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撞过,我赔过,这个我有发言权。零二年吧,在珠海上冲检查站附近,撞了一个骑摩托拉客的,我正常行驶,他骑车闯红灯,最后右腿两处骨折,当时到医院交警让我交的住院费,前后交了几万块,最后定责我3他六,责任认定书出来后,那摩托仔腿还没好就跑了,最后保险就赔了一点,自己亏大了。各位司机朋友,不管以后开车遇到或者发生什么事故,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没出来前千万别掏一分钱,全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即使警察让你去先垫付也不要理他,切记切记! 回复 徐从美用户 我撞过,我赔过,这个我有发言权。零二年吧,在珠海上冲检查站附近,撞了一个骑摩托拉客的,我正常行驶,他骑车闯红灯,最后右腿两处骨折,当时到医院交警让我交的住院费,前后交了几万块,最后定责我3他六,责任认定书出来后,那摩托仔腿还没好就跑了,最后保险就赔了一点,自己亏大了。各位司机朋友,不管以后开车遇到或者发生什么事故,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没出来前千万别掏一分钱,全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即使警察让你去先垫付也不要理他,切记切记! 2024-11-22 1楼 回复 (0) 杜娟用户 现在开车上路要求可真高不仅得忍耐一堵堵半天的路况还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版权归县芝士名回门答网站志百或原作者所有到了十字路口要当心不为国法本平明压六至连市状育该。绿灯亮了也要小心驾驶一种因没收万,科酸除住。万一斜刺里杀出一个闯红灯的路人甲恐怕是要倒霉了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开车撞死了闯红灯的行人,责任算谁的?司机该不该赔偿呢?目前开车过马路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目前的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说白了就是,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动车不用负责任:行人、非机动车故意“碰瓷”哪怕是行人、非机动车应该负全责的事故,机动车也要承担10%的赔偿!也就是说,无论行人、非机动车有没有责任,机动车都要赔钱!为什么这么规定呢?官方给出的解释是——“保护弱者”。所以如果机动车将闯红灯的行人撞死,那么机动车司机需要负次要责任。酒驾则另当别论。行人闯红灯要不要惩罚?你们知道吗?以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违反该法律进行处罚的规定: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搜索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我想问问在座的各位你们闯了这么多年红灯有被惩罚过吗?至少小编没有(嘘~)所以这条规定也基本上是形同虚设国情如此,中国式过马路你懂的要不然规定中怎么用了那么多“应当”而不是“必须”呢如果出现了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意外又该怎么赔偿呢?这里需要分几种情况1.如果司机没有投保交强险,那么车主需要自己赔偿责任范围内的所有钱;2.如果司机投保交强险,那么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够的部分再由司机自己赔偿,或者由所投保的商业险进行赔偿;3.如果司机只负责事故次要责任,那么基本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就够了。当然,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驾驶员有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酒驾、毒驾),商业保险是不赔的!因为闯红灯被撞的惨案还少吗?千万不要怀着侥幸的心理过马路意外总是发生在我们不在意的时候骑电车强闯红灯等于自杀司机根本来不及刹车十字路口隔一段时间都会有惨烈的事故发生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哪怕是一刻时间很多司机不明白行人自己都不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任凭什么要我赔偿呢再说了万一出事了赔多少钱也换不回一条人命大家都有买医保,但没有人想进医院即便闯红灯被撞有赔偿,你会想出事吗?过马路不差那几秒钟慢慢走对谁都好 2024-11-22 2楼 回复 (0) 陈小芳用户 撞了闯红灯的行人,开车的肯定赔偿。但是,如果闯红灯的是骑电瓶车或者摩托车的,并且对方是骑着闯红灯,而不是下车推行,你的车速也在限速范围以内,那么,100%是对方的全责。本人就撞过,时速40多撞了一个骑着闯红灯的电瓶车,电瓶车被撞坏,车主全身有多处擦伤和摔伤,衣服裤子肯定被擦破了。我的右前保险杠轻微变形,雾灯碎了。交巡警来了之后,查看了我的行车记录仪,分分钟就下了结论,电瓶车全责,因为电瓶车闯红灯,而且是骑着闯红灯,交规明确规定,电瓶车过红绿灯必须推行。警察开据了责任认定书后让我们协商解决。我的原话就是:“去不去医院?