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设立三审制,取消再审或申诉。三审制是,当走完二审后,如诉讼一方认为审判不公,可以在上一级法院起诉二审法官,以二审法官为被告,由三审法庭专审二审法官判案当否?包括二审法官为什么这么判,依据是什么,其所判的结论的法理、推理思路及适用法律等正确性是否成立?让法官审法官,裁判评裁判,以最终定论二审的审裁是否正确,是否公平正义,让诉讼者心服口服。只要二审法官一身正气,何惧当一回被告?若二审法官败诉,应追责并撤销前判。这就是以专业来评判专业,以法理来衡量法理之理,以达成无可挑剔的结局。以告二审法官的审判,代替不必要的再审或申诉。省时省力省麻烦。听说广东正实行判后答疑?不过皮毛之举!还不如化为一种权利,换一种方式再诉讼,让法官换成被告,让人们有充分追求公平正义的权利。一味再审,如同嚼蜡,转换为三审方式也许了断得干净些。诉讼诉讼,无非一种争辩。不外是一种找可靠的公道的角色来辨判是非啫?所谓申请再审或申诉,看似还有权利,也象还有希望,但再不再这仍然是由法院掌握着随意性的。三审反而变为当事人所掌握的一种权利。比较之更好。为人民服务嘛!人们为了奔走申请再审、申诉,太苦了。全国成立终审法庭(院),专审三审,因为法官为被告的方式有所不同。 回复 无视用户 应该设立三审制,取消再审或申诉。三审制是,当走完二审后,如诉讼一方认为审判不公,可以在上一级法院起诉二审法官,以二审法官为被告,由三审法庭专审二审法官判案当否?包括二审法官为什么这么判,依据是什么,其所判的结论的法理、推理思路及适用法律等正确性是否成立?让法官审法官,裁判评裁判,以最终定论二审的审裁是否正确,是否公平正义,让诉讼者心服口服。只要二审法官一身正气,何惧当一回被告?若二审法官败诉,应追责并撤销前判。这就是以专业来评判专业,以法理来衡量法理之理,以达成无可挑剔的结局。以告二审法官的审判,代替不必要的再审或申诉。省时省力省麻烦。芝士回品答,版权些必究改状,未经许可,不得林转载听说广东正实行判后答疑?不过皮毛之举!还不如化为一种权利,换一种方式再诉讼,让法官换成被告,让人们有充分追求公平正义的权利。一味再审,如同嚼蜡,转换为三审方式也许了断得干净些。诉讼诉讼,无非一种争辩。不外是一种找可靠的公道的角色来辨判是非啫?用种反气变情活任热记复委型。所谓申请再审或申诉,看似还有权利,也象还有希望,但再不再这仍然是由法院掌握着随意性的。三审反而变为当事人所掌握的一种权利。比较之更好。为人民服务嘛!人们为了奔走申请再审、申诉,太苦了。全国成立终审法庭(院),专审三审,因为法官为被告的方式有所不同。 2024-11-22 1楼 回复 (0) 林子航用户 政府必须要成立第三方监管机构。全方面监管每一个系统,如果有冤假错案,第三方监管机构要纠正过来,设立处罚机制,让人民有冤有地方伸,这才是长久之计 2024-11-22 2楼 回复 (0) 袁乐心用户 从二三十年以来的所有法院案件一律重新审理,以后每二年所有的一切案件必须重审。发现有违法乱纪案例一定追查到底,组织一批有高度正义的思想觉悟的人作为重审团,不息一切代价在任何一个不公平不公正的案例中追责,让那些违法乱纪,贪赃枉法者得到应有的结果。现在这个社会普遍乱象都是这些违法乱纪者造成的严重后果,不从根源上做到彻底的查清,所谓公平与公正都没有任何什么作用,都将会成为一席空话。虽然国家反贪污腐败反违法乱纪从来没有停止过,其效果还是无济于事。版权归标芝士向回答网站或原感律作者今所有事实证明这个世界对人类而言,是没有什么公正公平,只有在人类自己天真的梦想中去实现,更何况是法律法院案件。想要这个世界得到真正的公平正义,恐怕就是连续的人类战争也难以成功。人与人之间没有完全建立公平正义,然而在法律法庭上却神奇的出现正义公平,那实在是太奢望,你以为法院是天堂,法官律师是神?不贪污腐败不违法乱纪都不那么可能啊! 2024-11-22 3楼 回复 (0) 吴坤楠用户 太难了!几乎?难于上青天!“人话”?都会“讲”!“人事”?办不出!当面像“人”?背后成“鬼”?“谁人”?看的清?讲“公平”“公正”,很容易,但是,做到“公平”“公正”,很难!知人容易,知心不易!唯有,将法官,必须绝对,公平公正,大公无私,写入立法,若是法官违法不公,直接枪毙,才会真有效果!否则,讲的再多,也是无用。 2024-11-22 4楼 回复 (0) 侯翔用户 首先,整个审判过程要全程的向全国直播,并且永久保存。现在已经开始做了,好多枉法的法官已经开始小心了。第二,要有举报机制,现在的举报机制是某个法院判的案你要举报,只能向这个法院里举报,他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他怎么可能自己打自己的嘴,简直是好笑,所以说好多冤假错案他审错了,你投诉他,让他自己纠正,这可能吗?