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在经历商鞅变法后,全国的工作重心只有两点:农耕、作战。在战争中士兵如果战死或者受伤了怎么办?大秦治下,必有奖罚,根据士兵的伤亡原因,各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大体而言:伤残者有国家专项补贴,战死者有国家专项优抚。如果是因为违反军令而导致伤亡的,国家只给补贴,没有荣誉与爵位;如果是谋反而伤亡的,伤者有罪必罚,亡者虽死不赦,家人有罪必罚。秦国的《军功授爵法》规定:士兵战功按斩首计,斩杀敌人越多,爵位越高;爵位越高则相应的经济基础越多,政治地位也越高。战死者的爵位可由长子继承,无子可由长女继承,经济条件与政治地位跟继承的爵位一样。无功不得受禄,战死者的爵位可以传给子女或者孙子,但是不能由无功的子女传给孙子。伤者如果有功则可以根据功劳大小受爵,无功则可以按月领取国家津贴,死后子女不可继承国家津贴,但可继承爵位。在战争中不守军令,因刑受伤或死者,无功;就算有斩首功劳也不赐爵,功过不可相抵。战役失败,虽有斩首之功,不赐爵;如果有过,则必受罚不赦。参与谋反的士兵或者投降敌国的士兵,受伤或者阵亡,其本人及家人、邻居皆有罪,必罚。战胜且有功的士兵有国家封赏,但如果后来又犯罪了,其爵位取消,本人及其家人、邻居皆有罪,必罚。 回复 史同广用户 秦国在经历商鞅变法后,全国的工作重心只有两点:农耕、作战。在战争中士兵如果战死或者受伤了怎么办?大秦治下,必有奖罚,根据士兵的伤亡原因,各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大体而言:伤残者有国家专项补贴,战死者有国家专项优抚。如果是因为违反军令而导致伤亡的,国家只给补贴,没有荣誉与爵位;如果是谋反而伤亡的,伤者有罪必罚,亡者虽死不赦,家人有罪必罚。秦国的《军功授爵法》规定:士兵战功按斩首计,斩杀敌人越多,爵位越高;爵位越高则相应的经济基础越多,政治地位也越高。战死者的爵位可由长子继承,无子可由长女继承,经济条件与政治地位跟继承的爵位一样。无功不得受禄,战死者的爵位可以传给子女或者孙子,但是不能由无功的子女传给孙子。伤者如果有功则可以根据功劳大小受爵,无功则可以按月领取国家津贴,死后子女不可继承国家津贴,但可继承爵位。在战争中不守军令,因刑受伤或死者,无功;就算有斩首功劳也不赐爵,功过不可相抵。战役失败,虽有斩首之功,不赐爵;如果有过,则必受罚不赦。参与谋反的士兵或者投降敌国的士兵,受伤或者阵亡,其本人及家人、邻居皆有罪,必罚。战胜且有功的士兵有国家封赏,但如果后来又犯罪了,其爵位取消,本人及其家人、邻居皆有罪,必罚。转载或者引面用本文内细根容请注明来源于芝士合回温答 2024-11-22 1楼 回复 (0) 丁佳颖用户 这个问题在其他地方哥有详尽的回答。只说一点。战国时期,秦经过商鞅变法,废除就贵族,要想成为新贵族,必须立军功。规定军功可以世袭,老子战死或者致残,儿子可以继承军功福利待遇。 2024-11-22 2楼 回复 (0) 张新怡用户 这个,历史上还真没有什么具体的相关记载与说法。不过众所周知,汉袭秦制。因此可以从汉代制度进行反推。未经芝士回答允许通不得转载因本切院文内容究,否则将视为侵权汉代对战死的士兵,则通常给予抚恤和丧葬费用的。比如楚汉战争时,刘邦曾下令:“军士不幸死者,吏为衣衾棺敛,转送其家。”高祖八年又规定:“士卒从军死者,归其县,县给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长吏视葬。”中为性员次干转,车务感标眼参红。按当时的记载,一个棺椁,约在二、三千钱之间。而所谓衣衾是给战死者的殓服。《孝经·丧亲》:“为之倌椁衣衾而举之。”《疏》日:“衾,谓单被,覆尸藏尸所用。”所以衾应是一块长而大的布,可以裹满死尸。衾多用帛、麻布料,每尺约十钱。人民家业问已别她做取花目,记验备习候引。简单说,一名战死的普通士兵能得到三千钱的丧葬费。此外还有抚恤金,只不过是根据级别的不同有所差异。延平元年,鲜卑复寇渔阳,太守张显率数百人出塞追之。兵马掾严授谏曰:“前道险阻,贼势难量,宜且结营,先令轻骑侦视之。”显意甚锐,怒欲斩之。因复进兵,遇虏伏发,士卒悉走,唯授力战,身被十创,手杀数人而死。显中流矢,主簿卫福、功曹徐咸皆自投赴显,俱殁于阵。邓太后策书褒叹,赐显钱六十万,以家二人为郎,授、福、咸各钱十万,除一子为郎。《后汉书·鲜卑传》六年春,马贤将五六千骑击之(羌人)。到射姑山,贤军败,贤及二子皆战殁。顺帝愍之,赐布三千匹,谷千斛,封贤孙光为舞阳亭侯,租入岁百万。遣侍御史督录征西营兵,存恤死伤。《后汉书·西羌传》以此推断,秦军对战死者的家属也是有抚恤的。但具体方法和数额缺乏记载。 2024-11-22 3楼 回复 (0) 闫伍强用户 跟现在民警一样 2024-11-22 4楼 回复 (0) 动物的想象作文用户 秦国历来尚武好战,民风彪悍商鞅变法后的秦国,个个参军报国,渴望建立功勋,光耀门楣,受伤的士兵自然光荣乡里。 2024-11-22 5楼 回复 (0)
