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毫无疑问应该及时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因为尽管他(她)是80岁的老人,如果其要置人于死地,证明其身体健康状况好、行动能力还强,必须立即制止其危害生命的行为。比如,前两天曝光的那个84岁的恶毒老头在公交车上对女司机大打出手、把其拐杖都打断了,足足打了5分钟,把女司机打得头破血流、偏体鳞伤住进了医院……!!!从录像上看到,这个恶毒老头打人时毫不手软、比48岁的男人还更厉害、更狠……!!!据当地公安部门提供信息:这个恶毒老头在这个打人事件之前的一天,还在另一个公交车上同样打人……!所以,我强烈希望公安机关对这样的恶毒老头严惩不贷!以教育更多的老人们要讲文明、公德,不能倚老卖老!!!不能破坏文明和公德,不能到外地外国旅游丢人,特别是不能丢中国人的脸丢到外国去了……!!!所以,我们的文明建设问题还不能忽视了“中国大妈大爷”的文明教育引导…… 回复 征服者用户 我认为,毫无疑问应该及时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因为尽管他(她)是80岁的老人,如果其要置人于死地,证明其身体健康状况好、行动能力还强,必须立即制止其危害生命的行为。比如,前两天曝光的那个84岁的恶毒老头在公交车上对女司机大打出手、把其拐杖都打断了,足足打了5分钟,把女司机打得头破血流、偏体鳞伤住进了医院……!!!从录像上看到,这个恶毒老头打人时毫不手软、比48岁的男人还更厉害、更狠……!!!据当地公安部门提供信息:这个恶毒老头在这个打人事件之前的一天,还在另一个公交车上同样打人……!所以,我强烈希望公安机关对这样的恶毒老头严惩不贷!以教育更多的老人们要讲文明、公德,不能倚老卖老!!!不能破坏文明和公德,不能到外地外国旅游丢人,特别是不能丢中国人的脸丢到外国去了……!!!所以,我们的文明建设问题还不能忽视了“中国大妈大爷”的文明教育引导…… 2024-11-22 1楼 回复 (0) 王嘉明用户 我觉得可以,不仅仅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还可以采取无限正当防卫。一个八十岁老人,他既然有那个能力置你于死地,那么,他就不是正常的80岁老人,他身板子比60岁老人还硬,这种人,就应该根据正常年轻人来对待,他敢于动手,为老不尊、倚老卖老,想置你于死地,毫无疑问,他咋样打你的,你就加倍还过去。前几天,湖南永州84岁的乘客邓某某,因为上公交车没有带老年卡,女司机张红提醒他下次要带上,就被老头子用拐杖打了,拐杖打断成亮截,车上其他乘客劝架,也被打,期间,乘客报警,老头趁女司机不注意,再次用断了的两截拐杖打其头部,导致鲜血直流。未经芝士回极答允又许不国得共转载本文内容,否全则将视为侵权像这样的老头子,就是非常坏的,如果他敢于打人,敢于置你于死地,那就先下手为强,置他于死地,他不仁你也没有必要对他仁慈,何况,采取暴力手段殴打他人,没有年龄之分,只有行为之分。而且,在正当防卫的名词解释里,并没有对行为人的年龄、性别做鉴定和区分。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不管他是老人、孩子,还是妇女,只要对他人有危害,形成攻击,甚至要置你于死地,那么,毫无疑问,你奋起反击,就是正当防卫行为,在反抗过程中,造成要置你于死地的80岁老人受伤,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24-11-22 2楼 回复 (0) 洪丽芬用户 必要时的正当防卫,难道还分岁数吗?人家要砍死你,为自保,也要先起死对方,让他砍死,判死刑,都是个死,谁还考虑那些。 2024-11-22 3楼 回复 (0) 曾润鹏用户 社会上黑恶势力横行霸道,坏人杀人放火,贩卖毒品,还有内外勾结的恐怖分子,危害社会安全极大。网络里怎么没有问答讨论?请问上述犯罪行为是什么龄段干的?有七、八十岁老人吗?为什么有些人总是抓住几个抢座打人的不放,借题发揮,把矛头指向所有老年人!现在是法治社会,谁犯法处罚谁,不能株连别人。我是老年人,但我对那个八十四岁打女司机的坏人十分气愤,建议依法严惩。我反对的是以个案攻击全体老年人。我认为社会上最遵纪守法的是老年人。