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支持劳务派遣的,不是睁眼说瞎话,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信,你问问几千万劳务工,看看他们什么感受?看看他们受到哪些不公平待遇?看看他们遭遇过什么?这项制度,归根到底是保护企业利益,侵害劳务工利益的,只是因为劳务工群体是弱势群体没有能力反对而已。凡是有良心的人,都应该呼吁取消劳务派遣制度。第一,劳务派遣制度,尽管国家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企业里完全被用坏了,对员工有利的都没有落实,对企业有利的全部加倍落实。举例说明:企业用人签劳动合同,连续两次或者连续工作十年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工制度,就可以逃避这项根本法律,逃避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和法定义务。因为劳务工不是与用人企业签劳动合同,这些法律责任就可以“合法”地规避掉了。第二,劳务派遣制度对用人机制来说,完全多此一举,企业为何愿意用劳务工,就是因为这样可以侵害劳务工的利益。比如,企业要用人,可以签正式工(合同制)啊,那么就要相应地配套支付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五险一金、按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甚至还有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举例:正式合同工工资5000元,企业至少要负担10000元。企业如果借助劳务派遣公司招劳务工,干的是同样的活,但只需要支付6000元就够了,1000元是劳务公司赚的人头费。企业省4000元。这是根本目的。第三,劳务派遣制度对劳务工没有尽到责任和义务,这个制度有什么存在的必要?比如,劳务工也有发展成长的通道,也有培训教育的权利,也有得到慰问关心的权利啊。正式工生老病死,企业要负责到底,甚至有的企业至今还有福利分房。但企业不管劳务工啊,那么,谁应该管劳务工的生老病死呢?劳务公司应该负起责任来。但是劳务公司就是皮包公司,比如,培训教育,劳务公司就是一个空壳,怎么培训教育?比如,劳务工工伤了,劳务公司赚的就是人头费,哪里有经费管你?等等。劳务工干着最脏最累的活,企业不管,劳务公司不管,劳务工没有稳定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最后,有人说,劳务工都是干着最底层的工作,企业用好核心技术业务人才就好了,何必费精力管这些底层员工呢?他们创造价值不大,对企业贡献值不大,只是从事一些低级的工作而已。那么,以前时传祥是一个掏粪工,还成为全国劳模呢。企业与劳务工签劳动合同,严格管理不就行了,不好好干辞职就行了。为什么非要走劳务派遣通道呢?说根本,还是想省钱省力省心,至于劳务工的喜怒哀乐与他们何干?呼吁取消劳务派遣制。 回复 士甫先生用户 凡是支持劳务派遣的,不是睁眼说瞎话,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信,你问问几千万劳务工,看看他们什么感受?看看他们受到哪些不公平待遇?看看他们遭遇过什么?这项制度,归根到底是保护企业利益,侵害劳务工利益的,只是因为劳务工群体是弱势群体没有能力反对而已。凡是有良心的人,都应该呼吁取消劳务派遣制度。第一,劳务派遣制度,尽管国家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企业里完全被用坏了,对员工有利的都没有落实,对企业有利的全部加倍落实。举例说明:企业用人签劳动合同,连续两次或者连续工作十年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工制度,就可以逃避这项根本法律,逃避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和法定义务。因为劳务工不是与用人企业签劳动合同,这些法律责任就可以“合法”地规避掉了。第二,劳务派遣制度对用人机制来说,完全多此一举,企业为何愿意用劳务工,就是因为这样可以侵害劳务工的利益。比如,企业要用人,可以签正式工(合同制)啊,那么就要相应地配套支付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五险一金、按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甚至还有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举例:正式合同工工资5000元,企业至少要负担10000元。企业如果借助劳务派遣公司招劳务工,干的是同样的活,但只需要支付6000元就够了,1000元是劳务公司赚的人头费。企业省4000元。这是根本目的。转载按或者太引用本文内容请注明来管源联于芝士增回答第三,劳务派遣制度对劳务工没有尽到责任和义务,这个制度有什么存在的必要?比如,劳务工也有发展成长的通道,也有培训教育的权利,也有得到慰问关心的权利啊。正式工生老病死,企业要负责到底,甚至有的企业至今还有福利分房。但企业不管劳务工啊,那么,谁应该管劳务工的生老病死呢?劳务公司应该负起责任来。但是劳务公司就是皮包公司,比如,培训教育,劳务公司就是一个空壳,怎么培训教育?比如,劳务工工伤了,劳务公司赚的就是人头费,哪里有经费管你?等等。