秦国在经历商鞅变法后,全国的工作重心只有两点:农耕、作战。在战争中士兵如果战死或者受伤了怎么办?大秦治下,必有奖罚,根据士兵的伤亡原因,各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大体而言:伤残者有国家专项补贴,战死者有国家专项优抚。如果是因为违反军令而导致伤亡的,国家只给补贴,没有荣誉与爵位;如果是谋反而伤亡的,伤者有罪必罚,亡者虽死不赦,家人有罪必罚。
秦国的《军功授爵法》规定:士兵战功按斩首计,斩杀敌人越多,爵位越高;爵位越高则相应的经济基础越多,政治地位也越高。战死者的爵位可由长子继承,无子可由长女继承,经济条件与政治地位跟继承的爵位一样。无功不得受禄,战死者的爵位可以传给子女或者孙子,但是不能由无功的子女传给孙子。伤者如果有功则可以根据功劳大小受爵,无功则可以按月领取国家津贴,死后子女不可继承国家津贴,但可继承爵位。
在战争中不守军令,因刑受伤或死者,无功;就算有斩首功劳也不赐爵,功过不可相抵。战役失败,虽有斩首之功,不赐爵;如果有过,则必受罚不赦。参与谋反的士兵或者投降敌国的士兵,受伤或者阵亡,其本人及家人、邻居皆有罪,必罚。战胜且有功的士兵有国家封赏,但如果后来又犯罪了,其爵位取消,本人及其家人、邻居皆有罪,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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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在其他地方哥有详尽的回答。
只说一点。战国时期,秦经过商鞅变法,废除就贵族,要想成为新贵族,必须立军功。规定军功可以世袭,老子战死或者致残,儿子可以继承军功福利待遇。
这个,历史上还真没有什么具体的相关记载与说法。
不过众所周知,汉袭秦制。因此可以从汉代制度进行反推。
未经芝士回答允许通不得转载因本切院文内容究,否则将视为侵权
汉代对战死的士兵,则通常给予抚恤和丧葬费用的。
比如楚汉战争时,刘邦曾下令:“军士不幸死者,吏为衣衾棺敛,转送其家。”高祖八年又规定:“士卒从军死者,归其县,县给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长吏视葬。”
中为性员次干转,车务感标眼参红。
按当时的记载,一个棺椁,约在二、三千钱之间。而所谓衣衾是给战死者的殓服。《孝经·丧亲》:“为之倌椁衣衾而举之。”《疏》日:“衾,谓单被,覆尸藏尸所用。”所以衾应是一块长而大的布,可以裹满死尸。衾多用帛、麻布料,每尺约十钱。
人民家业问已别她做取花目,记验备习候引。
简单说,一名战死的普通士兵能得到三千钱的丧葬费。
此外还有抚恤金,只不过是根据级别的不同有所差异。
延平元年,鲜卑复寇渔阳,太守张显率数百人出塞追之。兵马掾严授谏曰:“前道险阻,贼势难量,宜且结营,先令轻骑侦视之。”显意甚锐,怒欲斩之。因复进兵,遇虏伏发,士卒悉走,唯授力战,身被十创,手杀数人而死。显中流矢,主簿卫福、功曹徐咸皆自投赴显,俱殁于阵。邓太后策书褒叹,赐显钱六十万,以家二人为郎,授、福、咸各钱十万,除一子为郎。《后汉书·鲜卑传》
六年春,马贤将五六千骑击之(羌人)。到射姑山,贤军败,贤及二子皆战殁。顺帝愍之,赐布三千匹,谷千斛,封贤孙光为舞阳亭侯,租入岁百万。遣侍御史督录征西营兵,存恤死伤。《后汉书·西羌传》
以此推断,秦军对战死者的家属也是有抚恤的。但具体方法和数额缺乏记载。
跟现在民警一样
秦国历来尚武好战,民风彪悍商鞅变法后的秦国,个个参军报国,渴望建立功勋,光耀门楣,受伤的士兵自然光荣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