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模特、演员熊黛林今天中午三点多发微博称自己遭遇“店大欺客”。究竟发生了什么呢、10月18日,熊黛林在微博诉苦,表示挑好的R牌汽车临提车时,被告知车内很多配置不包在内,问及原因店面表示销售经理看走眼了,询问对方高层,对方高层态度极其恶劣,竟然在交涉无果后,甩出一句话:不要就算了。对此熊黛林深感委屈,微博求助遭遇这种事情该去哪里投诉:看完熊黛林的描述,发现这个店是极其不专业。对此,R牌汽车究竟是何品牌引发网友调侃,有网友表示:大腕买车还买奇瑞啊?也有网友说到:这么大牌明星,买什么荣威呀?最终,网友猜来猜去,得出结论:R牌汽车最有可能代表的就是劳斯莱斯,众所周知,劳斯莱斯车标为双R,结合熊黛林嫁富豪成为阔太后的财力,还是这个R牌最符合熊黛林要挑的车子类型。网友纷纷支招帮助熊黛林:可以拨打12315,进行打假欺诈投诉;或者投诉消费者协会,告他们隐瞒消费啊,香港应该有类似机构吧?买车遇到这样恶心的经历,很多消费者都有过,不少消费者写出了自己的故事:曾经网友抱怨过,买车钱付了到提车的时候,就不认自己说过的话了;还有买车时的销售因为后来辞职了,后面保养就不认了。熊黛林发起求助:我该怎么维权?看来名人和普通人一样,在买东西时也会发生各种纠纷。不过若真是劳斯莱斯,倒是让很多吃瓜群众感叹,原来大牌也不代表服务好,店大欺客的事在哪儿都会发生。其实熊黛林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买车一定有购车合同,拿出合同,看看上面是怎么写的。若你手上的购买商品凭证没有注明当时销售经理所说的那些配套或者证据不足,建议还是退款,不再与该公司旗下购买任何商品。如果有充足的证据,比如录音视频,那就直接起诉这一家店涉嫌欺诈消费者。最后,想说一句,买车的钱都是大家辛苦挣来的,临时加价这种事放在任何顾客面前都不能忍,无论穷富。通过熊黛林通过网络发声这件事后,希望那些不良店家引以为戒,诚诚恳恳做生意才能财源广进。 回复 剧奇玮用户 著名模特、演员熊黛林今天中午三点多发微博称自己遭遇“店大欺客”。究竟发生了什么呢、10月18日,熊黛林在微博诉苦,表示挑好的R牌汽车临提车时,被告知车内很多配置不包在内,问及原因店面表示销售经理看走眼了,询问对方高层,对方高层态度极其恶劣,竟然在交涉无果后,甩出一句话:不要就算了。对此熊黛林深感委屈,微博求助遭遇这种事情该去哪里投诉:看完熊黛林的描述,发现这个店是极其不专业。对此,R牌汽车究竟是何品牌引发网友调侃,有网友表示:大腕买车还买奇瑞啊?也有网友说到:这么大牌明星,买什么荣威呀?转载或者取引用本文内容请半最注明来源身于清芝士回答最终,网友猜来猜去,得出结论:R牌汽车最有可能代表的就是劳斯莱斯,众所周知,劳斯莱斯车标为双R,结合熊黛林嫁富豪成为阔太后的财力,还是这个R牌最符合熊黛林要挑的车子类型。网友纷纷支招帮助熊黛林:可以拨打12315,进行打假欺诈投诉;或者投诉消费者协会,告他们隐瞒消费啊,香港应该有类似机构吧?买车遇到这样恶心的经历,很多消费者都有过,不少消费者写出了自己的故事:曾经网友抱怨过,买车钱付了到提车的时候,就不认自己说过的话了;还有买车时的销售因为后来辞职了,后面保养就不认了。熊黛林发起求助:我该怎么维权?看来名人和普通人一样,在买东西时也会发生各种纠纷。不过若真是劳斯莱斯,倒是让很多吃瓜群众感叹,原来大牌也不代表服务好,店大欺客的事在哪儿都会发生。其实熊黛林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买车一定有购车合同,拿出合同,看看上面是怎么写的。若你手上的购买商品凭证没有注明当时销售经理所说的那些配套或者证据不足,建议还是退款,不再与该公司旗下购买任何商品。如果有充足的证据,比如录音视频,那就直接起诉这一家店涉嫌欺诈消费者。最后,想说一句,买车的钱都是大家辛苦挣来的,临时加价这种事放在任何顾客面前都不能忍,无论穷富。通过熊黛林通过网络发声这件事后,希望那些不良店家引以为戒,诚诚恳恳做生意才能财源广进。 2024-11-22 1楼 回复 (0) 沈囡用户 有合同就按合同办,没合同就凭良心。所谓“熊黛林买车遇黑心商家 微博发长文求助网友”的事,目前只有熊黛林方的说法。芝士回答儿,版权必究化之,极未经许为可,不得转载按她的说法是,已经付钱那么久了,等到提车的时候,“突然告诉我们车里面原来好多配置都不包的”,店家的理由是“销售经理看走眼了”。的们作进那线知较组交研千委眼识。香港商店现在这么不讲诚信了吗?