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故意投毒的行为,可以得知这个投毒者对于那些狗奴养狗的愤怒程度,可以说,凡是中毒的狗没有一个是无辜的,也没有一个是冤枉的,他们都是死于狗主人的任性养狗,所以尽管死于中毒,但是直接凶手是投毒者,间接凶手是狗主人。对于这样的投毒者,我批判他投毒的违法行为,但是赞赏他为了惩治狗主人的不文明行为而付出的努力。为何这么说,因为养狗者只要文明规范养狗,他家的狗肯定没事。现在放香肠的,基本都是香肠加异烟肼,然后扔在小区的角落里,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孩子不可能爬到角角落落去吃这些东西,只有狗能这么做,第二,狗主人要是栓绳,在绳的可控范围内,狗是吃不到这些毒香肠的,第三,投毒者这样做,基本就是定向针对那些遛狗不牵绳的,所以,我们对这种投毒者不反对的主要原因。有时候还觉得他们行侠仗义,惩治狗奴。现在如果还有狗因为不栓绳而中毒死亡的,那么凶手基本就是狗主人了,这是小区居民的无奈,尤其是有小孩家庭的无奈,所以某种程度,这也是一种私立救济。狗奴不死,则狗不会少死。我个人的观点,只要养狗者都遛狗拴绳,那么不会有狗被毒死,也不会有人讨厌狗奴,但是如果还做不到遛狗拴绳,你家狗就是哪天死的问题了。 回复 奕晖用户 这是故意投毒的行为,可以得知这个投毒者对于那些狗奴养狗的愤怒程度,可以说,凡是中毒的狗没有一个是无辜的,也没有一个是冤枉的,他们都是死于狗主人的任性养狗,所以尽管死于中毒,但是直接凶手是投毒者,间接凶手是狗主人。对于这样的投毒者,我批判他投毒的违法行为,但是赞赏他为了惩治狗主人的不文明行为而付出的努力。为何这么说,因为养狗者只要文明规范养狗,他家的狗肯定没事。现在放香肠的,基本都是香肠加异烟肼,然后扔在小区的角落里,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孩子不可能爬到角角落落去吃这些东西,只有狗能这么做,第二,狗主人要是栓绳,在绳的可控范围内,狗是吃不到这些毒香肠的,第三,投毒者这样做,基本就是定向针对那些遛狗不牵绳的,所以,我们对这种投毒者不反对的主要原因。有时候还觉得他们行侠仗义,惩治狗奴。未经芝士回答住允许育北不得转而载本文内容,否则将厂视为侵权现在如果还有狗因为不栓绳而中毒死亡的,那么凶手基本就是狗主人了,这是小区居民的无奈,尤其是有小孩家庭的无奈,所以某种程度,这也是一种私立救济。狗奴不死,则狗不会少死。我个人的观点,只要养狗者都遛狗拴绳,那么不会有狗被毒死,也不会有人讨厌狗奴,但是如果还做不到遛狗拴绳,你家狗就是哪天死的问题了。在自实社样解已管件强广研查育价。 2024-11-22 1楼 回复 (0) 张迪用户 这个人肯定特别恨狗,估计可能是深受其害,忍无可忍,因此开始出此下策,开始毒狗。沈阳一个小区一夜间被毒死10多条狗。这个小区不知道有多大,一晚上能毒死10多条狗的话,说明真的小区内可能狗已经太多了,狗已经可能开始和人争空间了。至于说微博上一女士说自家的狗有100多斤,这狗简直太吓人了吧。出来遛狗时如果发狂,一个人根本就拉不住的。养这种狗是干什么用的,是用来吓人的还是用来咬人的。感觉养狗的目的有点不纯。转明载或者间引用本条文内容请注明来源于芝士文回自答好多时候,看到狗咬人的时候,好像没有人想负责的,都是百般推脱,狗也没事,法律不会判狗有罪的,狗也不会被打死的,狗主人好像也没有多少法律责任的。只是最多给你赔点医药费,有时候还不情不愿的。不过确实投放狗毒,可能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抓住了,不仅要赔偿狗主人的损失,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因此,投放狗毒,一定要慎重考虑,最好是协商解决。这可是违法犯罪!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狗如何跟人和谐相处就是个难题。文明养狗可能更重要了。出去遛狗时一定要栓狗绳,狗粪要及时清理,坐电梯时最好把狗抱起来,最好别养大狗,那个确实太吓人,而且一旦发起狂来是牵不住的。总之,可能关于狗的法律太少了,造成好多纠纷很难解决或者根本就解决不了,这也可能是这起毒狗事件的原因。总的来说,投毒杀狗可能会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违法犯罪。有什么矛盾,最好协商解决!对于狗主人来说一定要文明养狗,不能散养,不养大狗,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持较为和谐的关系。