劳务工干着最脏最累的活,企业不管,劳务公司不管,劳务工没有稳定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产物体象位造,张温持音矿委。最后,有人说,劳务工都是干着最底层的工作,企业用好核心技术业务人才就好了,何必费精力管这些底层员工呢?他们创造价值不大,对企业贡献值不大,只是从事一些低级的工作而已。那么,以前时传祥是一个掏粪工,还成为全国劳模呢。企业与劳务工签劳动合同,严格管理不就行了,不好好干辞职就行了。为什么非要走劳务派遣通道呢?说根本,还是想省钱省力省心,至于劳务工的喜怒哀乐与他们何干?呼吁取消劳务派遣制。 2024-11-22 1楼 回复 (0) 何盈霞用户 首先讲劳务派遣是人性慜灭的一种制度,它起源于掠夺非洲黑奴,后随西方文明的发展而产生的贩卖外国劳工的一种不为人齿的用工形式。它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在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为了创汇,借用该制度出口了一批劳工,很好地解决了当时国内生活水平低下的问题。此后,我国的资本家和经济专家经研究发现,该制度是他们个人发财的很好的用工方式,因此在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投机建立了很多这种吸血空壳公司,它最大的好处就是吸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不用向国家交纳税款。不用给劳动者提供任何劳动保障,并滋生了腐败和黑社会的产生,科学地讲它是这个社会的万恶之源。在我国十三亿国民的大国,劳动力还是有的,不需要这些吸血鬼的所谓派谴,也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相违背的。 2024-11-22 2楼 回复 (0) 晒家风用户 目前,大多数网友都不支持劳务派遣制度。因为这种制度在我们国家成了一种挂靠劳动关系的形式而已。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省用人成本,规避给职工签订合同、缴纳保险,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因素,才造成了劳务派遣制度的蓬勃发展。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设定,劳务派遣岗位使用职工,应当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劳务派遣岗位的基本要求是同工同酬。芝拉小士回答层,版权必究,未经许可置,不国得转载在劳务派遣规定里,对工作岗位的三性作出了很明确的解释。临时性就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岗位存续超过7个月,也不可以分两次进行派遣。这也是防止一些单位为了规避临时性,分段实施劳动派遣的逃避劳动关系的一种做法。辅助性主要是指主营业务以外的非主营业务岗位。这一个性质,大家非常熟悉的就是保安、保洁,但是像产品销售、生产程序中的工人,怎么算也不是非主营业务岗位。另外,就是替代性岗位。替代性岗位主要是指因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时间内,可以有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岗位。任何一个单位不会出现少了一个人就运转不了的情况,但是有时候缺了一个劳动者会影响效率。但是像财务、会计、保密等岗位,没人敢使用替代性的人员,因此就应该使用AB角制度了。现义形此展处联身务广深何称。制外与各没军接则思近委号易却识适细。有人认为劳务派遣工作岗位必须要同时符合上面三项性质。这是完全不对的,临时性工作岗位和替代性工作岗位是完全互斥的。临时性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替代性岗位主要是因为固定人员脱离岗位才产生的。而且国家还规定,劳务派遣用工不得超过用人单位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公司跟派遣用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两年以上。其实劳务派遣规定里还有一项非常明确的要求,就是必须在用工地给职工缴纳社保。有一些劳务派遣公司跑到山旮旯里去给职工交社保,造成了职工享受社保待遇时,需要申报有关事项,来回往返非常麻烦。而且一旦解除劳动关系,出现社保关系转移的话也非常麻烦。所以,也是不符合规定的。不过上述的劳务派遣规定主要是针对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不适用上述规定的。比如数量庞大的协警、编外服务人员,都是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劳务派遣的。这也是政府为了精简机构编制,对于低端服务岗位降低运营成本做出的一种选择,也有效降低了财政负担。但却产生了让大家诟病的同工不同酬的情况。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还是人社部门有关法律宣传不够到位导致的。劳务派遣制度,应当是解决企业困难的,辅助企业运营的,而不是用来逃避劳动合同法的。