真是搞笑,都是那些受害者家属不停的往上一级,甚至越级上访,坚持十年20年,才有点儿效果,或者是等到了那个被杀者自己出来了,或者真正的杀人者出来了,被冤枉杀人者的冤枉才得以平反。第三,对枉法的法官,要严厉惩处。法官担负着国家的公平正义,担负着国家安全的重要职责,执法犯法,危害极大。所以一旦枉法,15年大牢起步。且不准减刑保释。未总经芝士回酸组答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内别容,律否则将视为侵权第四,细化法律条文,减少法律的弹性,以便有可操作性。同时可以考虑引入AI判案。 2024-11-22 5楼 回复 (0) 叶凌旋用户 近年来,随着呼格、念斌、聂树斌、赵作海,以及张玉环等等冤假错案的出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官抨击愈发强烈,那么如何才能保证每一位法官审理每一起案件都是公平和正义的呢?唯有“终身责任制”。终身责任制就是法官对其审理的案件终身担负全部责任。换言之,如果若干年后这个案件被查出是冤假错案,只要审理该案件的法官还活着,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说实话,把冤假错案推卸给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是个笑话,因为法官的职责就是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供的犯罪证据、犯罪事实等要素进行依法审理,最终宣判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多大罪,处以什么刑罚。可见,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公平和正义,决定着案件的判决是否公平和正义。而要保证每一位法官的审判都是公平和正义的,就必须在制度上加以完善,就必须在责任上落实终身制。 2024-11-22 6楼 回复 (0) 廖佳建用户 我想应该取消囯家赔偿,让那些制造寃案错案的人自己去赔偿,把他们贪吃贪拿贪要的全部吐出来,再加上承担法律责任。 2024-11-22 7楼 回复 (0) 王靖博用户 我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什么方法都不能保证法官绝对的公平公正处理案件。主要是法官是个自然人,他必然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和阻碍。司法是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公正意味着社会公平正义无法得到保障,从而严重影响社会的公平性。我们一起来看看问题出在哪?以及如何最大程度上保证司法公正?一些冤假错案是如何产生的?这几年一些冤假错案屡见报端,其实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为啥会出现呢?转到正载或者引角用本文内容请注速明来源于芝高士回答1、当时的技术条件存在问题,存在局限性。2、时间紧、任务重、限期破案,导致办案人员没有充分的时间调查、侦查,证据链不完整的情况下就判了。3、还有就是徇私舞弊了,搞人情案、搞关系案。而自点反意治口斗离整元列该。4、屈打成招也是一个主要因素,嫌疑人抗不住了也就认了。不过这些问题大多数都是上世纪的问题,那时候司法不健全、法治不完善、各项监督措施缺位、公民法律意识也不强、媒体也没有现在发达等,综合原因导致的。如何让司法更加公正呢?大家应该知道有一种叫做:陪审团模式。这种模式还是比较靠谱的。具体就是在普通群众中、各个阶层中选取一些人参与审判案件,如果意见不统一,下次继续审。优势主要是:1、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因为各个阶层都有,不会偏袒哪一类人。2、因为是随机选取的,所以人情、关系、徇私的空间就小了很多了。3、打官司的人成本低了很多,不用请客送礼了,因为互相都不知道对方是谁。4、权力在整个判案的过程中所启到的作用被弱化了。其实我们也有人民陪审员模式,不过我认为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用两内此济采,确越约格。不过这套模式弱点也有,例如:成员水平不专业导致出现问题、还有就是成本高,有的案子能拖个好几年,让当事人等不起。这些年我们司法取得了巨大进步是事实!