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不管韩某有没有行医资格。用自制的药丸,使人中毒,并且导致死亡。这不管怎么说,都是犯罪行为。检察部门不予起诉。显然是对韩某的袒护。您是赔偿,不能代替刑法。这是对生命的冷漠和轻视。死者的家属如果得到了钱以后,就不再起诉。那是没有人性的行为。 回复 韦万财用户 很显然,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不管韩某有没有行医资格。用自制的药丸,使人中毒,并且导致死亡。这不管怎么说,都是犯罪行为。检察部门不予起诉。显然是对韩某的袒护。您是赔偿,不能代替刑法。这是对生命的冷漠和轻视。死者的家属如果得到了钱以后,就不再起诉。那是没有人性的行为。 2024-11-22 1楼 回复 (0) 雪蝶公主用户 医院每天死人~难道都是无可救药?就没有出错的?为啥没见有几个来黑西医的?天天拿中药说事~请各种人来黑中医~其实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医挡了西医赚大钱的道!芝士质回答,版毛权必究,只成未经许可有,不得转载谁都知道~去医院就算你治个小感冒~温柔点的几百~狠点的上千的也不在少数~更别说其他病了!中医呢?最多几十块钱搞定!其实西医也好~中医也罢~都不可能不出错~各有各的优势~造成如今的局面~利益使然!!为个主能民度重质命身叫装非亲住。至于起不起诉~那是检察院的事~依法办案即可! 2024-11-22 2楼 回复 (0) 曾智斌用户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特别去发了一下新闻。乌头碱有毒,应该是所有中医都了解的问题,近年来乌头碱中毒事件频频发生。芝士响的回教作答,版权必究,未经许可那,不得转载地从原系设手做什美再至离温号育。乌头碱是存在于川乌、草乌、附子等中药植物中的有毒成分。是一种生物碱。产度二社明原意代品基接论收话织商连约细。乌头碱对身体重要的生命系统有直接损害作用。心脏作用:兴奋迷走神经引起各种心率失常,也会直接损害心肌,严重者发生心脏骤停。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肺水肿、呼吸机痉挛甚至出现呼吸衰竭。神经系统:损伤周围神经,出现口舌麻木,感觉减退或者过敏,严重的出现运动失灵。乌头碱的中毒剂量非常低:0.2mg的乌头碱就会出现中毒症状,3-5mg就会至死。新闻中的这个女子已经有明确的证据是死于乌头碱,那么毫无疑问和医生情人投喂的药物有关。1. 是否是故意投毒,新闻中没有说,我们作为观众不了解,家属如果怀疑,那么向法院提出上诉。2. 即便不是故意投毒杀人,那么作为医生开出有毒的,没有什么作用的药物也是属于医疗事故。药物应该是特殊监管的产品,不同于食物。即便是自制食物也应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药物难道不应该吗?可以随便什么人采点草,就可以制成药丸给别人吃吗?没有制药资格随便制药这一点也应该违反法律了吧?即便是你制成药丸,你也要了解每一种中草药的成分毒性吧。随便弄个菠菜、白菜、上药弄个药丸虽然不治病,但至少不会要命,能帮你赚钱就是一个好药丸了,为什么向里面放这么有毒的成分呢?这简直是自断财路。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要睁大眼睛看看我们吃的药物中尤其是中草药中成药中是否有这些要命的成分。当然我个人认为,任何中药、中草药都可以拒绝。但是国家没有禁止中医中药,有些人也迷信中医中药,大多数西医也会开中成药。如果你真的对中药迷之信任或者不敢违拗医生的处方,要学会看药物的成分,万一里面有剧毒成分一命呜呼,法院科不一定能维护你的生命权。作者介绍王玉玲妇产科医生王玉玲,副主任医师,从医25年。擅长女性月经疾病、不孕症、围产期疾病的诊治。著名的女性健康科普作家,新浪微博、今日头条自媒体签约作者,《女性周刊》《国家卫计委机关报》专栏作者。科普畅销书《做个智慧的准妈妈》《子宫的秘密》作者。 2024-11-22 3楼 回复 (0) 宫文鑫用户 “朋友说”:此医生应该是西医医生,根本不懂中药的使用,现在中医治病都是小心翼翼,宁可用治不好的太平方,也不会用重药,如果是真正中医传承的人,岂能不知道乌头的厉害,并且十八畏十九反,药物之间的相生相克会运用自如。 