不信的话可以看看后面这张附表。犯罪的都是中青年,甚至有少年,但那是他们犯法,要依法惩治,能借此把矛头指向全体中青年吗?不得不说有些人攻击老年人是别有用心,是想抹煞老一代的历史功绩,扰乱社会舆论导向,制造人群对立,破坏社会安定团结,唯恐天下不乱。奉劝善良的人们擦亮眼睛,不要上当受骗啊!附:各年龄段犯罪图表: 2024-11-22 4楼 回复 (0) 雨后彩虹用户 中国人的文化里有童叟无欺,一个80岁的老人,如果说要威胁到一个年轻人或者你家人的生命,我觉得这种可能性有,但是不大,如果他的体能,力气足以对你和家人造成致命的伤害,当然要予以抵抗和制止。但是就算是他要害你,他也不会选择用正面和你对攻的这种方式。那除非是你把别人气急了。如果一个80岁的老人只是口出不善之言,而整个人的体能已经摇摇欲坠,他对你根本不会构成伤害,只是语言的攻击,你说我要以暴制暴,置人于死地,这确实有些过。芝士回答,同版该权研必究,未经许只可,不得度转载中国人是讲情理的一个国家,上下五千年,我们一直在讲童叟无欺呀,见到长者一定要尊重,那么这个长者有过激的行为,说明此人呢,无论是他的道德,情怀,已经非常的不值得尊重了,那么我们也是,对他要敬而远之。有他于动所两料总阶声石容,际写查王置片住参。所以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一旦遭遇对方对你的侵害,先保护好自己,先制止对方,但是你也没有权利去剥夺别人的生命,你还是要寻求合适的方式,去寻求对自己的保护,当然是借助社会和法律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以我看来,上面这个提问不成立。一他如机老,色整拉感历。希望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够尊重他人,珍视自己的生命,珍视他人的生命。让每一个人心中都充满着爱。这个世界才有安全感,才能让我们每个人活的舒服,活的安逸。害人者必被人害。伤人者必被人伤。因果轮回一定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请大家关注我们。 2024-11-22 5楼 回复 (0) 包鑫宇用户 我给你们个更极端的例子,你(一个年龄16岁的小女生,未接受过任何体质训练)半夜走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无人小巷时,一位年纪大概80的老者慢慢跟了上来,你察觉后开始加快了步伐,可在走到小巷中段时,老者突然从怀中掏出一把杀猪刀出来,并恶狠狠的朝你追了上来,你出于本能朝巷深处逃了过去,但就在这时,脚却被地上的石块绊住,猛摔一跤,求生欲望使你强忍疼痛从地上爬起来,但还是慢了,老头已经追到了你的身后,并举起刀朝你砍下去,你出于本能反应身子朝旁边躲了一下,刀划过你的皮肤砍到地上,激起一阵火光。正当你准备第二次逃跑时,老头一手却抓住了你的脚踝,你再次倒在了地上,你绝望的望着老头,他又举起杀猪刀准备砍下第二刀。而在此时,你摸起手边的一物胡乱朝老头划去,而老头咕咽一声后动作忽然停了下来,原来你胡乱摸起来的东西是一个破底的啤酒瓶,而老头也似乎是被啤酒瓶的玻璃瓶划开了喉管,捂着脖子正在地上挣扎。而你此刻因得救情绪激变昏倒过去。当你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医院了,可能是某个路过的好心人发现,并拨打了报警电话。而老头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死掉了。那么这个这个情况能不能算正当防卫,还是说防卫过当?未经芝士回答允许不得转载本适文内容其也,否则将视为用侵必权 2024-11-22 6楼 回复 (0) 崔可润用户 我不敢!一:我家没钱赔!他如果把我打骨折,我年轻,住个几个月,休息一年就好了,他不行啊!我怕他骨折了动手术有并发症,死在手术台上或者是植物人啥的,我赔不起!二:我怕我还手了日子不得安生!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活键盘侠”,“圣人道德婊”,人肉我,影响我的家人,我惹不起!未族经芝士回答允领许不得转载本文内容,否果则任将视为侵各权三:无耻点的说,如果他只有一点小伤,休息个把月就好了,我赔了钱,事情就了结了!