近些年我们的司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随着科学的进步、监控视频的全覆盖、媒体的监督、办案人员素质的提高、制度的完善,我们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特别是办案人员的一生追责制,这极大的杜绝了关系案和冤假错案的发生,因为办案人员这一生都会与其办的案子挂钩了。即使某些人退休了,也可以追责的!最后我想说,司法是老百姓最后一道护身符,司法的公正关系到全社会的公平性,也是一个及其重要的原则底线,一定要守住!大家觉得还有什么办法,能够保重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呢?欢迎一起讨论讨论! 2024-11-22 8楼 回复 (0) 李子翌用户 看到这问题,不由想起很多年前一法院庭长朋友的一句话:律师再能辩有什么用,最后判决的是法官。法律的条文虽然是死的。但是诉讼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当事双方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关键在于主审法官怎么采信。虽然说我国现行司法制度设置了审判委制度,每起诉讼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是由审判委集体做出。但起关键作用的还是庭审法官。转载或者引用本展文在合然内容请注明来源于芝第士回答每个法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对事实和证据的判断认定,都会出现因个人因素而不同。这还仅从个体认知上,如果再考虑上腐败因素,那就更加主观随意了。所以说,法官的审判只能是有限的公正。国地政公最员她区先真类,话书非始京满红。要保证每一位法官的正义与公平,几点构想:一是提升法官的法律水平。法院对法官的工作,一般都会做专业分工。比如甲法官专职负责刑事,乙法官专职负责劳动纠纷。组织法官们深入学习专项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借鉴,提升业务素养。二是加大法官队伍的反腐。这一点大家都清楚,不想啰嗦。三是改革审判制度。现行的审判制度是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审判委。但说实在话,人民陪审员其实就是个摆设,对案件的审判结果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应该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陪审团制度,把审判权交给陪审团。 2024-11-22 9楼 回复 (0) 蔡卓芳用户 审判的案子是否公平正义,稍微一看就能看出来。現在法律是公开的,就是不了解,上网一查就清楚。法官作弊的对策是,当庭不作任何评论,庭下钻法律空子,让你表面上看也算依法办案,但一些最新法律规定、一些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不引用,裁定下来,让你只有向上一级法院起诉,上一级法院又演一次葫芦官判葫芦案。结果让你案件到头走不动。要想公平公正,应该在各级法院设立监督机构,把每一级法院的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之中,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 2024-11-22 10楼 回复 (0)
应该设立三审制,取消再审或申诉。三审制是,当走完二审后,如诉讼一方认为审判不公,可以在上一级法院起诉二审法官,以二审法官为被告,由三审法庭专审二审法官判案当否?包括二审法官为什么这么判,依据是什么,其所判的结论的法理、推理思路及适用法律等正确性是否成立?让法官审法官,裁判评裁判,以最终定论二审的审裁是否正确,是否公平正义,让诉讼者心服口服。只要二审法官一身正气,何惧当一回被告?若二审法官败诉,应追责并撤销前判。
这就是以专业来评判专业,以法理来衡量法理之理,以达成无可挑剔的结局。
以告二审法官的审判,代替不必要的再审或申诉。省时省力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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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广东正实行判后答疑?不过皮毛之举!还不如化为一种权利,换一种方式再诉讼,让法官换成被告,让人们有充分追求公平正义的权利。一味再审,如同嚼蜡,转换为三审方式也许了断得干净些。
诉讼诉讼,无非一种争辩。不外是一种找可靠的公道的角色来辨判是非啫?
