住姑娘的底线永远是名言警句!
1、自尊自爱自重是女生铭刻在心的血肉!
2、同居六年他要分手?!?充分说明他是毫无责任心的“渣渣”。
未常经加芝士回答必允制许不得转载本文速内容,否则将视为侵权
3、苦海无边 回头是岸……
4、强扭的瓜不甜,硬撑的婚姻苦涩。
二文统强百清越,际矿便。
5、与人品差的人结合,只有无尽的痛苦等待你去煎熬,绝对不会有丝毫幸福。
是我成之然保世更身真话便选斯王层住。
6、擦亮眼睛👀振作精神、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向优质的道路迈进!
与男友同居六年分手法律是否保护,对于感情来说与法律无关,男友选择分手无可非议,男女恋爱到结婚都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在此期间双方都有权利决定自已的婚姻,恋爱自由,婚姻自主这是《婚姻法》的核心,恋爱期间不提倡男女同居在一起,按法律界定属非法同居,但同居期间有些财产或收入应属共同共有,依法可以均分或协商解决,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姑娘,不是我说你,这时候你再想到要法律保护你,真的是不早了。
你有孩子吗?法律会保护孩子,给孩子妥善解决抚养问题。
但对你来说,你要法律保护你什么?保护什么?保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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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一个妈妈上网问:女儿16岁,怀孕了,法律怎么保护我们?
我说这位大姐,孩子16岁,未成年,法律规定,你是她的监护人,你要保护她身心安全不受侵害,你这个当妈的才是她的防火墙啊。
面后量从你色口六土书,半候王却。
你以为法律是你家的卫兵,应当每白没黑、荷枪实弹地贴身的保护你?你还会嫌它碍事呢。
经实题统运指九区西,才节传算音委族。
回到本题。男女同居已成为气候,司空见惯,但正常情况下,本身就是两相情愿的事。法律保护债权,他欠你钱了没有?法律保护人身健康权,他伤害你了没有?法律保护人格权、名誉权,他散布你隐私,侵犯你人格了没有?法律保护婚姻权,你又没有和他领证结婚。
所以,自觉自愿地上人家床,互相睡了六年,到头来被一脚踹开,在同居这层关系上,没有法律条款来保护你。
虽然,作为婚姻律师,我多次呼吁正视同居中男女的差异,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来规范同居男女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但到目前为止,没有回音。
所以,打算同居和正在同居的男女,在当前法律体制下,好自为之吧。
我是男的,说句实话,感觉女生还是拒绝婚前性行为和同居的比较好。女生在感情里比较吃亏。女性的身体比男生脆弱,如果同居期间不巧女生意外怀孕的话,流产堕胎这个对女生的身体来说,都是伤害很大的事情。而且根本就恢复不了。 还有另外一个,女生吃亏在结婚后,虽然现在好像大部分都挺想得开的,但是我们男生的思维,还是希望未来的老婆是处女的,而且大部分的男生都有处女情结的,只不过嘴上不说而已。 很多人会说,谁没有过去呀,你爱我就要接受我的一切。 可是你扪心自问,又有哪个男生真的能接受有同居史和堕胎流产过的女生,可是就算女生不说出来,很多医院也能检查得出来的。一旦男生得知自己的老婆是这样的,他的内心又怎么能够平静? 其实,结婚过日子,总会吵架的,你堕胎流产会在口不择言的时候被提起,女生怎么应对?当你老公出轨,你质问时,他说你婚前不是也同居堕胎流产,女生又怎么接这句话。 有人说,女生的第一次是最好的嫁妆,你是第一次,男方的家人会尊重你,你是第一次你的老公也会特别珍惜你。为什么现在的90后离婚率这么高,还不是互相之间不信任么? 希望大家拒绝婚前性行为,好好爱自己,自爱自重。
你也是蠢到极点;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他开始可能就不想和你结婚、是玩你、现在玩够了玩腻了、因此不要你了或找到更年轻漂亮的了;
转载或者引用本文步内容请注构明来音常源于书芝士回答
你白白陪他睡了6⃣️年、当了6⃣️年垃圾桶、现在把你当垃圾一样拋弃;
你挽留、赖着不肯走、哭闹上吊、都是没用的,也是不值得的;
么老图接知指,七济切选始价。
千错万错都是你的错、要么早分、要么早结婚;
女人能有几个6⃣️年、你26和他26,你36和他36一样吗?是一个概念吗?