香港是使用的英美判例法地区,关于货物买卖有句法谚叫caveat emptor。这是一句拉丁文,可以直接翻译为“买主当心”,意译的话,可翻成货物出门概不退换,买主须自行当心。原则上说,没有一笔一划落在合同上的,商店不对承诺负责。这就是英美法里caveat emptor。其实,不论英美法,还是大陆法都是这样。——有合同就按合同办,没合同就凭良心办!如果之前商店答应了包这个、包那个,写在了合同里,现在做不到,那就是违约。在学家关立角运回口斗节习圆。反过来,如果之前销售员的天花乱坠的吹牛,没有写进合同里,那只能呵呵……法律上说,要约邀请和要约的法律性质天差地别。简单地说,如果发出的是“要约”的话,对方只要回答一声好,那就算合同定下来了,那就不能改了。而销售员的介绍、广告等一般属于“要约邀请”,相当于说“老板进来玩玩啊”,不用付法律责任的——唯一的例外是,最高法曾作过司法解释,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广告宣传中对“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的内容,开发商也受其约束。所以,买车子也好,买房子也好,售楼小姐推销员说的天花乱坠没有用的,一笔一划落在合同上,才受到法律约束。有合同就按合同办,没合同就凭良心办!熊黛林能够拿出合同,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那就打官司,不然只能在网上臭臭对方了。现在你知道什么叫caveat emptor(“买主当心”)了吗? 2024-11-22 2楼 回复 (0) 陈凡白用户 目前很多汽车4S店销售,有很多潜规则和陷阱,看来熊黛林是遇到4S店一个陷阱了。现在4s店一般就是在提车的时候会用临时加价的方式来,再赚取一笔客户的钱。这类手段在行业内,其实很多人都知道有很多猫腻的做法,比如说,对于很多车型都是加钱才能提车,这是一个普遍的做法,不然的话也可能有时候你提车时要等上个把月、有的好几个月才可能提到车,但如果你选择加价一两万的话,可能很快就能提到车。熊黛林遭遇这种情况,可能相对来说是比较少见一些,就是明显违背契约精神的一种做法,如果根据内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话进行投诉的话,可能会面临惩罚,尤其是这种比较明显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做法。芝他士回答率,过严版权必究,未老经许可,不得转载平常4S店的做法,更多的是采取比较策略性的办法,从法律上看可能会有更多的灰色空间,因为它不是直接这种粗暴地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违反消费协议的这种模式。这些做法横行的原因,还是因为目前汽车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有一些车型或者有些品牌的车是供不应求的,所以作为汽车销售这边,它可以用各种方式来增加客户的支出,以获取更多灰色利益,甚至是不正当的手段逼迫消费者。这方面,其实熊黛林不是没地说理去,以香港的法律,这方面应该是有比较完善的权益保护的,比如联系“香港消费者委员会”。香港的消费者保护涉及三大方面,一是法例层面,一是行业自律,再有就是消委会层面。虽然香港并没有一条全面的消费者保障法例(如内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香港在不同的法例中引入了对消费者有利的条文。这一点,建议熊黛林可以找律师来,拿起法律武器狠狠给这个商家一个教训。 2024-11-22 3楼 回复 (0) 尹一凡用户 销售经理看走眼这个解释没毛病!因为销售经理认为熊黛林这样的名人买车肯定不差钱,也要面子。没想到她会不从!所以说店家解释销售经理看走眼是真的。加价提车在内地很正常,因为很多任性的合资品牌和车型都干过这事。内地有点小钱的人愿意吃这一套!感觉加价提车有面子,感觉这加价提的车能给他带来壕感。说出去别人听了会觉得这车绝对好。因为国人相信所谓的一分钱一分货!都加钱买的车了,能不好吗?!偏偏我们的熊大美女不这样认为。这就是消费观的差异。真正的有钱人会花钱买好车,但是不会花冤枉钱消费。这才是理性和正常的消费观,这一点支持熊黛林!对于不合理的加价行为坚决说不!不惯那些大牌和合资品牌的臭毛病!