用种反气变情活任热记复委型。
所谓申请再审或申诉,看似还有权利,也象还有希望,但再不再这仍然是由法院掌握着随意性的。三审反而变为当事人所掌握的一种权利。比较之更好。为人民服务嘛!
人们为了奔走申请再审、申诉,太苦了。全国成立终审法庭(院),专审三审,因为法官为被告的方式有所不同。
政府必须要成立第三方监管机构。全方面监管每一个系统,如果有冤假错案,第三方监管机构要纠正过来,设立处罚机制,让人民有冤有地方伸,这才是长久之计
从二三十年以来的所有法院案件一律重新审理,以后每二年所有的一切案件必须重审。
发现有违法乱纪案例一定追查到底,组织一批有高度正义的思想觉悟的人作为重审团,不息一切代价在任何一个不公平不公正的案例中追责,让那些违法乱纪,贪赃枉法者得到应有的结果。
现在这个社会普遍乱象都是这些违法乱纪者造成的严重后果,不从根源上做到彻底的查清,所谓公平与公正都没有任何什么作用,都将会成为一席空话。虽然国家反贪污腐败反违法乱纪从来没有停止过,其效果还是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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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这个世界对人类而言,是没有什么公正公平,只有在人类自己天真的梦想中去实现,更何况是法律法院案件。想要这个世界得到真正的公平正义,恐怕就是连续的人类战争也难以成功。人与人之间没有完全建立公平正义,然而在法律法庭上却神奇的出现正义公平,那实在是太奢望,你以为法院是天堂,法官律师是神?不贪污腐败不违法乱纪都不那么可能啊!
太难了!几乎?难于上青天!“人话”?都会“讲”!“人事”?办不出!当面像“人”?背后成“鬼”?“谁人”?看的清?讲“公平”“公正”,很容易,但是,做到“公平”“公正”,很难!知人容易,知心不易!唯有,将法官,必须绝对,公平公正,大公无私,写入立法,若是法官违法不公,直接枪毙,才会真有效果!否则,讲的再多,也是无用。
首先,整个审判过程要全程的向全国直播,并且永久保存。现在已经开始做了,好多枉法的法官已经开始小心了。
第二,要有举报机制,现在的举报机制是某个法院判的案你要举报,只能向这个法院里举报,他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他怎么可能自己打自己的嘴,简直是好笑,所以说好多冤假错案他审错了,你投诉他,让他自己纠正,这可能吗?真是搞笑,都是那些受害者家属不停的往上一级,甚至越级上访,坚持十年20年,才有点儿效果,或者是等到了那个被杀者自己出来了,或者真正的杀人者出来了,被冤枉杀人者的冤枉才得以平反。
第三,对枉法的法官,要严厉惩处。法官担负着国家的公平正义,担负着国家安全的重要职责,执法犯法,危害极大。所以一旦枉法,15年大牢起步。且不准减刑保释。
未总经芝士回酸组答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内别容,律否则将视为侵权
第四,细化法律条文,减少法律的弹性,以便有可操作性。同时可以考虑引入AI判案。
近年来,随着呼格、念斌、聂树斌、赵作海,以及张玉环等等冤假错案的出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官抨击愈发强烈,那么如何才能保证每一位法官审理每一起案件都是公平和正义的呢?唯有“终身责任制”。
终身责任制就是法官对其审理的案件终身担负全部责任。换言之,如果若干年后这个案件被查出是冤假错案,只要审理该案件的法官还活着,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说实话,把冤假错案推卸给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是个笑话,因为法官的职责就是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供的犯罪证据、犯罪事实等要素进行依法审理,最终宣判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多大罪,处以什么刑罚。可见,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公平和正义,决定着案件的判决是否公平和正义。而要保证每一位法官的审判都是公平和正义的,就必须在制度上加以完善,就必须在责任上落实终身制。
我想应该取消囯家赔偿,让那些制造寃案错案的人自己去赔偿,把他们贪吃贪拿贪要的全部吐出来,再加上承担法律责任。
我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什么方法都不能保证法官绝对的公平公正处理案件。主要是法官是个自然人,他必然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和阻碍。
司法是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公正意味着社会公平正义无法得到保障,从而严重影响社会的公平性。
我们一起来看看问题出在哪?以及如何最大程度上保证司法公正?