个下义表么情入器再采风,议众约精写易厂。 2024-11-22 2楼 回复 (0) 陆钟吕用户 各位同心协力共同抵制城市低素质的不文明养狗人士(自觉牵绳,戴口套,铲屎的高素质养狗人士除外)版交权归芝组士回答网才站算或原阶作者所有低素质爱狗人士哪有什么正能量?狗患之争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就是养狗人的素质问题,狗患的发生就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我们所关注的是爱狗人士所养的狗频频伤人的恶性事件,吐槽也是希望养狗人提高素质给大众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在小区,公园,街头遇见到没牵绳的狗走过来基本我都靠边站着不动,怕惊扰狗狗了。狗主人大多数也是傲慢无礼的态度,觉得人应该给他的狗让道一样,丝毫没有感觉自己的狗影响到了其他人。狗伤人的惨剧归根结底还是人素质低下惹的祸。大多数狗主人对于自己的狗伤了人都是选择逃避责任的态度,即使逮到现场大多狗主人也都是狂妄至极,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狗患引发刑事案件的例子也不少。至少你养狗不能影响别人的正常生活,不能给别人带来潜在的风险。如果对他人的健康安全造成影响,咱们必须抵制养狗。听到这里有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喷子又会站出来狂喷了! 2024-11-22 3楼 回复 (0) 钟一涵用户 理应事岀有因,出此下策也是无奈吧。如今狗有点多,光天化日之下,或大或小,登堂入室,不只是不雅,而且行人恐怖,又时有狗伤人事件发生。狗是人类的朋友,爱狗没有错,养狗喜欢也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养而不管,错的是不能不分场合为所欲为。养狗者该自律,养在封闭的私人场合,保证他人无人身危险和心理恐惧,万一出现问题,要心存歉意,有所表示;国家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管起来,无论如何都要人的安全优于狗的生命才好。至于搜毒药狗的人,如果不是潜入私人密处投毒,那责任就免了吧! 2024-11-22 4楼 回复 (0) 蔡萌曦用户 表明观点:毋庸置疑这是一起蓄意的投毒毒杀犬只的事件,想必投毒人对狗应当是相当痛恨,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不仅需要对饲养人进行赔偿还需要承当相应的刑责!无论是爱狗人士还是恨狗人士,都应当保持理智才是!高女士称,她家的阿拉斯加养了3年多,有100多斤重,“头一天晚上因为回家比较晚,当晚12点半到第二天凌晨一点遛的狗,9月3日早晨7点半它开始发病,四肢抽搐,大小便失禁,口吐白沫,很快就没了。”未米经芝士回答允许不得马转载本文社内容,否则将视为天战侵权事发后有业主自发地在小区内捡拾小块的香肠,“大概有400多块,主要集中在3号楼附近,大部分在距离人行道不远的草坪边上,最后我们连同狗的呕吐物一并交给了警方。”“不光是草丛里,就连小孩玩耍的地方也有小块的香肠。这是孩子没啥事,要是孩子捡起来放到嘴里,后果不堪设想。”内月想角强断千亲江格易。“物业还组织全部保洁员捡草丛中的香肠块,大小都像指甲盖一样大。”个人点评:之前晚上就有人发帖称“异烟肼毒狗不用负法律责任”,当时也是引发了一波热议,点赞人数颇多,当时针对这种言论就有官媒表态,对于此种行为如果你当真那就进去了。因为投放有毒的香肠在公共场合的行为,不仅仅是可能毒死狗,更有可能伤及无辜的儿童。为相只必处口转切示确族。根据《刑法》的规定,此种投放有毒食物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以此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结合目前的死亡狗的数量、投放的地点、投放的数量来看,可见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大范围的投毒事件,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同时对于毒狗的这种行为不仅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而且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来看,一旦发现投毒者根据规定还应当对饲养人进行相应的赔偿。