可是如果这个把月中他发生了什么别的意外,可能会联想到我的身上,:你看他以前能打得死老虎,就是因为你打了他,后遗症发作什么的!我看,我躲都没地方躲!所以我宁愿挨打,不愿还手! 2024-11-22 7楼 回复 (0) 棋古字用户 不论对方年龄大小男同老少,只要威胁到我家人生命财产安全我会毫不犹豫的做出我该做的事情,就算以命换命我也要让对方先死,至于后果如何我不回去想,至于现在的法律我更不敢去指望它能给我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2024-11-22 8楼 回复 (0) 汪春利用户 我说你还是躲了吧,倒不是怕他!只是觉得不划算,因为他人有今天没明天了,你的路还很长。 2024-11-22 9楼 回复 (0) 牛婧怡用户 五个字:“ 惹不起,躲起 “。这就是原则。 2024-11-22 10楼 回复 (0)
我认为,毫无疑问应该及时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因为尽管他(她)是80岁的老人,如果其要置人于死地,证明其身体健康状况好、行动能力还强,必须立即制止其危害生命的行为。比如,前两天曝光的那个84岁的恶毒老头在公交车上对女司机大打出手、把其拐杖都打断了,足足打了5分钟,把女司机打得头破血流、偏体鳞伤住进了医院……!!!从录像上看到,这个恶毒老头打人时毫不手软、比48岁的男人还更厉害、更狠……!!!据当地公安部门提供信息:这个恶毒老头在这个打人事件之前的一天,还在另一个公交车上同样打人……!所以,我强烈希望公安机关对这样的恶毒老头严惩不贷!以教育更多的老人们要讲文明、公德,不能倚老卖老!!!不能破坏文明和公德,不能到外地外国旅游丢人,特别是不能丢中国人的脸丢到外国去了……!!!所以,我们的文明建设问题还不能忽视了“中国大妈大爷”的文明教育引导……
我觉得可以,不仅仅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还可以采取无限正当防卫。
一个八十岁老人,他既然有那个能力置你于死地,那么,他就不是正常的80岁老人,他身板子比60岁老人还硬,这种人,就应该根据正常年轻人来对待,他敢于动手,为老不尊、倚老卖老,想置你于死地,毫无疑问,他咋样打你的,你就加倍还过去。
前几天,湖南永州84岁的乘客邓某某,因为上公交车没有带老年卡,女司机张红提醒他下次要带上,就被老头子用拐杖打了,拐杖打断成亮截,车上其他乘客劝架,也被打,期间,乘客报警,老头趁女司机不注意,再次用断了的两截拐杖打其头部,导致鲜血直流。
未经芝士回极答允又许不国得共转载本文内容,否全则将视为侵权
像这样的老头子,就是非常坏的,如果他敢于打人,敢于置你于死地,那就先下手为强,置他于死地,他不仁你也没有必要对他仁慈,何况,采取暴力手段殴打他人,没有年龄之分,只有行为之分。
而且,在正当防卫的名词解释里,并没有对行为人的年龄、性别做鉴定和区分。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不管他是老人、孩子,还是妇女,只要对他人有危害,形成攻击,甚至要置你于死地,那么,毫无疑问,你奋起反击,就是正当防卫行为,在反抗过程中,造成要置你于死地的80岁老人受伤,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必要时的正当防卫,难道还分岁数吗?人家要砍死你,为自保,也要先起死对方,让他砍死,判死刑,都是个死,谁还考虑那些。
社会上黑恶势力横行霸道,坏人杀人放火,贩卖毒品,还有内外勾结的恐怖分子,危害社会安全极大。网络里怎么没有问答讨论?请问上述犯罪行为是什么龄段干的?有七、八十岁老人吗?为什么有些人总是抓住几个抢座打人的不放,借题发揮,把矛头指向所有老年人!现在是法治社会,谁犯法处罚谁,不能株连别人。我是老年人,但我对那个八十四岁打女司机的坏人十分气愤,建议依法严惩。我反对的是以个案攻击全体老年人。我认为社会上最遵纪守法的是老年人。不信的话可以看看后面这张附表。犯罪的都是中青年,甚至有少年,但那是他们犯法,要依法惩治,能借此把矛头指向全体中青年吗?不得不说有些人攻击老年人是别有用心,是想抹煞老一代的历史功绩,扰乱社会舆论导向,制造人群对立,破坏社会安定团结,唯恐天下不乱。奉劝善良的人们擦亮眼睛,不要上当受骗啊!