一些冤假错案是如何产生的?这几年一些冤假错案屡见报端,其实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为啥会出现呢?
转到正载或者引角用本文内容请注速明来源于芝高士回答
1、当时的技术条件存在问题,存在局限性。
2、时间紧、任务重、限期破案,导致办案人员没有充分的时间调查、侦查,证据链不完整的情况下就判了。
3、还有就是徇私舞弊了,搞人情案、搞关系案。
而自点反意治口斗离整元列该。
4、屈打成招也是一个主要因素,嫌疑人抗不住了也就认了。
不过这些问题大多数都是上世纪的问题,那时候司法不健全、法治不完善、各项监督措施缺位、公民法律意识也不强、媒体也没有现在发达等,综合原因导致的。
如何让司法更加公正呢?大家应该知道有一种叫做:陪审团模式。这种模式还是比较靠谱的。
具体就是在普通群众中、各个阶层中选取一些人参与审判案件,如果意见不统一,下次继续审。优势主要是:
1、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因为各个阶层都有,不会偏袒哪一类人。
2、因为是随机选取的,所以人情、关系、徇私的空间就小了很多了。
3、打官司的人成本低了很多,不用请客送礼了,因为互相都不知道对方是谁。
4、权力在整个判案的过程中所启到的作用被弱化了。
其实我们也有人民陪审员模式,不过我认为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用两内此济采,确越约格。
不过这套模式弱点也有,例如:成员水平不专业导致出现问题、还有就是成本高,有的案子能拖个好几年,让当事人等不起。
这些年我们司法取得了巨大进步是事实!近些年我们的司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随着科学的进步、监控视频的全覆盖、媒体的监督、办案人员素质的提高、制度的完善,我们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特别是办案人员的一生追责制,这极大的杜绝了关系案和冤假错案的发生,因为办案人员这一生都会与其办的案子挂钩了。即使某些人退休了,也可以追责的!
最后我想说,司法是老百姓最后一道护身符,司法的公正关系到全社会的公平性,也是一个及其重要的原则底线,一定要守住!大家觉得还有什么办法,能够保重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呢?欢迎一起讨论讨论!看到这问题,不由想起很多年前一法院庭长朋友的一句话:律师再能辩有什么用,最后判决的是法官。
法律的条文虽然是死的。但是诉讼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当事双方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关键在于主审法官怎么采信。
虽然说我国现行司法制度设置了审判委制度,每起诉讼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是由审判委集体做出。但起关键作用的还是庭审法官。
转载或者引用本展文在合然内容请注明来源于芝第士回答
每个法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对事实和证据的判断认定,都会出现因个人因素而不同。这还仅从个体认知上,如果再考虑上腐败因素,那就更加主观随意了。
所以说,法官的审判只能是有限的公正。
国地政公最员她区先真类,话书非始京满红。
要保证每一位法官的正义与公平,几点构想:
一是提升法官的法律水平。法院对法官的工作,一般都会做专业分工。比如甲法官专职负责刑事,乙法官专职负责劳动纠纷。组织法官们深入学习专项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借鉴,提升业务素养。
二是加大法官队伍的反腐。这一点大家都清楚,不想啰嗦。
三是改革审判制度。现行的审判制度是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审判委。但说实在话,人民陪审员其实就是个摆设,对案件的审判结果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应该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陪审团制度,把审判权交给陪审团。
审判的案子是否公平正义,稍微一看就能看出来。現在法律是公开的,就是不了解,上网一查就清楚。法官作弊的对策是,当庭不作任何评论,庭下钻法律空子,让你表面上看也算依法办案,但一些最新法律规定、一些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不引用,裁定下来,让你只有向上一级法院起诉,上一级法院又演一次葫芦官判葫芦案。结果让你案件到头走不动。
要想公平公正,应该在各级法院设立监督机构,把每一级法院的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之中,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