2024-11-22 4楼 回复 (0) 梁思培用户 女子服用医生自制药丸后中毒身亡陈雷红是白山市一名搞建筑工程承包的女商人,2016年9月19日,白山市抚松县警方接到报案称,陈雷红在某医院服用中草药后出现身体不适,经白山市抚松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芝士十回答,版权布各再必究,未经许思可,不得转载尸检鉴定报告记载的韩某所在医院抢救记录显示,2016年9月19日8点15分,陈雷红口服韩某自制的含有川乌、草乌等含有乌头碱的中药。是上出所其光门思,林难劳始。8点30分,陈雷红出现口唇麻木、心慌,考虑诊断为乌头碱中毒。后来,陈雷红时有神志不清、呕吐等, 到了11点25分,陈雷红病情仍不见好转,转到抚松县人民医院。11点50分陈雷红进入抚松县人民医院抢救,当时,陈雷红已经“心音消失,呼吸消失,颈动脉波动消失”。至当日16点27分,陈雷红抢救无效,被宣布临床死亡。其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诊断为药物中毒。可下子天线很须酸型片始。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抚松县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取得的认定韩某主观上故意或者过失的证据不足,导致全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韩某不起诉。该药丸含雪上一枝蒿、川乌、草乌等23味中药成分,而川乌、草乌中含有乌头碱,具有剧毒性,会导致人死亡。案例告诉我们:中药虽好,但要治病就医,必须去正规医院、药店购买,且必须经国家鉴定审核通过,有正规包装及标签等内容。女子因背痛服药丸,可能是受累,也可能是肾不好,而日常补肾可多吃这些食物!平时多喝蒲公英龙须茶,利尿养肾。【材料】蒲公英根、龙须、玉竹根、玫瑰花【做法】1、将蒲公英根洗净,烘干炒制成茶,备用;2、取包裹在玉米叶中的龙须,洗净,烘干,备用;3、玉竹根洗干净,蒸煮后晒干,炒制成茶,备用;4、野生玫瑰花瓣自然阴干,备用;5、取龙须1g,蒲公英根0.4g,玉竹0.3g,玫瑰花0.3g,碾碎后做成蒲公英龙须茶茶包,每日一包,热水冲泡代茶饮即可。龙须,民间常用于药茶药膳中,其性味甘淡而平,入肝、肾、膀胱经,对慢性肾炎、肾结石都有很好的缓解和防治作用。龙须是一味便宜良药,利尿、利胆、止血、降血压、降血糖。肾脏病特别是对难治的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皆有良效,且有抑制结石的作用,对肾结石、胆结石都有很好的防治功效。蒲公英又称尿床草,利尿效果很好,且有广谱抗菌作用,不仅对肾炎有益,对乳腺炎、胃炎、肺炎等都有很好的防治效果。玉竹气微,味甘,嚼之发黏。主治养阴润燥,生津止渴。用作滋补药品,用于燥热咳嗽,咽干口渴,内热消渴、心脏病、糖尿病、结核病等症,并可作高级滋补食品、佳肴和饮料,具有保健作用。玫瑰花性温和,中和此方的凉性,使得不温不燥,适合更多人来饮用。黑色食物,滋阴补肾黑米或紫米都有滋阴补肾,健身暖胃,明目活血的效果,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氨基酸以及铁、钙、锰、锌等微量元素,能开胃益中、滑涩补精、健脾暖肝、舒筋活血。肾功能不好的人多吃黑色系包括紫色系的食物都是很好的。 2024-11-22 5楼 回复 (0) 陈玲莹用户 谢邀。这里面有两个问题要弄清楚,一是陈某服药是否遵医嘱,二是法律上得起诉缘由是否充分,如果没弄清楚,只因为死了人就要起诉,就是犯罪,这就不理性了。第一个问题,陈某为什么要去找雷某看病,雷某自制药丸是否有其他人服过,其他人服用后的结果如何,有没有交代药物的毒副作用,药物中的剂量是否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自制药丸的成分是否合理。乌头碱中毒,这种是常有发生,这是有个体差异的。雷某如果有医嘱交待,但陈某不遵循,自己把药量加大,造成了死亡结果,这怎么判断?如果雷某没有交代,陈某死亡,这是过失。第二个问题,依据题目来看,这件事的真实原因还不是很清楚,目前只能不起诉,证据的确不充足。芝该士一回生答,版权必究,未经许可状,不得人转载 2024-11-22 6楼 回复 (0) 郭美彤用户 你作为医生应该有毒性的一些还是知道的。十八反,十九畏也知道。你不知道哪些药治不好病不怪你,但你起码得知道哪些吃下去会死人啊! 2024-11-22 7楼 回复 (0) 李雅男用户 谢邀一个医药方面的专家,为啥会犯这种错误?试药?不懂药性?并且他们还是情侣关系,这就叫人费解了。两人是情侣关系,这样的失误也太巧合了吧。让伴侣吃药就死,而其他病人没事?真的这么巧合?这只是笔者的猜想。版权始归芝士回答网取站究或原斯统作者所有检方只是依据法律办事,他们明知道事情蹊跷又能怎么办?