版权归芝士回答网站或原作上活史者所县音有 2024-11-22 4楼 回复 (0) 石兰兰用户 熊黛林买的汽车品牌,已经脱离了汽车范畴,应该说RR汽车根本不在汽车食物链之内,它是一个限量订制的奢侈品。因此熊黛林一个娱乐明星在面对汽车界的顶尖奢侈品牌的时候,就变得渺小了。事件的起因熊黛林去买一台RR汽车。作为普通百姓,熊黛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娱乐明星。但在RR品牌里,熊黛林并不是RR品牌的目标受众。甚至说熊黛林买RR还有些损害了RR品牌。因此经销店经理不那么认真的对待这位“明星顾客”,导致熊黛林花钱买到“裸车”。真的是店大欺客吗从结果上看确实是店大欺客。但从市场角度看,RR不是批量生产的汽车,都是通过订单来造车。经销店几乎不承担销售压力,而RR由于都是订单造车,因此没有现货,如果熊黛林能够一气之下放弃这款车,那么这款车也许可以加价出售,毕竟不用等货也是很多客户想要的。转载或者引用存色本文内要容请气注明部来源于芝士回答怎样避免这种事情发生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店大欺客的问题,除了垄断资源,我们都可以避免。这里就要看你自己的心态了。你是什么阶层就去享受什么阶层的服务,如果非要打肿脸充胖子,去够着上层,店大欺客给你脸色也就在所难免。我相信,如果是李嘉诚、何荣燊买这台车,哪怕派一个马仔去,RR店也会认真负责吧。 2024-11-22 5楼 回复 (0) 盛思诗用户 熊黛林斥R品牌店大欺客,网友神评论亮了10月18日,熊黛林在头条号发布求助:定了辆R品牌的车,满心欢喜的就快等到要提车了,可突然告知车里很多配置都不包,钱已经付了。对方态度恶劣,放言不要就算了。网络界从来不缺段子手,一时间评论亮了。广大网友对R品牌猜测是奇瑞、荣威的都有,更多的锁定劳斯莱斯幻影。当然以熊小姐的身份定的车是哪个品牌自然无需多说了。也有网友斥R品牌服务差转手买了众泰、五菱、玩具车、卸载QQ停车位的。都是被耽误的笑星哈!也有网友支招找郭天王摆平的,不过估计这会天王忙着带女儿呢。还有理性支招退定金,留证据,拍视频,请媒体的,转身再找一代言。果然是智囊团。建议还是找消协处理,会还熊小姐一个公正的。你有遇到这样的事吗,欢迎留言讨论。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4-11-22 6楼 回复 (0) 余兰娟用户 我觉得一般这种事情就不要因为熊黛林发出了这一条之后舆论就一味向她那一方倾倒,这种事情最麻烦了。我觉得吧单方面陈述的内容不能称为是事实,另外一方现在处于很被动的一个状态,因为目前似乎也还没有作出回应。或许其实就像楼上说的那样,R车是一种什么什么样的奢侈品一般只能来单定制,有很大的可能是熊黛林买之前自己本身没有理解好这个东西,导致了后来的一系列乌龙,至于店员说出的那句无理的话,换位思考成我们自己有时候说出这种话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而且你也不能确定熊黛林在他说出这句话之前是说了什么话做出了什么让人难以忍受的行为所以不能一味地偏向熊黛林这边。另一方面,据熊黛林以及答主们的分析,那家店肯定不是什么普通人能随机进去买单的店,业绩什么的要求肯定不是普通4S店所能比较的,看到楼上说到什么熊黛林这种小有名气的明星去买他们的车居然还有可能损害他们的名声,此时我的内心有一万只草泥马飞奔而过,那我真的要说一句,店大不意味着你就能自主选择你的客人,服务还是最首要的不管是售前还是售后都要一致,甚至更好。店大不能意味着你就能欺负客人我也没叫你把客人都当上帝来对待但起码的礼貌可是要有的吧,如果真的是这个大店先斩后奏的方法欺骗了客人,虽然不知道香港的法律是怎么样的一个模式但无论哪个国家都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熊小姐不妨尝试法律维权,实在没办法那么就借助媒体讨回公道吧! 2024-11-22 7楼 回复 (0) 周莫涵用户 演员也是人,喜怒哀乐,七情六欲都有,碰上无礼事也会生气。店家有点小家子气,讲好的价钱又反悔,宁肯不做也要坚持到底。这种事很常见,似乎不值得动怒,唯一能让人生气的是这辆车是你需要的唯一,如果是这样,挨宰也只能是唯一。因为囤集居奇是商人常做的举动,为100%的利润可以践踏一切法律,为300%的利润可以冒绞首的危险,失信算什么?据说车行是在香港,看来言而无信的人到处都有,香港是法制社会,更重视契约的作用,我们内地更喜欢用道德来规范一些行为。因为己经付过款,那就等于是成交了,商家再返悔,再加价,那要脸皮很厚才能做的。