最后从这起事件可以推测出投毒者对狗是十分憎恨的,虽然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但是我想无论作为爱狗人士也好,还是恨狗人士也罢,都应当在生活中保持理智。爱狗人士应当看管好自己的狗,饲养宠物的同时不应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同时作为恨狗人士面对饲养人的不尽职不尽责的行为,也应当通过合理途径进行约束,而不能擅自动用私刑的方式来进行投毒。 2024-11-22 5楼 回复 (0) 王昭苏用户 2024-11-22 6楼 回复 (0) 苏力勤用户 沈阳小区在夜间被人毒死IO多条狗,投毒人是否被判有罪?你怎么看?(省略)投毒杀死狗是不支持,小区容许散放IO多条狗也是不支持。引起矛盾产生的是散养狗的问题,如果放在自家养,狗被投毒死,这样是故意行为,不可取。因为狗没有违规放养。如果抓到投药人,只能要他赔偿狗价。这是邻里不和,下重手的是对繁殖的畜牲,有得补偿同样等价物,而不是珍稀物种,使其灭种,无法弥补的生物。毒狗不能以国法判人入罪。毕竟人是有人权法权保护的,而狗还未有立法保护。你要重点保护狗,就问问能不能给狗买生命权保障。为什么狗主与小区居民常常引起纠纷不和,甚至养狗引起公愤,引起伤人事故?狗主们养狗不顾安全卫生,放狗遛走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容易靠近咬人抓伤人。这些要害的问题狗主不顾群众的安危,把狗的危险加害到随时随地攻击人的情况下,狗主尽情娱乐惬意地与狗嬉戏,得意忘形,把危害忘记。当你的狗咬人撕皮裂肉痛苦万状的时候,狗主一点儿心痛内疚都没有,更不肯承担自己养狗害命的责任,敢做不敢当,缺德的行为还有,养狗拉屎,夜吠如雷,骚扰休息,臭困楼道,生狗蚤,爬门撞墙,狗追人吠追人咬,惊恐万状。政府年年号令,城市居民住宅区不准养狗,禽畜有病菌传染人,破坏卫生,污染楼道空气污秽。狗主故意件件犯规。大多数居民强烈抗议不得在居民区养狗!问狗主你守规则了吗!芝士回答,想长版权而色必究,未经面许可,不得转载居民区养狗违规在先,有令不依,三不管,一家放狗十家散养,你养狗开心,他见狗可憎,天天提心吊胆,怕自己的家人被狗咬残放血,缝补皮肉,植皮,毁容,身上剧痛,引起疯狗症是绝症,死里逃生。伤者被毒液潜服,数月要打针,熬切骨之痛,复发疯狗症愁死人!家长请假护理家庭养口无钱,大量医疗费狗主不承担,要奔波劳累起诉,伤人伤命伤钱伤精神!狗主自私自利不顾人死伤,人必须作出惩罚,狗死全区太平,狗在人命受伤残,生活受搔扰,祸无了日。法里政式头器阶共,完元众却包局。若果狗死要判人入罪,狗咬伤咬死人狗主要坐牢判刑怎样? 2024-11-22 7楼 回复 (0) 张若愚用户 谢谢邀请。一夜之间毒杀十条狗,如果是同一个人所为,这个情节的严重程度肯定是足够将其定罪处罚的。投毒人被认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能性并不大尽管说,犯罪嫌疑人杀害犬只的方式是通过投放毒香肠。但是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嫌疑人其实是在针对犬只本身进行有毒香肠的投递,也就是直接引诱狗食用有毒的香肠。这个行为本身是不会造成公共安全的危险的,因为毕竟在一个小区内,正常的人都不会将掉落在地上的香肠捡起来食用,这些毒香肠即使在小区内有残留也是作为垃圾处理的。转载线或温者引程用本文内容请注明来源况具于芝士回答犯罪嫌疑人涉嫌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犬只是宠物,也被很多家庭当做是家庭成员一般的对待,但是在法律上,他们属于是财产,而不能人性命划等号。这个犯罪嫌疑人,利用毒物杀害他人所有的犬只,其本质上是对他人所有的财物的故意毁坏行为。一次性毒杀这么多只狗,财产数额较大,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既遂。同时,考虑到这个犯罪嫌疑人所采用的手段残忍且主观恶性极大这两点,应当对其从重处罚。总结警方可能会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者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处理,但是这个案子经过法庭审理的话,最终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可能性要远远高于投放危险物质罪。在这里也想提醒大家养狗一定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比如说出门要用牵引绳,注意犬只的卫生防疫问题等等。