附:各年龄段犯罪图表:
中国人的文化里有童叟无欺,一个80岁的老人,如果说要威胁到一个年轻人或者你家人的生命,我觉得这种可能性有,但是不大,如果他的体能,力气足以对你和家人造成致命的伤害,当然要予以抵抗和制止。
但是就算是他要害你,他也不会选择用正面和你对攻的这种方式。那除非是你把别人气急了。
如果一个80岁的老人只是口出不善之言,而整个人的体能已经摇摇欲坠,他对你根本不会构成伤害,只是语言的攻击,你说我要以暴制暴,置人于死地,这确实有些过。
芝士回答,同版该权研必究,未经许只可,不得度转载
中国人是讲情理的一个国家,上下五千年,我们一直在讲童叟无欺呀,见到长者一定要尊重,那么这个长者有过激的行为,说明此人呢,无论是他的道德,情怀,已经非常的不值得尊重了,那么我们也是,对他要敬而远之。
有他于动所两料总阶声石容,际写查王置片住参。
所以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一旦遭遇对方对你的侵害,先保护好自己,先制止对方,但是你也没有权利去剥夺别人的生命,你还是要寻求合适的方式,去寻求对自己的保护,当然是借助社会和法律的力量来保护自己。
以我看来,上面这个提问不成立。
一他如机老,色整拉感历。
希望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够尊重他人,珍视自己的生命,珍视他人的生命。
让每一个人心中都充满着爱。这个世界才有安全感,才能让我们每个人活的舒服,活的安逸。
害人者必被人害。伤人者必被人伤。
因果轮回一定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请大家关注我们。
我给你们个更极端的例子,你(一个年龄16岁的小女生,未接受过任何体质训练)半夜走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无人小巷时,一位年纪大概80的老者慢慢跟了上来,你察觉后开始加快了步伐,可在走到小巷中段时,老者突然从怀中掏出一把杀猪刀出来,并恶狠狠的朝你追了上来,你出于本能朝巷深处逃了过去,但就在这时,脚却被地上的石块绊住,猛摔一跤,求生欲望使你强忍疼痛从地上爬起来,但还是慢了,老头已经追到了你的身后,并举起刀朝你砍下去,你出于本能反应身子朝旁边躲了一下,刀划过你的皮肤砍到地上,激起一阵火光。正当你准备第二次逃跑时,老头一手却抓住了你的脚踝,你再次倒在了地上,你绝望的望着老头,他又举起杀猪刀准备砍下第二刀。而在此时,你摸起手边的一物胡乱朝老头划去,而老头咕咽一声后动作忽然停了下来,原来你胡乱摸起来的东西是一个破底的啤酒瓶,而老头也似乎是被啤酒瓶的玻璃瓶划开了喉管,捂着脖子正在地上挣扎。而你此刻因得救情绪激变昏倒过去。
当你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医院了,可能是某个路过的好心人发现,并拨打了报警电话。而老头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死掉了。
那么这个这个情况能不能算正当防卫,还是说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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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
一:我家没钱赔!他如果把我打骨折,我年轻,住个几个月,休息一年就好了,他不行啊!我怕他骨折了动手术有并发症,死在手术台上或者是植物人啥的,我赔不起!
二:我怕我还手了日子不得安生!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活键盘侠”,“圣人道德婊”,人肉我,影响我的家人,我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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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耻点的说,如果他只有一点小伤,休息个把月就好了,我赔了钱,事情就了结了!可是如果这个把月中他发生了什么别的意外,可能会联想到我的身上,:你看他以前能打得死老虎,就是因为你打了他,后遗症发作什么的!我看,我躲都没地方躲!
所以我宁愿挨打,不愿还手!
不论对方年龄大小男同老少,只要威胁到我家人生命财产安全我会毫不犹豫的做出我该做的事情,就算以命换命我也要让对方先死,至于后果如何我不回去想,至于现在的法律我更不敢去指望它能给我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我说你还是躲了吧,倒不是怕他!只是觉得不划算,因为他人有今天没明天了,你的路还很长。
五个字:“ 惹不起,躲起 “。这就是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