希望有关部门,加强有关违法行为的执法和监管,这样才能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另外,劳动者也不要长期委曲求全,一旦具备条件,应当抓紧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是最直接的解决方式。 2024-11-22 3楼 回复 (0) 贾浩然用户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把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有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度最早出现于美国,后来逐渐传至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上世纪90年代,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为了安置大量的下岗职工同时减少企业的用工成本,我国出现了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是在现实中,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却大量的存在于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主要是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和减轻用工责任。同样的工作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支出要远远大于劳务派遣的用工支出。设立劳务派遣制度的初衷本来是为了满足一些企业和行业的特殊有用工要求,丰富用工形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现在劳务派遣制度却逐渐被滥用,越来越成为一些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挡箭牌。劳务派遣制度导致的同工不同酬,不仅违背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立法的原意,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贫富差距过大的现状。版放权最归芝士回答网站或原给能作者号所有最后,希望国家能尽早整顿劳务派遣制度导致的用工乱象,坚决打击那些借着劳务派遣之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早日让劳务派遣制度回归本来的真实面目。新无提求较农先据极非型照细。 2024-11-22 4楼 回复 (0) 王郁君用户 说什么“没有劳务派遣做中介,你连工作都找不到”的,要么就是派遣公司的走狗,要么就是别有用心的人。劳务派遣的发源地和发源时间,很多人都懂,是在纳粹前期,德国为了控制党卫军编制,针对兵工厂那些没有纯种日耳曼血统的工人所特别创造的用工形式。所以,即使时光流转,过去了将近100年,我们都可以从这种用工形式上,明显的感受得到当年那批工人所感受到的赤裸裸的歧视。可是,当年的纳粹德国是种族歧视,血统歧视,现在呢?现在都没有种族歧视了,那为什么还要用劳务派遣呢?未经动芝士回答允许酸于包不得转载本文内也容,否则将视为侵权噢——!一这力然天线数原向程少改务历号。原来是因为,劳务派遣可以给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带来很多的利益,尤其是派遣公司,什么都不用做,就坐收了巨额的中介费,还有克扣员工每个月一半以上的应得工资。我们知道派遣公司所收的中介费,名目有很多:介绍费、所谓的培训费(根本没培训)、管理费、服务费、招聘费,服装费等,除了中介费,那些花钱向派遣公司购买员工的企业或单位,甚至财政,他们付给派遣公司用于购买员工的钱,都会被派遣公司想尽各种方法截留一半以上(太黑),那么到员工手上的工资就很少了。不单如此。企业和单位对派遣工的态度,也是相当的歧视,根本不把派遣工当人看。有时候想吃个午饭,都要看别人的脸色,财务说今天中午不想吃了,一句话,就是让你自己掏钱解决午饭。还有的单位领导说话很毒,我就不重复了。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派遣制度下,派遣工不论做得多优秀,都没有办法获得晋升的机会。同时,用人单位会从其他的渠道,把所谓的[自己人]搞进[正式编制],这仿佛让时间退回到100年前。行化平形但道先带却识该。劳务派遣工受正式工欺负,流血又流泪的故事还少吗?正式工能做的,派遣工未必不能做。正式工能做的好的,派遣工未必不能做得更好。可是因为受限于劳务派遣,派遣工当中的一些杰出的人才,即使有很多先进的管理方法,有很多的好主意,都不能反馈于用人单位,所以就白白流失了。这也导致他们的工作,越来越消极被动,钱又没钱,做得好又没用,谁不消极呢?所以我们纵观现在,哪个员工不恨劳务派遣?不恨劳务派遣的,也许就只剩下派遣公司的吸血鬼和走狗了。对于吸血鬼,我想说的是,只要你是个人,是个健康的人,都要学本事,都要为社会创造价值。可是,劳务派遣公司就是空头公司,公司里面的人什么都不学,什么都不会,就只会收钱,就只会做中介,就只会拿虚假合同去欺骗员工。反正我觉得,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不去找一份光明正大的工作?为什么要开这种害人的公司呢?总之劳务派遣存在一天,我们就一天吃不饱,穿不暖,睡不着。每天都在翻来覆去的想着,我老了怎么办?我能在单位做10年吗?我有工龄工资吗?