用子起但命条交更算近圆。 2024-11-22 8楼 回复 (0) 韩洁用户 谁投毒了?别人买回家准备自杀的,到家一看袋子破了,东西全散了,也不知道都丢哪儿了,要怪就怪袋子生产厂家吧,一点质量意识都没有,以后注意点。 2024-11-22 9楼 回复 (0) 关芷晴用户 其一涉嫌投放毒物罪。被判三至五年徒刑。其二赔偿狗主人损失。为什么现在出现这类现象,是与社会整体发展有关!未经芝士非回答允许不得转载之本文内是历容,否则将力视为侵权中国发展很快,已进入西方国家城市化发展的规道,是公民集中居住,生存空间被进一步压缩,人口老龄化加速,空巢老人和单身越来越多,多样化的生存方式促使人们改变以往的生存习惯,由于上属原因,原有的价值观己经被改变,新的价值观在形成但还很不完善,处于变革之中,公民社会的特点是自由意识在增强,集体意识在下降,空虚的思想空间需要充实,闲暇时间被放大,而社会管理并没有跟上来,而处于一种变革的混杂壮态,贫富混居,社会矛盾在增加,这给社会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可以参照西方发达国家,我们的邻居日夲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类似的情况,结合我国实际发展过程和土壤,尽快研究出我们自已的管理模式,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才是当今当务之急!对于我们个人,也无力改变什么,我们可以自发地组织起来用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者一起制定居民自律规则,防止类似的危险行为发生,规范居民行为,制定居民准则,加强居民出行安全和卫生方面的规范! 2024-11-22 10楼 回复 (0)
这是故意投毒的行为,可以得知这个投毒者对于那些狗奴养狗的愤怒程度,可以说,凡是中毒的狗没有一个是无辜的,也没有一个是冤枉的,他们都是死于狗主人的任性养狗,所以尽管死于中毒,但是直接凶手是投毒者,间接凶手是狗主人。
对于这样的投毒者,我批判他投毒的违法行为,但是赞赏他为了惩治狗主人的不文明行为而付出的努力。为何这么说,因为养狗者只要文明规范养狗,他家的狗肯定没事。
现在放香肠的,基本都是香肠加异烟肼,然后扔在小区的角落里,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孩子不可能爬到角角落落去吃这些东西,只有狗能这么做,第二,狗主人要是栓绳,在绳的可控范围内,狗是吃不到这些毒香肠的,第三,投毒者这样做,基本就是定向针对那些遛狗不牵绳的,所以,我们对这种投毒者不反对的主要原因。有时候还觉得他们行侠仗义,惩治狗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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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还有狗因为不栓绳而中毒死亡的,那么凶手基本就是狗主人了,这是小区居民的无奈,尤其是有小孩家庭的无奈,所以某种程度,这也是一种私立救济。狗奴不死,则狗不会少死。
我个人的观点,只要养狗者都遛狗拴绳,那么不会有狗被毒死,也不会有人讨厌狗奴,但是如果还做不到遛狗拴绳,你家狗就是哪天死的问题了。
在自实社样解已管件强广研查育价。
这个人肯定特别恨狗,估计可能是深受其害,忍无可忍,因此开始出此下策,开始毒狗。
沈阳一个小区一夜间被毒死10多条狗。这个小区不知道有多大,一晚上能毒死10多条狗的话,说明真的小区内可能狗已经太多了,狗已经可能开始和人争空间了。
至于说微博上一女士说自家的狗有100多斤,这狗简直太吓人了吧。出来遛狗时如果发狂,一个人根本就拉不住的。养这种狗是干什么用的,是用来吓人的还是用来咬人的。感觉养狗的目的有点不纯。
转明载或者间引用本条文内容请注明来源于芝士文回自答
好多时候,看到狗咬人的时候,好像没有人想负责的,都是百般推脱,狗也没事,法律不会判狗有罪的,狗也不会被打死的,狗主人好像也没有多少法律责任的。只是最多给你赔点医药费,有时候还不情不愿的。
不过确实投放狗毒,可能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抓住了,不仅要赔偿狗主人的损失,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因此,投放狗毒,一定要慎重考虑,最好是协商解决。这可是违法犯罪!