不过涉及到钱的问题,很容易叫人动心的,看来还是得谨慎为妙。我们也不知买的是什么车,想来价格一定不菲,既然如此,当初就该签个合同才对。钱多,风险相对就会大,假如是个小钱,也就无所谓了。不过有时碰上这种事,心情肯定是不舒畅的,你想,这作派有点象拦路抢劫,你又无可奈何,也许刚开时议的就是这个价,也就无所谓了,谈了许久己经付款,又横出了许多枝节,明明是加钱,连个象样的理由也不给,一句“看走了眼”,就交待了一切,真是店大欺客了。版月权归芝士回日样答网志站济或原作者所有我们也没见到商家说了什么,真是如上所说,带给我们的启事是:还得按契约办事,不是仅凭嘴上,而是一笔一划写到纸上,话为空,笔为中嘛。特别是事情比较大的时侯。不然,真一方返悔,另一方能做的也就只有怒斥了。人用定天建期权白整布,效始京适。 2024-11-22 8楼 回复 (0) 孟天齐用户 首先,单凭熊黛林所描述的情况无法具体了解期间的过程,既然有大量选装件外加“R”品牌,应该是劳斯莱斯吧,本身这个品牌就有个性化配置服务,所以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熊黛林自己完成个性化配置,选择了部分选装件;2、熊黛林买了经销商已经配置好的车型,只不过是期货。那么无论什么情况,经销商都应该告知顾客选装配件的价格,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顾客是否需要选装。所以,经销商有责任是肯定的。但作为顾客,在买自己所选择的产品时肯定要有一些了解的,更何况是这种提供各种选装件的“大件”。所以不能把这种加价行为与大陆普遍4s店加价行为划等号(除非经销商把原本售价十万的选装件以十万多的价格出售给熊黛林)。总结一下:经销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没有让顾客得到应得的信息从而做出失误的决定本身就有责任的,而且从熊黛林所反映的销售人员的态度来看确实有损该品牌的形象...而熊黛林呢,如果确定多出来的价格是那些选装件的价格而且在可接受范围内其实也无妨,毕竟是自己心仪的车型而且又等了那么久,但如果是恶意加价那一定要斗争到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11-22 9楼 回复 (0) 秦雨佳用户 我同样作为消费者!我是站在车行这一边的!最起码车行做到了公平公正的态度!不要因为你是什么明星演员我们就破规格对待!我们对待所有的客户都是这个样子的!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你凭什么让我们破格对待!我作为一个平头百姓,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公平!感觉到自己以前买车时的遭遇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忍受,!熊黛林提到的这个车行,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公平! 为这家车行鼓掌鼓掌喝彩! 2024-11-22 10楼 回复 (0)
著名模特、演员熊黛林今天中午三点多发微博称自己遭遇“店大欺客”。究竟发生了什么呢、10月18日,熊黛林在微博诉苦,表示挑好的R牌汽车临提车时,被告知车内很多配置不包在内,问及原因店面表示销售经理看走眼了,询问对方高层,对方高层态度极其恶劣,竟然在交涉无果后,甩出一句话:不要就算了。
对此熊黛林深感委屈,微博求助遭遇这种事情该去哪里投诉:
看完熊黛林的描述,发现这个店是极其不专业。对此,R牌汽车究竟是何品牌引发网友调侃,有网友表示:大腕买车还买奇瑞啊?也有网友说到:这么大牌明星,买什么荣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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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网友猜来猜去,得出结论:R牌汽车最有可能代表的就是劳斯莱斯,众所周知,劳斯莱斯车标为双R,结合熊黛林嫁富豪成为阔太后的财力,还是这个R牌最符合熊黛林要挑的车子类型。
网友纷纷支招帮助熊黛林:可以拨打12315,进行打假欺诈投诉;或者投诉消费者协会,告他们隐瞒消费啊,香港应该有类似机构吧?