韩某是其所在医院的副院长。公开资料显示,韩某从事中医工作20余年,曾是白山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吉林人大》杂志2013年6月的一篇文章介绍,韩某1991年被分配到这家医院工作。韩某还担任过白山市某中医院院长。 文章称,韩某连续多年被授予白山市科教英才、“白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白山市第二批创业先锋”称号。近年来,又被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吉林省医院管理先进个人”,被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吉林省第九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9月19日早上陈雷红到韩某宿舍,陈雷红说背疼好几天了,韩某就给陈吃了一个药丸。后来陈雷公感觉难受。当天,陈雷红经医院抢救无效,被宣告临床死亡。 尸检鉴定报告记载的韩某所在医院抢救记录显示,2016年9月19日8点15分,陈雷红口服韩某自制的含有川乌、草乌等含有乌头碱的中药。一大用部社义通头根干七,油界青。检方因警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不对韩某起诉。其实检方也是爱莫能助与无奈! 2024-11-22 8楼 回复 (0) 魔笛笛用户 医生自制药丸可以吃吗?相信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没有答案,有些人觉得医生之所以为医生,一定对各种药物和症状有很多的了解,所以对医生非常信任。可是如今,却有一名女子因为“信任”而丧命。吉林省白山市女子陈雷红因为背痛,服用了吉林某医院副院长韩某自制的中药药丸,后乌头碱中毒,抢救无效死亡。经侦查认定,韩某制药时未经了解药物所含毒性,因为疏忽大意导致陈雷红服用后抢救无效死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近日,抚松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抚松县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取得的认定韩某主观上故意或者过失的证据不足,导致全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韩某是其所在医院的副院长。公开资料显示,韩某从事中医工作20余年,曾是白山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吉林人大》杂志2013年6月的一篇文章介绍,韩某1991年被分配到这家医院工作。韩某还担任过白山市某中医院院长。文章称,韩某连续多年被授予白山市科教英才、“白山市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白山市第二批创业先锋”称号。近年来,又被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吉林省医院管理先进个人”,被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吉林省第九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未经芝士回答允许不得转载上本方分文内容,否也则将视为侵天权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很多荣誉称号的医生自制药丸的时候对其中药物的毒性未加了解,还擅自给患者服用,造成了患者的死亡。目前这件事情还在审理阶段,具体结果还需等待。这件事情也给大家提了个醒,生病了是要去看大夫,但不是什么药都可以随便吃的,药还是要选择正规厂商生产的正规药品。 2024-11-22 9楼 回复 (0)
很显然,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不管韩某有没有行医资格。用自制的药丸,使人中毒,并且导致死亡。这不管怎么说,都是犯罪行为。检察部门不予起诉。显然是对韩某的袒护。您是赔偿,不能代替刑法。这是对生命的冷漠和轻视。死者的家属如果得到了钱以后,就不再起诉。那是没有人性的行为。
医院每天死人~难道都是无可救药?就没有出错的?为啥没见有几个来黑西医的?