要去医院我就报交强险,保险公司会给你垫付医疗费。然后我们一起去4S定损,你把维修费给我交了”。随后的剧情是,电瓶车主没有去医院,推着被我撞坏的电瓶车自己回家了。临走的时候警察给我说了一句话,“幸亏你今天撞的是电瓶车,如果撞的是行人,他就是闯了红灯你也要担一部分责任”。 2024-11-22 3楼 回复 (0) 苏巧梅用户 保护弱者已经成为一种负担了!现在真有弱者?大部分人都能买的起车好吧,几万的面包车谁买不起!每年因闯红灯,不遵守交通法伤亡的又有多少?!弱者保护不应该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道德不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打个比方,你按交通法正常行驶,突然来个鬼探头或者闯红灯撞到你。你下车报警,对方躺着哇哇叫。交警来了,告诉你,虽然是弱者撞你,但是弱者没钱赔,而且按照交通法不管怎么样你都要负10%的责任!所以你就认全责报保险吧!你一激动,凭什么啊,对方违法撞我好吧!交警又说了,你想清楚,按你的说法,保险不赔,对方是弱者,没钱赔你,你的车也要扣,修车的钱也要自己出,当然,你可以去法院告他。好,现在就两种方法,一,你认全责。二,你不认,然后去法院告他,但自己也要承担10%责任。你就说你气不气吧?!结果就是你亏钱又亏了时间。而这一切都不是你造成的。这时,你会怎么想?要知道,交通法有很多很难认定的东西,随便都能找出你一堆毛病!要知道车是有盖的,你能360度随时全方位观察?上面说的一般指电动车类,现实中有红灯的地方一般都有斑马线,首先就犯了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没有观察环境。现实中这就起码是个次责,交警不会跟你谈那么多的。所以一般人都会主动认全责…但千万记住,如果伤人致死,千万别乱认,会算刑事责任,到时要死者家属调解书的。版议权低归芝者士回答网站或石原确作者所有总的来说,一切自己小心。买好保险。声明一下,只是个人观点,针对现实中的一点看法,并不针对大部分守法人民群众。机动车也有很多不守法违法的行为,希望大家都依法守法,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天全内么给保规增联什议,斗集却。 2024-11-22 4楼 回复 (0) 杜修平用户 在中国这是一个非常不幸的问题,因为面对行人,司机永远是弱势群体。行人闯红灯被撞基本上,只有一种情况下,机动车司机可以幸免。那就是能够有足够证据证明行人是自杀行为。除此之外,哪怕是封闭道路,行人闯入机动车道被撞,司机无责情况下,也要为死伤者赔付一定金额。转载或月者引力用本文内容请注明来源土于芝士回达子答中国对弱势群体的定义对于弱势群体的定义,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对比,至于司机是什么背景不重要,而行人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不要说是行驶中发生碰撞,就算是停车的时候,有行人不小心装在机动车上,都有可能让司机赔钱(有案例,自己百度)。司机无责的案例目前来看,行人违法闯入机动车道造成碰撞伤亡的,基本上机动车都赔钱了,惟一一次幸免报道,就是有个行人从过街天桥上往下跳,撞到机动车,确定为自杀,没有让机动车司机负责。最悲催的是然而最悲催的不是这个,因为行人违法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在事故责任鉴定上,一般都是机动车方无责或者次要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不会予以赔偿。进制点从数什白速花需越专价。 2024-11-22 5楼 回复 (0) 林可馨用户 壹车热评,100%原创,谢绝搬运!前不久刚参加了一次“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前培训,在法律法规的类知识培训中就有一条关于车辆安全事故的赔偿标准:(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版院权归芝青士回答网表达站或原作积者所有(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生说最路知清斗,低王识适细。(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能着天义向直资九西被,导八便精。(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换句话说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撞死了人,无论对方是否在闯红灯,车主都是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的,这是我国交通法规的“事故过错”理论。所以奉劝各位车主,在城市道路驾驶过程中,一定要小心驾驶,不要认为对方闯红灯了自己就没事了,这在我国的法律里是行不通的。但如果交通事故中是非机动车、行人负全责,且机动车车主也没有任何违规驾驶行为的话,那么车主可以不受刑事处罚,而且在该交通事故里所产生的损失,车主也可以不用承担。交通事故所有损失价值的界定和赔偿的比例是以交警最后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相应的赔偿。很多车主在这里可能会觉得非常委屈、不公,明明自己在路上正常驾驶,却倒霉的撞上那些非要自己作死的人,对方要作死怎么能怪自己?的确,在我国的交通现状里确实存在很多横穿马路、鬼探头、闯红灯等危险现象,这一方面是我们城市交通设计的问题,更多的则是这部分人群素质和法律意识低下所带来的。