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英国女王有多大权力,日本天皇就有多大权力。额,可能比女王的权力还要小一些。 明治维新以后到二战结束时,日本天皇的权力还是很大的。在《大日本帝国宪法》第一章第一条中,就有这样的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第三条又规定:“天皇神圣不可侵犯。”第四条也是关于天皇的:“天皇为国家元首,总览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等等等等,一直到第一章结束,都在讲天皇有什么什么权力。然而,日本战败以后,在盟军的压力下,日本政府对宪法进行了修改。这个修改可不得了,天皇一下子回到解放前,权力跟在幕府时代的时候差不多。按照占领军的意思,修改后的《日本国宪法》中有关天皇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第一条:“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第三条:“天皇有关国事的一切行为,必须有内阁的建议和承认,由内阁负其责任。”第四条:“天皇只能行使本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等等等等,也是一直到第一章结束,都在强调天皇的权力受到什么什么限制,天皇没有什么什么权力。看,够惨吧,天皇一下子成了“象征”,也就是……摆设。那么,作为日本国“象征”的天皇,还能行使哪些权力呢?可以任命内阁大臣,然而,大臣是国会提名的。可以任命最高法官,然而,法官是内阁提名的。可以公布宪法修正案,召集国会,解散议院,减刑,接见外国使臣,授予荣誉称号等,然而,这些都要在内阁的建议和承认下进行。也就是说,天皇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任何政治行动。人家英国女王好歹还有个签字的权力,相比之下,日本天皇可真是够清闲的。参考文献:1.施超伦:《现代日本人的天皇观及“象征”天皇制问题》,《日本问题》,1987年第4期。2.贾璇:《关于日本天皇制的内涵》,《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回复 期待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