[呵呵]这个词语,是对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最大的蔑视和否定,今天,我要对劳务派遣说一句,呵呵。 2024-11-22 5楼 回复 (0) 漕美曼用户 劳务派遣在中国就是变相的搞剥削。企业和派遣公司赞成。工人反对。 2024-11-22 6楼 回复 (0) 汤悦宜用户 劳务派遣制度本身没错,是一种补充性劳动用工,为那些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用工提供了方便。但是现实中,是有的用工单位钻了制度的空子,把劳务派遣制度当成了规避劳动合同长期用工的一个法宝,于是就改变了劳务派遣的性质。其实,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大程度是缘于对劳动合同法的不了解和不遵守。很多用工单位片面认为,劳务用工用久了就成了长期工,有的甚至认为成了正式工,到时想辞退都难了。其实这是不正确的理解。劳动合同法上是有连续签订劳动合同多少年后(记得好像是十年)就成为长期工的规定,但是要清楚,第一,长期工不是正式工;第二,长期工也是有前提和约束的,当用工单位不需要设立这个岗位或者被聘者违反纪律达到辞退条件或者被聘者已不适应这个岗位时,还是可以解雇的。作为一个用工单位,能够培训出一个稳定的熟练工,也是一种人力资源,不能认为是一种未来负担。同时,作为一个用工单位也要遵守劳动合同法,除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种情况用工外,其它用工是不能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用了是违法的。只是现在劳动执法不是很严格,否则会被执法查处的;我们的劳动者法律意识不是很高,否则是会被劳动者起诉的。 2024-11-22 7楼 回复 (0) 周天翔用户 非常不看好!为什么呢?似乎是二级批发转到三级批发的感觉一什么意思一压榨和盘剥o我现在工作的单一位就是劳务公司中的大型皮包公司一依仗着上面的较大的势力一开发出一个以人力为基础的人贩子中心机构负责揽上活侑强大的后台资源)下面找人干吃人口红利一差价/一些福利待遇没有一些基本保障没有乐意干就干不乐意走人一国家在这方面存在真空相关利益方第一发包方到第二承包方存在隐患和腐败行为可能一人头回扣国家的稳定保障一基础遭到破坏一什么一社会保障福利强制保险!天津染化三厂反腐人士所言 2024-11-22 8楼 回复 (0) 邓修杰用户 如果劳务派遣实现同工同酬,对企事业单位没什么区别,除非想剥削劳动者报酬推缷责任的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2024-11-22 9楼 回复 (0)
凡是支持劳务派遣的,不是睁眼说瞎话,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信,你问问几千万劳务工,看看他们什么感受?看看他们受到哪些不公平待遇?看看他们遭遇过什么?这项制度,归根到底是保护企业利益,侵害劳务工利益的,只是因为劳务工群体是弱势群体没有能力反对而已。凡是有良心的人,都应该呼吁取消劳务派遣制度。
第一,劳务派遣制度,尽管国家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企业里完全被用坏了,对员工有利的都没有落实,对企业有利的全部加倍落实。举例说明:企业用人签劳动合同,连续两次或者连续工作十年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工制度,就可以逃避这项根本法律,逃避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和法定义务。因为劳务工不是与用人企业签劳动合同,这些法律责任就可以“合法”地规避掉了。
第二,劳务派遣制度对用人机制来说,完全多此一举,企业为何愿意用劳务工,就是因为这样可以侵害劳务工的利益。比如,企业要用人,可以签正式工(合同制)啊,那么就要相应地配套支付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五险一金、按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甚至还有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举例:正式合同工工资5000元,企业至少要负担10000元。企业如果借助劳务派遣公司招劳务工,干的是同样的活,但只需要支付6000元就够了,1000元是劳务公司赚的人头费。企业省4000元。这是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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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劳务派遣制度对劳务工没有尽到责任和义务,这个制度有什么存在的必要?比如,劳务工也有发展成长的通道,也有培训教育的权利,也有得到慰问关心的权利啊。正式工生老病死,企业要负责到底,甚至有的企业至今还有福利分房。但企业不管劳务工啊,那么,谁应该管劳务工的生老病死呢?劳务公司应该负起责任来。但是劳务公司就是皮包公司,比如,培训教育,劳务公司就是一个空壳,怎么培训教育?比如,劳务工工伤了,劳务公司赚的就是人头费,哪里有经费管你?等等。劳务工干着最脏最累的活,企业不管,劳务公司不管,劳务工没有稳定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产物体象位造,张温持音矿委。
