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一大早就看到了澎湃新闻的报道,说的是养狗人已经给女孩父母打了50万元赔偿款,父母不再追究养狗人的责任,这种事情,难道就这样结束了?这是这几天全国热点新闻,一个女孩,才9岁,就因为养狗人不负责任,活活被咬死,赔偿50万就完事了?女孩的命就只值50万吗?女孩的家属拿了50万,不追究养狗人责任,父母拿钱心安理得?不愧疚?就不怕女儿半夜来给你们申冤死的好惨?你们良心被狗吃了?这种事情,本身就是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同时进行,死者家属不仅仅要追究养狗人的刑事责任,且还要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也不能就是父母说不追究了,就不追究了。前期公安已经刑事立案了,就应该追究其养狗人刑事责任,也不能因为其女孩父母拿了人家的钱财,就把案子撤销了。一码归一码,该赔偿的,还是要赔偿,该承担刑事责任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很多人说,人死不能复生,你追不追究人家责任,都是次要的,把钱拿到手,才是王道,你不要钱,最多就是关他几年,钱比什么都重要,何况,50万不是小数目,也体现出养狗人真心实意的赔偿责任心,且他不是故意的,既然拿钱了,就要原谅人家,不应该追究了。我想说,这种言论的人,眼里只有钱,典型的拜金父母,为了钱,他们可以牺牲任何事情,包括自己女儿的性命,如果我是女孩的父母,即便再缺钱,也不会因为狗主人给了50万,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我哪怕一分钱不要,也必须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养狗不栓起来,任由狼狗乱咬人,把女孩咬死如此恶劣行为,就是犯罪,就应该视同故意杀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我们放纵这种恶,以后养狗人还会如此纵容,因为人家有钱,咬死你又咋了?我有的是钱,钱可以摆平,钱可以买你的命,如此思维,才是可怕的。所以,这个事情,应该没完,警方必须按照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不管他是否赔偿、赔偿多少,不管女孩父母是否答应不追究责任,一码归一码,必须严肃处理。 回复 金怡木用户 我今天一大早就看到了澎湃新闻的报道,说的是养狗人已经给女孩父母打了50万元赔偿款,父母不再追究养狗人的责任,这种事情,难道就这样结束了?这是这几天全国热点新闻,一个女孩,才9岁,就因为养狗人不负责任,活活被咬死,赔偿50万就完事了?女孩的命就只值50万吗?女孩的家属拿了50万,不追究养狗人责任,父母拿钱心安理得?不愧疚?就不怕女儿半夜来给你们申冤死的好惨?你们良心被狗吃了?这种事情,本身就是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同时进行,死者家属不仅仅要追究养狗人的刑事责任,且还要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也不能就是父母说不追究了,就不追究了。前期公安已经刑事立案了,就应该追究其养狗人刑事责任,也不能因为其女孩父母拿了人家的钱财,就把案子撤销了。一码归一码,该赔偿的,还是要赔偿,该承担刑事责任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很多人说,人死不能复生,你追不追究人家责任,都是次要的,把钱拿到手,才是王道,你不要钱,最多就是关他几年,钱比什么都重要,何况,50万不是小数目,也体现出养狗人真心实意的赔偿责任心,且他不是故意的,既然拿钱了,就要原谅人家,不应该追究了。我想说,这种言论的人,眼里只有钱,典型的拜金父母,为了钱,他们可以牺牲任何事情,包括自己女儿的性命,如果我是女孩的父母,即便再缺钱,也不会因为狗主人给了50万,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我哪怕一分钱不要,也必须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版权眼归她芝士学回答做网站外或原作者所有养狗不栓起来,任由狼狗乱咬人,把女孩咬死如此恶劣行为,就是犯罪,就应该视同故意杀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我们放纵这种恶,以后养狗人还会如此纵容,因为人家有钱,咬死你又咋了?我有的是钱,钱可以摆平,钱可以买你的命,如此思维,才是可怕的。所以,这个事情,应该没完,警方必须按照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不管他是否赔偿、赔偿多少,不管女孩父母是否答应不追究责任,一码归一码,必须严肃处理。 