天天拿中药说事~请各种人来黑中医~其实目的只有一个:
那就是中医挡了西医赚大钱的道!
芝士质回答,版毛权必究,只成未经许可有,不得转载
谁都知道~去医院就算你治个小感冒~温柔点的几百~狠点的上千的也不在少数~更别说其他病了!中医呢?最多几十块钱搞定!
其实西医也好~中医也罢~都不可能不出错~各有各的优势~造成如今的局面~利益使然!!
为个主能民度重质命身叫装非亲住。
至于起不起诉~那是检察院的事~依法办案即可!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特别去发了一下新闻。
乌头碱有毒,应该是所有中医都了解的问题,近年来乌头碱中毒事件频频发生。
芝士响的回教作答,版权必究,未经许可那,不得转载
地从原系设手做什美再至离温号育。
乌头碱是存在于川乌、草乌、附子等中药植物中的有毒成分。是一种生物碱。
产度二社明原意代品基接论收话织商连约细。
乌头碱对身体重要的生命系统有直接损害作用。
心脏作用:兴奋迷走神经引起各种心率失常,也会直接损害心肌,严重者发生心脏骤停。
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肺水肿、呼吸机痉挛甚至出现呼吸衰竭。
神经系统:损伤周围神经,出现口舌麻木,感觉减退或者过敏,严重的出现运动失灵。
乌头碱的中毒剂量非常低:0.2mg的乌头碱就会出现中毒症状,3-5mg就会至死。
新闻中的这个女子已经有明确的证据是死于乌头碱,那么毫无疑问和医生情人投喂的药物有关。
1. 是否是故意投毒,新闻中没有说,我们作为观众不了解,家属如果怀疑,那么向法院提出上诉。
2. 即便不是故意投毒杀人,那么作为医生开出有毒的,没有什么作用的药物也是属于医疗事故。
药物应该是特殊监管的产品,不同于食物。即便是自制食物也应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药物难道不应该吗?可以随便什么人采点草,就可以制成药丸给别人吃吗?没有制药资格随便制药这一点也应该违反法律了吧?