买车遇到这样恶心的经历,很多消费者都有过,不少消费者写出了自己的故事:曾经网友抱怨过,买车钱付了到提车的时候,就不认自己说过的话了;还有买车时的销售因为后来辞职了,后面保养就不认了。
熊黛林发起求助:我该怎么维权?看来名人和普通人一样,在买东西时也会发生各种纠纷。
不过若真是劳斯莱斯,倒是让很多吃瓜群众感叹,原来大牌也不代表服务好,店大欺客的事在哪儿都会发生。
其实熊黛林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买车一定有购车合同,拿出合同,看看上面是怎么写的。若你手上的购买商品凭证没有注明当时销售经理所说的那些配套或者证据不足,建议还是退款,不再与该公司旗下购买任何商品。如果有充足的证据,比如录音视频,那就直接起诉这一家店涉嫌欺诈消费者。
最后,想说一句,买车的钱都是大家辛苦挣来的,临时加价这种事放在任何顾客面前都不能忍,无论穷富。通过熊黛林通过网络发声这件事后,希望那些不良店家引以为戒,诚诚恳恳做生意才能财源广进。
有合同就按合同办,没合同就凭良心。
所谓“熊黛林买车遇黑心商家 微博发长文求助网友”的事,目前只有熊黛林方的说法。
芝士回答儿,版权必究化之,极未经许为可,不得转载
按她的说法是,已经付钱那么久了,等到提车的时候,“突然告诉我们车里面原来好多配置都不包的”,店家的理由是“销售经理看走眼了”。
的们作进那线知较组交研千委眼识。
香港商店现在这么不讲诚信了吗?
香港是使用的英美判例法地区,关于货物买卖有句法谚叫caveat emptor。
这是一句拉丁文,可以直接翻译为“买主当心”,意译的话,可翻成货物出门概不退换,买主须自行当心。
原则上说,没有一笔一划落在合同上的,商店不对承诺负责。这就是英美法里caveat emptor。
其实,不论英美法,还是大陆法都是这样。
——有合同就按合同办,没合同就凭良心办!
如果之前商店答应了包这个、包那个,写在了合同里,现在做不到,那就是违约。
在学家关立角运回口斗节习圆。
反过来,如果之前销售员的天花乱坠的吹牛,没有写进合同里,那只能呵呵……
法律上说,要约邀请和要约的法律性质天差地别。
简单地说,如果发出的是“要约”的话,对方只要回答一声好,那就算合同定下来了,那就不能改了。
而销售员的介绍、广告等一般属于“要约邀请”,相当于说“老板进来玩玩啊”,不用付法律责任的——
唯一的例外是,最高法曾作过司法解释,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广告宣传中对“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的内容,开发商也受其约束。所以,买车子也好,买房子也好,售楼小姐推销员说的天花乱坠没有用的,一笔一划落在合同上,才受到法律约束。
有合同就按合同办,没合同就凭良心办!熊黛林能够拿出合同,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那就打官司,不然只能在网上臭臭对方了。
现在你知道什么叫caveat emptor(“买主当心”)了吗?