但是我国的交通法规里也有相关的明文规定:“机动车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我们每个在道路上行驶、行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持一个安全的行为习惯,并对可能发生的危险隐患有所预判。例如法规规定机动车在过路口或斑马线时应减速慢行,虽然车主此时可能并未超速,但也理应做到一定的危险预判,适当地降低车速;又例如鬼探头这种现象,当道路两侧的视线有所遮挡时,车主就应有所警惕,对可能出现的危险隐患有所预判。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可能把交通事故里所能出现的所有行为都一一列举出来,并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义。所以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大家在参与交通行为的这一过程时,都应该主动承担自己应有的安全预防责任。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也会考虑“虽未违法,但有过错”的原则,因此无论机动车车主是否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最后都免不了要对非机动车、行人的损失进行一定赔偿的。关注壹车热评,这里可以了解到更多的汽车知识及推荐! 2024-11-22 6楼 回复 (0) 戴子安用户 如果司机还要担责任那还要红绿灯干嘛!当然路口减速慢行是应该的!可行人闯红灯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2024-11-22 7楼 回复 (0) 魏宾实用户 很多司机都在疑惑,交通事故中的一个特殊现象,那就是当自己正常驾驶汽车,路过红绿灯时,行人突然闯红灯,然后撞伤或者撞死行人后,自己该承担什么责任,会赔多少钱,本视频就来讲解下!更多汽车常识,交通事故分析,交通规则解读,驾驶技巧,用车养车,就在:长江司机 2024-11-22 8楼 回复 (0) 毛珠用户 我想问的是,那些开豪车的是不是祸害,假如穷人骑电车或开廉价车不小心撞到了,不倾家荡产了吗?豪车撞穷人的车照价赔偿,夏利撞宝石杰照价赔偿,受伤的总是穷人,富人伤得起,穷人伤不起… 2024-11-22 9楼 回复 (0) 童鹿用户 无需负责,首先灯依据交通法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严禁闯红灯,行人闯红灯已经构成违法,其次道路安全也属于公共安全范畴,依据法规任何人都不得已任何方式损害或妨碍他人的合法权益,行人闯红灯这一行为已构成妨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权,人们一直固定在行人走的的人行道这个观念中是错误的,前提是你不违法,闯红灯这一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还来要求别人咋样咋样,明显是自欺欺人。还有有些交警处理事故的提议只能做为参考,不一定机动车必须负责,所以说行人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无需担责,但出于人道主义给点金钱帮助还是应该的 2024-11-22 10楼 回复 (0)
我撞过,我赔过,这个我有发言权。零二年吧,在珠海上冲检查站附近,撞了一个骑摩托拉客的,我正常行驶,他骑车闯红灯,最后右腿两处骨折,当时到医院交警让我交的住院费,前后交了几万块,最后定责我3他六,责任认定书出来后,那摩托仔腿还没好就跑了,最后保险就赔了一点,自己亏大了。各位司机朋友,不管以后开车遇到或者发生什么事故,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没出来前千万别掏一分钱,全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即使警察让你去先垫付也不要理他,切记切记!
现在开车上路要求可真高
不仅得忍耐一堵堵半天的路况
还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版权归县芝士名回门答网站志百或原作者所有
到了十字路口要当心
不为国法本平明压六至连市状育该。
绿灯亮了也要小心驾驶
一种因没收万,科酸除住。
万一斜刺里杀出一个闯红灯的路人甲
恐怕是要倒霉了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开车撞死了闯红灯的行人,
责任算谁的?司机该不该赔偿呢?
目前开车过马路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目前的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责任怎么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说白了就是,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
动车不用负责任:
行人、非机动车故意“碰瓷”
哪怕是行人、非机动车应该负全责的事故,机动车也要承担10%的赔偿!
也就是说,无论行人、非机动车有没有责任,机动车都要赔钱!
为什么这么规定呢?
官方给出的解释是——“保护弱者”。
所以如果机动车将闯红灯的行人撞死,那么机动车司机需要负次要责任。酒驾则另当别论。
行人闯红灯要不要惩罚?