最后,有人说,劳务工都是干着最底层的工作,企业用好核心技术业务人才就好了,何必费精力管这些底层员工呢?他们创造价值不大,对企业贡献值不大,只是从事一些低级的工作而已。那么,以前时传祥是一个掏粪工,还成为全国劳模呢。企业与劳务工签劳动合同,严格管理不就行了,不好好干辞职就行了。为什么非要走劳务派遣通道呢?说根本,还是想省钱省力省心,至于劳务工的喜怒哀乐与他们何干?呼吁取消劳务派遣制。
首先讲劳务派遣是人性慜灭的一种制度,它起源于掠夺非洲黑奴,后随西方文明的发展而产生的贩卖外国劳工的一种不为人齿的用工形式。它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在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为了创汇,借用该制度出口了一批劳工,很好地解决了当时国内生活水平低下的问题。此后,我国的资本家和经济专家经研究发现,该制度是他们个人发财的很好的用工方式,因此在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投机建立了很多这种吸血空壳公司,它最大的好处就是吸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不用向国家交纳税款。不用给劳动者提供任何劳动保障,并滋生了腐败和黑社会的产生,科学地讲它是这个社会的万恶之源。在我国十三亿国民的大国,劳动力还是有的,不需要这些吸血鬼的所谓派谴,也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相违背的。
目前,大多数网友都不支持劳务派遣制度。因为这种制度在我们国家成了一种挂靠劳动关系的形式而已。
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省用人成本,规避给职工签订合同、缴纳保险,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因素,才造成了劳务派遣制度的蓬勃发展。
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设定,劳务派遣岗位使用职工,应当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劳务派遣岗位的基本要求是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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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派遣规定里,对工作岗位的三性作出了很明确的解释。
临时性就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岗位存续超过7个月,也不可以分两次进行派遣。这也是防止一些单位为了规避临时性,分段实施劳动派遣的逃避劳动关系的一种做法。
辅助性主要是指主营业务以外的非主营业务岗位。这一个性质,大家非常熟悉的就是保安、保洁,但是像产品销售、生产程序中的工人,怎么算也不是非主营业务岗位。
另外,就是替代性岗位。替代性岗位主要是指因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时间内,可以有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岗位。任何一个单位不会出现少了一个人就运转不了的情况,但是有时候缺了一个劳动者会影响效率。但是像财务、会计、保密等岗位,没人敢使用替代性的人员,因此就应该使用AB角制度了。
现义形此展处联身务广深何称。
制外与各没军接则思近委号易却识适细。
有人认为劳务派遣工作岗位必须要同时符合上面三项性质。这是完全不对的,临时性工作岗位和替代性工作岗位是完全互斥的。临时性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替代性岗位主要是因为固定人员脱离岗位才产生的。
而且国家还规定,劳务派遣用工不得超过用人单位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公司跟派遣用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两年以上。
其实劳务派遣规定里还有一项非常明确的要求,就是必须在用工地给职工缴纳社保。有一些劳务派遣公司跑到山旮旯里去给职工交社保,造成了职工享受社保待遇时,需要申报有关事项,来回往返非常麻烦。而且一旦解除劳动关系,出现社保关系转移的话也非常麻烦。所以,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不过上述的劳务派遣规定主要是针对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不适用上述规定的。比如数量庞大的协警、编外服务人员,都是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劳务派遣的。这也是政府为了精简机构编制,对于低端服务岗位降低运营成本做出的一种选择,也有效降低了财政负担。但却产生了让大家诟病的同工不同酬的情况。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还是人社部门有关法律宣传不够到位导致的。