目前很多汽车4S店销售,有很多潜规则和陷阱,看来熊黛林是遇到4S店一个陷阱了。现在4s店一般就是在提车的时候会用临时加价的方式来,再赚取一笔客户的钱。
这类手段在行业内,其实很多人都知道有很多猫腻的做法,比如说,对于很多车型都是加钱才能提车,这是一个普遍的做法,不然的话也可能有时候你提车时要等上个把月、有的好几个月才可能提到车,但如果你选择加价一两万的话,可能很快就能提到车。
熊黛林遭遇这种情况,可能相对来说是比较少见一些,就是明显违背契约精神的一种做法,如果根据内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话进行投诉的话,可能会面临惩罚,尤其是这种比较明显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做法。
芝他士回答率,过严版权必究,未老经许可,不得转载
平常4S店的做法,更多的是采取比较策略性的办法,从法律上看可能会有更多的灰色空间,因为它不是直接这种粗暴地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违反消费协议的这种模式。
这些做法横行的原因,还是因为目前汽车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有一些车型或者有些品牌的车是供不应求的,所以作为汽车销售这边,它可以用各种方式来增加客户的支出,以获取更多灰色利益,甚至是不正当的手段逼迫消费者。
这方面,其实熊黛林不是没地说理去,以香港的法律,这方面应该是有比较完善的权益保护的,比如联系“香港消费者委员会”。香港的消费者保护涉及三大方面,一是法例层面,一是行业自律,再有就是消委会层面。虽然香港并没有一条全面的消费者保障法例(如内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香港在不同的法例中引入了对消费者有利的条文。这一点,建议熊黛林可以找律师来,拿起法律武器狠狠给这个商家一个教训。
销售经理看走眼这个解释没毛病!因为销售经理认为熊黛林这样的名人买车肯定不差钱,也要面子。没想到她会不从!所以说店家解释销售经理看走眼是真的。加价提车在内地很正常,因为很多任性的合资品牌和车型都干过这事。内地有点小钱的人愿意吃这一套!感觉加价提车有面子,感觉这加价提的车能给他带来壕感。说出去别人听了会觉得这车绝对好。因为国人相信所谓的一分钱一分货!都加钱买的车了,能不好吗?!
偏偏我们的熊大美女不这样认为。这就是消费观的差异。真正的有钱人会花钱买好车,但是不会花冤枉钱消费。这才是理性和正常的消费观,这一点支持熊黛林!对于不合理的加价行为坚决说不!不惯那些大牌和合资品牌的臭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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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黛林买的汽车品牌,已经脱离了汽车范畴,应该说RR汽车根本不在汽车食物链之内,它是一个限量订制的奢侈品。因此熊黛林一个娱乐明星在面对汽车界的顶尖奢侈品牌的时候,就变得渺小了。
事件的起因熊黛林去买一台RR汽车。作为普通百姓,熊黛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娱乐明星。但在RR品牌里,熊黛林并不是RR品牌的目标受众。甚至说熊黛林买RR还有些损害了RR品牌。因此经销店经理不那么认真的对待这位“明星顾客”,导致熊黛林花钱买到“裸车”。
真的是店大欺客吗从结果上看确实是店大欺客。但从市场角度看,RR不是批量生产的汽车,都是通过订单来造车。经销店几乎不承担销售压力,而RR由于都是订单造车,因此没有现货,如果熊黛林能够一气之下放弃这款车,那么这款车也许可以加价出售,毕竟不用等货也是很多客户想要的。
转载或者引用存色本文内要容请气注明部来源于芝士回答
怎样避免这种事情发生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店大欺客的问题,除了垄断资源,我们都可以避免。这里就要看你自己的心态了。你是什么阶层就去享受什么阶层的服务,如果非要打肿脸充胖子,去够着上层,店大欺客给你脸色也就在所难免。我相信,如果是李嘉诚、何荣燊买这台车,哪怕派一个马仔去,RR店也会认真负责吧。
10月18日,熊黛林在头条号发布求助:定了辆R品牌的车,满心欢喜的就快等到要提车了,可突然告知车里很多配置都不包,钱已经付了。对方态度恶劣,放言不要就算了。网络界从来不缺段子手,一时间评论亮了。广大网友对R品牌猜测是奇瑞、荣威的都有,更多的锁定劳斯莱斯幻影。当然以熊小姐的身份定的车是哪个品牌自然无需多说了。也有网友斥R品牌服务差转手买了众泰、五菱、玩具车、卸载QQ停车位的。都是被耽误的笑星哈!也有网友支招找郭天王摆平的,不过估计这会天王忙着带女儿呢。还有理性支招退定金,留证据,拍视频,请媒体的,转身再找一代言。果然是智囊团。建议还是找消协处理,会还熊小姐一个公正的。你有遇到这样的事吗,欢迎留言讨论。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我觉得一般这种事情就不要因为熊黛林发出了这一条之后舆论就一味向她那一方倾倒,这种事情最麻烦了。我觉得吧单方面陈述的内容不能称为是事实,另外一方现在处于很被动的一个状态,因为目前似乎也还没有作出回应。或许其实就像楼上说的那样,R车是一种什么什么样的奢侈品一般只能来单定制,有很大的可能是熊黛林买之前自己本身没有理解好这个东西,导致了后来的一系列乌龙,至于店员说出的那句无理的话,换位思考成我们自己有时候说出这种话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而且你也不能确定熊黛林在他说出这句话之前是说了什么话做出了什么让人难以忍受的行为所以不能一味地偏向熊黛林这边。另一方面,据熊黛林以及答主们的分析,那家店肯定不是什么普通人能随机进去买单的店,业绩什么的要求肯定不是普通4S店所能比较的,看到楼上说到什么熊黛林这种小有名气的明星去买他们的车居然还有可能损害他们的名声,此时我的内心有一万只草泥马飞奔而过,那我真的要说一句,店大不意味着你就能自主选择你的客人,服务还是最首要的不管是售前还是售后都要一致,甚至更好。店大不能意味着你就能欺负客人我也没叫你把客人都当上帝来对待但起码的礼貌可是要有的吧,如果真的是这个大店先斩后奏的方法欺骗了客人,虽然不知道香港的法律是怎么样的一个模式但无论哪个国家都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熊小姐不妨尝试法律维权,实在没办法那么就借助媒体讨回公道吧!