你们知道吗?
以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违反该法律进行处罚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搜索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我想问问在座的各位
你们闯了这么多年红灯
有被惩罚过吗?
至少小编没有(嘘~)
所以这条规定也基本上是形同虚设
国情如此,中国式过马路你懂的
要不然规定中怎么用了那么多“应当”
而不是“必须”呢
如果出现了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意外
又该怎么赔偿呢?
这里需要分几种情况
1.如果司机没有投保交强险,那么车主需要自己赔偿责任范围内的所有钱;
2.如果司机投保交强险,那么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够的部分再由司机自己赔偿,或者由所投保的商业险进行赔偿;
3.如果司机只负责事故次要责任,那么基本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就够了。当然,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驾驶员有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酒驾、毒驾),商业保险是不赔的!
因为闯红灯被撞的惨案还少吗?
千万不要怀着侥幸的心理过马路
意外总是发生在我们不在意的时候
骑电车强闯红灯等于自杀
司机根本来不及刹车
十字路口
隔一段时间都会有惨烈的事故发生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
哪怕是一刻时间
很多司机不明白
行人自己都不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任
凭什么要我赔偿呢
再说了万一出事了
赔多少钱也换不回一条人命
大家都有买医保,但没有人想进医院
即便闯红灯被撞有赔偿,你会想出事吗?
过马路不差那几秒钟
慢慢走
对谁都好
撞了闯红灯的行人,开车的肯定赔偿。但是,如果闯红灯的是骑电瓶车或者摩托车的,并且对方是骑着闯红灯,而不是下车推行,你的车速也在限速范围以内,那么,100%是对方的全责。本人就撞过,时速40多撞了一个骑着闯红灯的电瓶车,电瓶车被撞坏,车主全身有多处擦伤和摔伤,衣服裤子肯定被擦破了。我的右前保险杠轻微变形,雾灯碎了。交巡警来了之后,查看了我的行车记录仪,分分钟就下了结论,电瓶车全责,因为电瓶车闯红灯,而且是骑着闯红灯,交规明确规定,电瓶车过红绿灯必须推行。警察开据了责任认定书后让我们协商解决。我的原话就是:“去不去医院?要去医院我就报交强险,保险公司会给你垫付医疗费。然后我们一起去4S定损,你把维修费给我交了”。随后的剧情是,电瓶车主没有去医院,推着被我撞坏的电瓶车自己回家了。临走的时候警察给我说了一句话,“幸亏你今天撞的是电瓶车,如果撞的是行人,他就是闯了红灯你也要担一部分责任”。
保护弱者已经成为一种负担了!现在真有弱者?大部分人都能买的起车好吧,几万的面包车谁买不起!每年因闯红灯,不遵守交通法伤亡的又有多少?!弱者保护不应该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道德不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
打个比方,你按交通法正常行驶,突然来个鬼探头或者闯红灯撞到你。你下车报警,对方躺着哇哇叫。交警来了,告诉你,虽然是弱者撞你,但是弱者没钱赔,而且按照交通法不管怎么样你都要负10%的责任!所以你就认全责报保险吧!你一激动,凭什么啊,对方违法撞我好吧!交警又说了,你想清楚,按你的说法,保险不赔,对方是弱者,没钱赔你,你的车也要扣,修车的钱也要自己出,当然,你可以去法院告他。好,现在就两种方法,一,你认全责。二,你不认,然后去法院告他,但自己也要承担10%责任。你就说你气不气吧?!结果就是你亏钱又亏了时间。而这一切都不是你造成的。这时,你会怎么想?要知道,交通法有很多很难认定的东西,随便都能找出你一堆毛病!要知道车是有盖的,你能360度随时全方位观察?