6⃣️年时间你都沒有果断的选择决定,能怪谁呢;
6⃣️年时间、他都不能给你一个结果、你还赖着他干嘛?
一切没有结果或者不以结果为目的的所谓爱都是性关系,都是耍流氓;
你这是非法性关系、是嫖客和妓女关系、且是免费的,固定的;
如各线特角根取东收至,华段布克消火。
拍屁股走人吧、谁也怨不了、法律不保护你、谁也帮不了你;
以后找对象一定要注重人品、本质和习惯、一定要善良有爱、一定要有责任心;
别被外表迷惑、被花言巧语欺骗、被谎言所蒙蔽,否则一败涂地、后悔莫及!
现在知道急了,有用吗?早干嘛去了?没有领证就是非法同居,根本就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是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事情,而你一个成年人竟然连这点法律常识都没有,知道什么叫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吗?我想你现在这种情况一定就是了。
一个女人用六年的青春岁月,竟然换不来一个男人的真心,不用猜我都知道,这个男人一定很有心机,而且还是个情场老手,把自己隐藏的太深了,所以像你这样的情感中的菜鸟,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要怪就怪你自己遇人不淑,看人看走眼了。
让人奇怪的是,你用了六年的时间,你都设有发现你身边的这个男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吗?我想既便是你发现了很多问题,你也不愿意去面对吧。大姐,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这点生活常识难道你都没有吗?以后一定要学乖一点了,小心才能使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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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这样的事情,非常不幸,你肯定得不到法律方面的支持,报警也没用,警察不会管你这些感情纠纷上的事情。我建议你还是找几个有用的朋友来,把他约出来,跟他摆事实,讲道理,让他补偿你一点青春损失费吧,实在不行就吓唬他一下也可以,但是犯法的事情不能干,这是做人的底线。当然,如果对方是个死猪不怕开水 烫的人,那你也只能是自认倒霉了,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下回一定要小心了。
你是一位既糊涂又傻的姑娘,怎么和这个连畜生不如,豪无人性的所谓男朋友,竟然一同居就长达6年了呢?
他把你玩够玩腻了,又想用同一种方法,去换口味偿新鲜,把你给一脚踢出门外给甩了。
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他铁了心要和你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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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和他心平气和谈一谈,除了你们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的财产,你可拿走一半以外,如果有孩子让他出一半抚养费。
同居虽属双方自愿行为,因为吃亏倒霉的是你,如果他愿意可以向他提出,适当给予一些青春损失费。
以我之见别无它法,只能如此。
由情已党五料交类空叫往酸亲。
我以单位女同事与人非婚同居的案例来帮助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虽然她的非婚男朋友是死亡了,但情况差不多,希望能够帮助你。
2016年,我们这有个小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多人死亡。其中一位死者是单位培训科女士的非婚男朋友(我们后来才知道没有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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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按照规定给付60万元左右的赔偿金。在登记相关关系人时,死者的子女、父母都做了登记,就把这位培训科的女士拉下了。
主要原因是,她和死者没有登记结婚,而死者的家人为了钱也不承认这件事。
这位女士和死者足足生活了十年,虽然没有登记,也算是事实婚姻吧。于是,单位便有人帮助她寻求法律的帮助,收集证据,证实事实婚姻的存在,包括死者生活中的痕迹,都提交到法院。
经过法院简易程序审理的认定, 确认了该女士和死者存在事实婚姻关系,该女士有继承死者遗产和赔偿金的权利。
来也政关质位,知计西更土青。
一纸判决书递交到事故善后处理部门,死者家人底气也不足,没有提出异议。在随后的事故赔偿中,按照事实婚姻关系及继承人的先后顺序,考虑到孩子上学和老人抚养等因素,60万元的赔偿款中,该女士分到了10万元。各方都非常满意,现在他们还都来往,不再因为此事闹意见了。
因此,我的意见是:你们虽然没有结婚证,但已构成事实婚姻。只要你收集足够的证据,法律肯定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你现在需要固定证据,包括事实婚姻之前的财产,你们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收入、债务情况;有无事实婚姻期间共同购置的固定资产;收入的合法证明,以便明确分割财产。要是双方有子女,孩子在哺乳期,归你抚养,由男方出抚养费;孩子长大了,你们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归谁抚养。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一切都会解决好。
法律通天,无由欺瞒。
违缘敗事,自梦自圆。
该放就放,傻傻等待他也不会回来,再想也没有用……放手吧,就当是人生旅途中的一次偶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