演员也是人,喜怒哀乐,七情六欲都有,碰上无礼事也会生气。店家有点小家子气,讲好的价钱又反悔,宁肯不做也要坚持到底。这种事很常见,似乎不值得动怒,唯一能让人生气的是这辆车是你需要的唯一,如果是这样,挨宰也只能是唯一。因为囤集居奇是商人常做的举动,为100%的利润可以践踏一切法律,为300%的利润可以冒绞首的危险,失信算什么?
据说车行是在香港,看来言而无信的人到处都有,香港是法制社会,更重视契约的作用,我们内地更喜欢用道德来规范一些行为。因为己经付过款,那就等于是成交了,商家再返悔,再加价,那要脸皮很厚才能做的。不过涉及到钱的问题,很容易叫人动心的,看来还是得谨慎为妙。
我们也不知买的是什么车,想来价格一定不菲,既然如此,当初就该签个合同才对。钱多,风险相对就会大,假如是个小钱,也就无所谓了。不过有时碰上这种事,心情肯定是不舒畅的,你想,这作派有点象拦路抢劫,你又无可奈何,也许刚开时议的就是这个价,也就无所谓了,谈了许久己经付款,又横出了许多枝节,明明是加钱,连个象样的理由也不给,一句“看走了眼”,就交待了一切,真是店大欺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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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没见到商家说了什么,真是如上所说,带给我们的启事是:还得按契约办事,不是仅凭嘴上,而是一笔一划写到纸上,话为空,笔为中嘛。特别是事情比较大的时侯。不然,真一方返悔,另一方能做的也就只有怒斥了。
人用定天建期权白整布,效始京适。
首先,单凭熊黛林所描述的情况无法具体了解期间的过程,既然有大量选装件外加“R”品牌,应该是劳斯莱斯吧,本身这个品牌就有个性化配置服务,所以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熊黛林自己完成个性化配置,选择了部分选装件;2、熊黛林买了经销商已经配置好的车型,只不过是期货。那么无论什么情况,经销商都应该告知顾客选装配件的价格,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顾客是否需要选装。所以,经销商有责任是肯定的。但作为顾客,在买自己所选择的产品时肯定要有一些了解的,更何况是这种提供各种选装件的“大件”。所以不能把这种加价行为与大陆普遍4s店加价行为划等号(除非经销商把原本售价十万的选装件以十万多的价格出售给熊黛林)。总结一下:经销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没有让顾客得到应得的信息从而做出失误的决定本身就有责任的,而且从熊黛林所反映的销售人员的态度来看确实有损该品牌的形象...而熊黛林呢,如果确定多出来的价格是那些选装件的价格而且在可接受范围内其实也无妨,毕竟是自己心仪的车型而且又等了那么久,但如果是恶意加价那一定要斗争到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同样作为消费者!我是站在车行这一边的!最起码车行做到了公平公正的态度!不要因为你是什么明星演员我们就破规格对待!我们对待所有的客户都是这个样子的!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你凭什么让我们破格对待!我作为一个平头百姓,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公平!感觉到自己以前买车时的遭遇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忍受,!熊黛林提到的这个车行,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公平! 为这家车行鼓掌鼓掌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