上面说的一般指电动车类,现实中有红灯的地方一般都有斑马线,首先就犯了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没有观察环境。现实中这就起码是个次责,交警不会跟你谈那么多的。所以一般人都会主动认全责…但千万记住,如果伤人致死,千万别乱认,会算刑事责任,到时要死者家属调解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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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一切自己小心。买好保险。
声明一下,只是个人观点,针对现实中的一点看法,并不针对大部分守法人民群众。机动车也有很多不守法违法的行为,希望大家都依法守法,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天全内么给保规增联什议,斗集却。
在中国这是一个非常不幸的问题,因为面对行人,司机永远是弱势群体。
行人闯红灯被撞基本上,只有一种情况下,机动车司机可以幸免。那就是能够有足够证据证明行人是自杀行为。除此之外,哪怕是封闭道路,行人闯入机动车道被撞,司机无责情况下,也要为死伤者赔付一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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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弱势群体的定义对于弱势群体的定义,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对比,至于司机是什么背景不重要,而行人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不要说是行驶中发生碰撞,就算是停车的时候,有行人不小心装在机动车上,都有可能让司机赔钱(有案例,自己百度)。
司机无责的案例目前来看,行人违法闯入机动车道造成碰撞伤亡的,基本上机动车都赔钱了,惟一一次幸免报道,就是有个行人从过街天桥上往下跳,撞到机动车,确定为自杀,没有让机动车司机负责。
最悲催的是然而最悲催的不是这个,因为行人违法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在事故责任鉴定上,一般都是机动车方无责或者次要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不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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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刚参加了一次“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前培训,在法律法规的类知识培训中就有一条关于车辆安全事故的赔偿标准: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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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生说最路知清斗,低王识适细。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能着天义向直资九西被,导八便精。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换句话说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撞死了人,无论对方是否在闯红灯,车主都是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的,这是我国交通法规的“事故过错”理论。所以奉劝各位车主,在城市道路驾驶过程中,一定要小心驾驶,不要认为对方闯红灯了自己就没事了,这在我国的法律里是行不通的。
但如果交通事故中是非机动车、行人负全责,且机动车车主也没有任何违规驾驶行为的话,那么车主可以不受刑事处罚,而且在该交通事故里所产生的损失,车主也可以不用承担。交通事故所有损失价值的界定和赔偿的比例是以交警最后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相应的赔偿。
很多车主在这里可能会觉得非常委屈、不公,明明自己在路上正常驾驶,却倒霉的撞上那些非要自己作死的人,对方要作死怎么能怪自己?的确,在我国的交通现状里确实存在很多横穿马路、鬼探头、闯红灯等危险现象,这一方面是我们城市交通设计的问题,更多的则是这部分人群素质和法律意识低下所带来的。
但是我国的交通法规里也有相关的明文规定:“机动车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我们每个在道路上行驶、行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持一个安全的行为习惯,并对可能发生的危险隐患有所预判。
例如法规规定机动车在过路口或斑马线时应减速慢行,虽然车主此时可能并未超速,但也理应做到一定的危险预判,适当地降低车速;又例如鬼探头这种现象,当道路两侧的视线有所遮挡时,车主就应有所警惕,对可能出现的危险隐患有所预判。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可能把交通事故里所能出现的所有行为都一一列举出来,并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义。所以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大家在参与交通行为的这一过程时,都应该主动承担自己应有的安全预防责任。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也会考虑“虽未违法,但有过错”的原则,因此无论机动车车主是否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最后都免不了要对非机动车、行人的损失进行一定赔偿的。
关注壹车热评,这里可以了解到更多的汽车知识及推荐!如果司机还要担责任那还要红绿灯干嘛!当然路口减速慢行是应该的!可行人闯红灯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很多司机都在疑惑,交通事故中的一个特殊现象,那就是当自己正常驾驶汽车,路过红绿灯时,行人突然闯红灯,然后撞伤或者撞死行人后,自己该承担什么责任,会赔多少钱,本视频就来讲解下!更多汽车常识,交通事故分析,交通规则解读,驾驶技巧,用车养车,就在:长江司机
我想问的是,那些开豪车的是不是祸害,假如穷人骑电车或开廉价车不小心撞到了,不倾家荡产了吗?豪车撞穷人的车照价赔偿,夏利撞宝石杰照价赔偿,受伤的总是穷人,富人伤得起,穷人伤不起…
无需负责,首先灯依据交通法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严禁闯红灯,行人闯红灯已经构成违法,其次道路安全也属于公共安全范畴,依据法规任何人都不得已任何方式损害或妨碍他人的合法权益,行人闯红灯这一行为已构成妨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权,人们一直固定在行人走的的人行道这个观念中是错误的,前提是你不违法,闯红灯这一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还来要求别人咋样咋样,明显是自欺欺人。还有有些交警处理事故的提议只能做为参考,不一定机动车必须负责,所以说行人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无需担责,但出于人道主义给点金钱帮助还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