劳务派遣制度,应当是解决企业困难的,辅助企业运营的,而不是用来逃避劳动合同法的。希望有关部门,加强有关违法行为的执法和监管,这样才能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另外,劳动者也不要长期委曲求全,一旦具备条件,应当抓紧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是最直接的解决方式。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把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有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度最早出现于美国,后来逐渐传至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上世纪90年代,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为了安置大量的下岗职工同时减少企业的用工成本,我国出现了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是在现实中,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却大量的存在于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主要是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和减轻用工责任。同样的工作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支出要远远大于劳务派遣的用工支出。
设立劳务派遣制度的初衷本来是为了满足一些企业和行业的特殊有用工要求,丰富用工形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现在劳务派遣制度却逐渐被滥用,越来越成为一些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挡箭牌。劳务派遣制度导致的同工不同酬,不仅违背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立法的原意,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贫富差距过大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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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希望国家能尽早整顿劳务派遣制度导致的用工乱象,坚决打击那些借着劳务派遣之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早日让劳务派遣制度回归本来的真实面目。
新无提求较农先据极非型照细。
说什么“没有劳务派遣做中介,你连工作都找不到”的,要么就是派遣公司的走狗,要么就是别有用心的人。
劳务派遣的发源地和发源时间,很多人都懂,是在纳粹前期,德国为了控制党卫军编制,针对兵工厂那些没有纯种日耳曼血统的工人所特别创造的用工形式。所以,即使时光流转,过去了将近100年,我们都可以从这种用工形式上,明显的感受得到当年那批工人所感受到的赤裸裸的歧视。
可是,当年的纳粹德国是种族歧视,血统歧视,现在呢?现在都没有种族歧视了,那为什么还要用劳务派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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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
一这力然天线数原向程少改务历号。
原来是因为,劳务派遣可以给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带来很多的利益,尤其是派遣公司,什么都不用做,就坐收了巨额的中介费,还有克扣员工每个月一半以上的应得工资。
我们知道派遣公司所收的中介费,名目有很多:介绍费、所谓的培训费(根本没培训)、管理费、服务费、招聘费,服装费等,除了中介费,那些花钱向派遣公司购买员工的企业或单位,甚至财政,他们付给派遣公司用于购买员工的钱,都会被派遣公司想尽各种方法截留一半以上(太黑),那么到员工手上的工资就很少了。
不单如此。企业和单位对派遣工的态度,也是相当的歧视,根本不把派遣工当人看。有时候想吃个午饭,都要看别人的脸色,财务说今天中午不想吃了,一句话,就是让你自己掏钱解决午饭。还有的单位领导说话很毒,我就不重复了。
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派遣制度下,派遣工不论做得多优秀,都没有办法获得晋升的机会。同时,用人单位会从其他的渠道,把所谓的[自己人]搞进[正式编制],这仿佛让时间退回到100年前。
行化平形但道先带却识该。
劳务派遣工受正式工欺负,流血又流泪的故事还少吗?正式工能做的,派遣工未必不能做。正式工能做的好的,派遣工未必不能做得更好。可是因为受限于劳务派遣,派遣工当中的一些杰出的人才,即使有很多先进的管理方法,有很多的好主意,都不能反馈于用人单位,所以就白白流失了。这也导致他们的工作,越来越消极被动,钱又没钱,做得好又没用,谁不消极呢?