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狗如何跟人和谐相处就是个难题。文明养狗可能更重要了。出去遛狗时一定要栓狗绳,狗粪要及时清理,坐电梯时最好把狗抱起来,最好别养大狗,那个确实太吓人,而且一旦发起狂来是牵不住的。总之,可能关于狗的法律太少了,造成好多纠纷很难解决或者根本就解决不了,这也可能是这起毒狗事件的原因。
总的来说,投毒杀狗可能会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违法犯罪。有什么矛盾,最好协商解决!对于狗主人来说一定要文明养狗,不能散养,不养大狗,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持较为和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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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心协力共同抵制城市低素质的不文明养狗人士(自觉牵绳,戴口套,铲屎的高素质养狗人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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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素质爱狗人士哪有什么正能量?狗患之争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就是养狗人的素质问题,狗患的发生就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我们所关注的是爱狗人士所养的狗频频伤人的恶性事件,吐槽也是希望养狗人提高素质给大众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在小区,公园,街头遇见到没牵绳的狗走过来基本我都靠边站着不动,怕惊扰狗狗了。狗主人大多数也是傲慢无礼的态度,觉得人应该给他的狗让道一样,丝毫没有感觉自己的狗影响到了其他人。狗伤人的惨剧归根结底还是人素质低下惹的祸。大多数狗主人对于自己的狗伤了人都是选择逃避责任的态度,即使逮到现场大多狗主人也都是狂妄至极,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狗患引发刑事案件的例子也不少。至少你养狗不能影响别人的正常生活,不能给别人带来潜在的风险。如果对他人的健康安全造成影响,咱们必须抵制养狗。听到这里有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喷子又会站出来狂喷了!
理应事岀有因,出此下策也是无奈吧。如今狗有点多,光天化日之下,或大或小,登堂入室,不只是不雅,而且行人恐怖,又时有狗伤人事件发生。狗是人类的朋友,爱狗没有错,养狗喜欢也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养而不管,错的是不能不分场合为所欲为。养狗者该自律,养在封闭的私人场合,保证他人无人身危险和心理恐惧,万一出现问题,要心存歉意,有所表示;国家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管起来,无论如何都要人的安全优于狗的生命才好。至于搜毒药狗的人,如果不是潜入私人密处投毒,那责任就免了吧!
表明观点:毋庸置疑这是一起蓄意的投毒毒杀犬只的事件,想必投毒人对狗应当是相当痛恨,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不仅需要对饲养人进行赔偿还需要承当相应的刑责!无论是爱狗人士还是恨狗人士,都应当保持理智才是!
高女士称,她家的阿拉斯加养了3年多,有100多斤重,“头一天晚上因为回家比较晚,当晚12点半到第二天凌晨一点遛的狗,9月3日早晨7点半它开始发病,四肢抽搐,大小便失禁,口吐白沫,很快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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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有业主自发地在小区内捡拾小块的香肠,“大概有400多块,主要集中在3号楼附近,大部分在距离人行道不远的草坪边上,最后我们连同狗的呕吐物一并交给了警方。”
“不光是草丛里,就连小孩玩耍的地方也有小块的香肠。这是孩子没啥事,要是孩子捡起来放到嘴里,后果不堪设想。”
内月想角强断千亲江格易。
“物业还组织全部保洁员捡草丛中的香肠块,大小都像指甲盖一样大。”
个人点评:
之前晚上就有人发帖称“异烟肼毒狗不用负法律责任”,当时也是引发了一波热议,点赞人数颇多,当时针对这种言论就有官媒表态,对于此种行为如果你当真那就进去了。因为投放有毒的香肠在公共场合的行为,不仅仅是可能毒死狗,更有可能伤及无辜的儿童。
为相只必处口转切示确族。
根据《刑法》的规定,此种投放有毒食物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以此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结合目前的死亡狗的数量、投放的地点、投放的数量来看,可见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大范围的投毒事件,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
同时对于毒狗的这种行为不仅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而且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来看,一旦发现投毒者根据规定还应当对饲养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最后从这起事件可以推测出投毒者对狗是十分憎恨的,虽然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但是我想无论作为爱狗人士也好,还是恨狗人士也罢,都应当在生活中保持理智。爱狗人士应当看管好自己的狗,饲养宠物的同时不应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同时作为恨狗人士面对饲养人的不尽职不尽责的行为,也应当通过合理途径进行约束,而不能擅自动用私刑的方式来进行投毒。