即便是你制成药丸,你也要了解每一种中草药的成分毒性吧。随便弄个菠菜、白菜、上药弄个药丸虽然不治病,但至少不会要命,能帮你赚钱就是一个好药丸了,为什么向里面放这么有毒的成分呢?这简直是自断财路。
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要睁大眼睛看看我们吃的药物中尤其是中草药中成药中是否有这些要命的成分。
当然我个人认为,任何中药、中草药都可以拒绝。但是国家没有禁止中医中药,有些人也迷信中医中药,大多数西医也会开中成药。如果你真的对中药迷之信任或者不敢违拗医生的处方,要学会看药物的成分,万一里面有剧毒成分一命呜呼,法院科不一定能维护你的生命权。
作者介绍王玉玲
妇产科医生王玉玲,副主任医师,从医25年。擅长女性月经疾病、不孕症、围产期疾病的诊治。著名的女性健康科普作家,新浪微博、今日头条自媒体签约作者,《女性周刊》《国家卫计委机关报》专栏作者。科普畅销书《做个智慧的准妈妈》《子宫的秘密》作者。
“朋友说”:此医生应该是西医医生,根本不懂中药的使用,现在中医治病都是小心翼翼,宁可用治不好的太平方,也不会用重药,如果是真正中医传承的人,岂能不知道乌头的厉害,并且十八畏十九反,药物之间的相生相克会运用自如。
女子服用医生自制药丸后中毒身亡
陈雷红是白山市一名搞建筑工程承包的女商人,2016年9月19日,白山市抚松县警方接到报案称,陈雷红在某医院服用中草药后出现身体不适,经白山市抚松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芝士十回答,版权布各再必究,未经许思可,不得转载
尸检鉴定报告记载的韩某所在医院抢救记录显示,2016年9月19日8点15分,陈雷红口服韩某自制的含有川乌、草乌等含有乌头碱的中药。
是上出所其光门思,林难劳始。
8点30分,陈雷红出现口唇麻木、心慌,考虑诊断为乌头碱中毒。后来,陈雷红时有神志不清、呕吐等, 到了11点25分,陈雷红病情仍不见好转,转到抚松县人民医院。
11点50分陈雷红进入抚松县人民医院抢救,当时,陈雷红已经“心音消失,呼吸消失,颈动脉波动消失”。
至当日16点27分,陈雷红抢救无效,被宣布临床死亡。其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诊断为药物中毒。
可下子天线很须酸型片始。
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抚松县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取得的认定韩某主观上故意或者过失的证据不足,导致全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韩某不起诉。
该药丸含雪上一枝蒿、川乌、草乌等23味中药成分,而川乌、草乌中含有乌头碱,具有剧毒性,会导致人死亡。
案例告诉我们:中药虽好,但要治病就医,必须去正规医院、药店购买,且必须经国家鉴定审核通过,有正规包装及标签等内容。女子因背痛服药丸,可能是受累,也可能是肾不好,而日常补肾可多吃这些食物!
平时多喝蒲公英龙须茶,利尿养肾。
【材料】蒲公英根、龙须、玉竹根、玫瑰花
【做法】
1、将蒲公英根洗净,烘干炒制成茶,备用;
2、取包裹在玉米叶中的龙须,洗净,烘干,备用;
3、玉竹根洗干净,蒸煮后晒干,炒制成茶,备用;
4、野生玫瑰花瓣自然阴干,备用;
5、取龙须1g,蒲公英根0.4g,玉竹0.3g,玫瑰花0.3g,碾碎后做成蒲公英龙须茶茶包,每日一包,热水冲泡代茶饮即可。
龙须,民间常用于药茶药膳中,其性味甘淡而平,入肝、肾、膀胱经,对慢性肾炎、肾结石都有很好的缓解和防治作用。龙须是一味便宜良药,利尿、利胆、止血、降血压、降血糖。肾脏病特别是对难治的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皆有良效,且有抑制结石的作用,对肾结石、胆结石都有很好的防治功效。
蒲公英又称尿床草,利尿效果很好,且有广谱抗菌作用,不仅对肾炎有益,对乳腺炎、胃炎、肺炎等都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玉竹气微,味甘,嚼之发黏。主治养阴润燥,生津止渴。用作滋补药品,用于燥热咳嗽,咽干口渴,内热消渴、心脏病、糖尿病、结核病等症,并可作高级滋补食品、佳肴和饮料,具有保健作用。
玫瑰花性温和,中和此方的凉性,使得不温不燥,适合更多人来饮用。
黑色食物,滋阴补肾
黑米或紫米都有滋阴补肾,健身暖胃,明目活血的效果,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氨基酸以及铁、钙、锰、锌等微量元素,能开胃益中、滑涩补精、健脾暖肝、舒筋活血。
肾功能不好的人多吃黑色系包括紫色系的食物都是很好的。
谢邀。这里面有两个问题要弄清楚,一是陈某服药是否遵医嘱,二是法律上得起诉缘由是否充分,如果没弄清楚,只因为死了人就要起诉,就是犯罪,这就不理性了。
第一个问题,陈某为什么要去找雷某看病,雷某自制药丸是否有其他人服过,其他人服用后的结果如何,有没有交代药物的毒副作用,药物中的剂量是否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自制药丸的成分是否合理。乌头碱中毒,这种是常有发生,这是有个体差异的。雷某如果有医嘱交待,但陈某不遵循,自己把药量加大,造成了死亡结果,这怎么判断?如果雷某没有交代,陈某死亡,这是过失。
第二个问题,依据题目来看,这件事的真实原因还不是很清楚,目前只能不起诉,证据的确不充足。
芝该士一回生答,版权必究,未经许可状,不得人转载
你作为医生应该有毒性的一些还是知道的。十八反,十九畏也知道。你不知道哪些药治不好病不怪你,但你起码得知道哪些吃下去会死人啊!