所以我们纵观现在,哪个员工不恨劳务派遣?不恨劳务派遣的,也许就只剩下派遣公司的吸血鬼和走狗了。
对于吸血鬼,我想说的是,只要你是个人,是个健康的人,都要学本事,都要为社会创造价值。可是,劳务派遣公司就是空头公司,公司里面的人什么都不学,什么都不会,就只会收钱,就只会做中介,就只会拿虚假合同去欺骗员工。
反正我觉得,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不去找一份光明正大的工作?为什么要开这种害人的公司呢?总之劳务派遣存在一天,我们就一天吃不饱,穿不暖,睡不着。
每天都在翻来覆去的想着,我老了怎么办?我能在单位做10年吗?我有工龄工资吗?
[呵呵]这个词语,是对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最大的蔑视和否定,今天,我要对劳务派遣说一句,呵呵。
劳务派遣在中国就是变相的搞剥削。企业和派遣公司赞成。工人反对。
劳务派遣制度本身没错,是一种补充性劳动用工,为那些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用工提供了方便。但是现实中,是有的用工单位钻了制度的空子,把劳务派遣制度当成了规避劳动合同长期用工的一个法宝,于是就改变了劳务派遣的性质。其实,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大程度是缘于对劳动合同法的不了解和不遵守。很多用工单位片面认为,劳务用工用久了就成了长期工,有的甚至认为成了正式工,到时想辞退都难了。其实这是不正确的理解。劳动合同法上是有连续签订劳动合同多少年后(记得好像是十年)就成为长期工的规定,但是要清楚,第一,长期工不是正式工;第二,长期工也是有前提和约束的,当用工单位不需要设立这个岗位或者被聘者违反纪律达到辞退条件或者被聘者已不适应这个岗位时,还是可以解雇的。作为一个用工单位,能够培训出一个稳定的熟练工,也是一种人力资源,不能认为是一种未来负担。同时,作为一个用工单位也要遵守劳动合同法,除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种情况用工外,其它用工是不能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用了是违法的。只是现在劳动执法不是很严格,否则会被执法查处的;我们的劳动者法律意识不是很高,否则是会被劳动者起诉的。
非常不看好!为什么呢?似乎是二级批发转到三级批发的感觉一什么意思一压榨和盘剥o我现在工作的单一位就是劳务公司中的大型皮包公司一依仗着上面的较大的势力一开发出一个以人力为基础的人贩子中心机构负责揽上活侑强大的后台资源)下面找人干吃人口红利一差价/一些福利待遇没有一些基本保障没有乐意干就干不乐意走人一国家在这方面存在真空相关利益方第一发包方到第二承包方存在隐患和腐败行为可能一人头回扣国家的稳定保障一基础遭到破坏一什么一社会保障福利强制保险!天津染化三厂反腐人士所言
如果劳务派遣实现同工同酬,对企事业单位没什么区别,除非想剥削劳动者报酬推缷责任的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