沈阳小区在夜间被人毒死IO多条狗,投毒人是否被判有罪?你怎么看?(省略)
投毒杀死狗是不支持,小区容许散放IO多条狗也是不支持。引起矛盾产生的是散养狗的问题,如果放在自家养,狗被投毒死,这样是故意行为,不可取。因为狗没有违规放养。如果抓到投药人,只能要他赔偿狗价。这是邻里不和,下重手的是对繁殖的畜牲,有得补偿同样等价物,而不是珍稀物种,使其灭种,无法弥补的生物。毒狗不能以国法判人入罪。毕竟人是有人权法权保护的,而狗还未有立法保护。你要重点保护狗,就问问能不能给狗买生命权保障。
为什么狗主与小区居民常常引起纠纷不和,甚至养狗引起公愤,引起伤人事故?狗主们养狗不顾安全卫生,放狗遛走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容易靠近咬人抓伤人。这些要害的问题狗主不顾群众的安危,把狗的危险加害到随时随地攻击人的情况下,狗主尽情娱乐惬意地与狗嬉戏,得意忘形,把危害忘记。当你的狗咬人撕皮裂肉痛苦万状的时候,狗主一点儿心痛内疚都没有,更不肯承担自己养狗害命的责任,敢做不敢当,缺德的行为还有,养狗拉屎,夜吠如雷,骚扰休息,臭困楼道,生狗蚤,爬门撞墙,狗追人吠追人咬,惊恐万状。政府年年号令,城市居民住宅区不准养狗,禽畜有病菌传染人,破坏卫生,污染楼道空气污秽。狗主故意件件犯规。大多数居民强烈抗议不得在居民区养狗!问狗主你守规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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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养狗违规在先,有令不依,三不管,一家放狗十家散养,你养狗开心,他见狗可憎,天天提心吊胆,怕自己的家人被狗咬残放血,缝补皮肉,植皮,毁容,身上剧痛,引起疯狗症是绝症,死里逃生。伤者被毒液潜服,数月要打针,熬切骨之痛,复发疯狗症愁死人!家长请假护理家庭养口无钱,大量医疗费狗主不承担,要奔波劳累起诉,伤人伤命伤钱伤精神!狗主自私自利不顾人死伤,人必须作出惩罚,狗死全区太平,狗在人命受伤残,生活受搔扰,祸无了日。
法里政式头器阶共,完元众却包局。
若果狗死要判人入罪,狗咬伤咬死人狗主要坐牢判刑怎样?
谢谢邀请。
一夜之间毒杀十条狗,如果是同一个人所为,这个情节的严重程度肯定是足够将其定罪处罚的。
投毒人被认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能性并不大尽管说,犯罪嫌疑人杀害犬只的方式是通过投放毒香肠。但是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嫌疑人其实是在针对犬只本身进行有毒香肠的投递,也就是直接引诱狗食用有毒的香肠。这个行为本身是不会造成公共安全的危险的,因为毕竟在一个小区内,正常的人都不会将掉落在地上的香肠捡起来食用,这些毒香肠即使在小区内有残留也是作为垃圾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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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涉嫌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犬只是宠物,也被很多家庭当做是家庭成员一般的对待,但是在法律上,他们属于是财产,而不能人性命划等号。这个犯罪嫌疑人,利用毒物杀害他人所有的犬只,其本质上是对他人所有的财物的故意毁坏行为。一次性毒杀这么多只狗,财产数额较大,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既遂。同时,考虑到这个犯罪嫌疑人所采用的手段残忍且主观恶性极大这两点,应当对其从重处罚。
总结警方可能会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者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处理,但是这个案子经过法庭审理的话,最终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可能性要远远高于投放危险物质罪。
在这里也想提醒大家养狗一定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比如说出门要用牵引绳,注意犬只的卫生防疫问题等等。
用子起但命条交更算近圆。
谁投毒了?别人买回家准备自杀的,到家一看袋子破了,东西全散了,也不知道都丢哪儿了,要怪就怪袋子生产厂家吧,一点质量意识都没有,以后注意点。
其一涉嫌投放毒物罪。被判三至五年徒刑。
其二赔偿狗主人损失。
为什么现在出现这类现象,是与社会整体发展有关!
未经芝士非回答允许不得转载之本文内是历容,否则将力视为侵权
中国发展很快,已进入西方国家城市化发展的规道,是公民集中居住,生存空间被进一步压缩,人口老龄化加速,空巢老人和单身越来越多,多样化的生存方式促使人们改变以往的生存习惯,由于上属原因,原有的价值观己经被改变,新的价值观在形成但还很不完善,处于变革之中,公民社会的特点是自由意识在增强,集体意识在下降,空虚的思想空间需要充实,闲暇时间被放大,而社会管理并没有跟上来,而处于一种变革的混杂壮态,贫富混居,社会矛盾在增加,这给社会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可以参照西方发达国家,我们的邻居日夲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类似的情况,结合我国实际发展过程和土壤,尽快研究出我们自已的管理模式,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才是当今当务之急!
对于我们个人,也无力改变什么,我们可以自发地组织起来用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者一起制定居民自律规则,防止类似的危险行为发生,规范居民行为,制定居民准则,加强居民出行安全和卫生方面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