谢邀
一个医药方面的专家,为啥会犯这种错误?试药?不懂药性?并且他们还是情侣关系,这就叫人费解了。两人是情侣关系,这样的失误也太巧合了吧。让伴侣吃药就死,而其他病人没事?真的这么巧合?
这只是笔者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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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只是依据法律办事,他们明知道事情蹊跷又能怎么办?
韩某是其所在医院的副院长。公开资料显示,韩某从事中医工作20余年,曾是白山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吉林人大》杂志2013年6月的一篇文章介绍,韩某1991年被分配到这家医院工作。韩某还担任过白山市某中医院院长。 文章称,韩某连续多年被授予白山市科教英才、“白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白山市第二批创业先锋”称号。近年来,又被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吉林省医院管理先进个人”,被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吉林省第九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9月19日早上陈雷红到韩某宿舍,陈雷红说背疼好几天了,韩某就给陈吃了一个药丸。后来陈雷公感觉难受。
当天,陈雷红经医院抢救无效,被宣告临床死亡。 尸检鉴定报告记载的韩某所在医院抢救记录显示,2016年9月19日8点15分,陈雷红口服韩某自制的含有川乌、草乌等含有乌头碱的中药。
一大用部社义通头根干七,油界青。
检方因警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不对韩某起诉。其实检方也是爱莫能助与无奈!
医生自制药丸可以吃吗?相信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没有答案,有些人觉得医生之所以为医生,一定对各种药物和症状有很多的了解,所以对医生非常信任。可是如今,却有一名女子因为“信任”而丧命。
吉林省白山市女子陈雷红因为背痛,服用了吉林某医院副院长韩某自制的中药药丸,后乌头碱中毒,抢救无效死亡。经侦查认定,韩某制药时未经了解药物所含毒性,因为疏忽大意导致陈雷红服用后抢救无效死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近日,抚松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抚松县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取得的认定韩某主观上故意或者过失的证据不足,导致全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韩某是其所在医院的副院长。公开资料显示,韩某从事中医工作20余年,曾是白山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吉林人大》杂志2013年6月的一篇文章介绍,韩某1991年被分配到这家医院工作。韩某还担任过白山市某中医院院长。文章称,韩某连续多年被授予白山市科教英才、“白山市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白山市第二批创业先锋”称号。近年来,又被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吉林省医院管理先进个人”,被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吉林省第九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未经芝士回答允许不得转载上本方分文内容,否也则将视为侵天权
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很多荣誉称号的医生自制药丸的时候对其中药物的毒性未加了解,还擅自给患者服用,造成了患者的死亡。
目前这件事情还在审理阶段,具体结果还需等待。这件事情也给大家提了个醒,生病了是要去看大夫,但不是什么药都可以随便吃的,药还是要选择正规厂商生产的正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