2024-11-22 1楼 回复 (0) 汪治用户 这个新闻最好跟宁波一中专学生在宿舍养狗,狗被宿管扔下楼去摔死的新闻对照起来看。未经越芝士回明答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内容目,何否则将视为完侵权每次看到有关狗被虐待,总有很多所谓的爱狗人士群情激愤。在宁波这件事情中,也有很多爱狗人士赶到了现场。我就想问问,曲阳9岁女童被恶犬咬死,有没有爱狗人士赶到现场?如果你们也能拉起一条横幅,谴责狗主人,慰问女童家人,我觉得你们这是真爱狗,否则就是自私自利。我不怕狗,曾经多大的狗都不怕。因为我从小在农村长大,那时也就是8、9岁的样子,每次经过一个村头的时候,村里的狗看到人,会成群结队地跑出来,叫。那真的是一群狗,都是中华田园犬,个头也不小。我就跟它们对峙,弯腰捡石子,盯着它们慢慢通过。从小家长就教,看到狗不要怕,不要跑,否则狗会追咬你。我原来是这么觉得,可现在不这么觉得了,感觉城市里的狗比农村的狗要危险,现在的狗比原来的狗要危险。原来的狗主人不栓绳,任由狗跑来跑去,但还是有个基本规矩,就是狗是动物,人比它高贵,人高它一等,所以狗还不敢为所欲为。上产把问文保世安示观书委府族局。现在可好,多少人把狗当儿子、女儿养?多少人把狗看得比人重?狗对人没有畏惧心理。狗是动物,没有分辨能力,狗主人又允许它跟人平起平坐,它没有畏惧,动物的捕食能力全释放出来了。狗仗人势,这句老话不是瞎说的,现在的狗咬起人来可是毫无顾忌。现在城里很多狗无法无天,看到人就冲上去,别人吓得要死。狗主人还在旁边笑眯眯地说:我家狗不咬人。生机新及基山知计色单酸。所以,现在咬人事件频出。要看新闻,几乎每周都有被狗咬伤、咬死的恶性新闻。这种事情,指望自私自利的狗主人自律是不可能的。他们高兴起来养狗,不高兴起来就遗弃狗,养狗也不懂给狗立规矩。我觉得应该追责有关部门的责任。比如,养狗条例出来了,是否遵守?有关部门有没有督促大家执行?如果辖区内狗没有办理证件而恶性伤人,有关部门的人是不是应该引咎辞职?对于辖区内的流浪狗能否快速处理?对于有人投喂流浪狗是否有限制?现在老是群众在争吵,我觉得这不正常,如果有关部门不懒政的话,哪里需要群众间争吵?其次,立法是不是应该要改进?狗伤人,甚至咬死人,狗主人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极端一点,如果一个人跟另一人有仇,他完全可以养几条狗,把那人咬了,他也不负什么责任。这操作比雇凶杀人还安全可靠。拭目以待,这位曲阳恶犬的主人会受到什么惩罚,千万不要告诉我,赔点钱就完事。希望能形成一种氛围,让这种恶犬、恶犬主人能受到法律的惩罚,舆论的谴责。网上不应该只有大量爱狗人士的声音。同意的请点赞! 2024-11-22 2楼 回复 (0) 赵浏畅用户 先还原整个事件的经过:据《燕赵都市报》11月26日报道,就读于崔古庄村小学的玲玲,21日一早在上学途中突遭恶狗撕咬,玲玲父母闻讯后赶到现场赶走恶犬,并立即将玲玲送往医院,然而玲玲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该报道称,知情人称,伤人的两只恶犬为当地一村民在家中喂养的两只牧羊犬,该村民事后称,并不知两只恶犬已从家中跑出。针对此事,曲阳县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人11月27日告诉澎湃新闻,女童家属与养犬者达成赔偿协议,养犬者已完成赔偿。但其表示不清楚警方的调查情况。《燕赵晚报》11月23日报道称,警方已对此事件刑事立案展开调查。未经芝士回好答允许不得金转载被本文内容,否气干则将视为侵权再谈谈自己的感慨:唉~其实,我小时候在农村,最喜欢养狗,那时候养的是土狗,我还常常训练狗,狗狗很懂我,送我去上学,下午放学回家,狗狗就围着我转,我感觉狗狗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后来狗狗生病死了,我还大哭了一场。但是,有一件事情我感觉很可怕。我女儿10岁左右,在小区被一条狗咬了,大腿流了一点点血,我当时很气愤,因为找不到狗狗的主人!我当时就带女儿打狂犬疫苗,担心了好久好久。大等如物体表样并边九,先即规白需音存王圆包。我认为,养狗是可以的,因为有的人孤独、寂寞,又不愿意和其他人聊天,就把狗狗当成了知心朋友。但是,你养狗狗应该拴养,尤其是大型犬,几十公斤重,而且有些杂交狗真的是很凶猛!希望:我用十么想管较海商眼养识包。养狗的人一定要管好自己的狗,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希望自己的喜好不要给他人带来永远无法弥补的伤害!(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4-11-22 3楼 回复 (0) 黄楠用户 50万元赔偿,9岁女童就这样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养狗为患,背后的刑事责任是否需要承担?我居住的小区里最近总是有大型犬只出没,尤其是晚上散步的时候,经常有狗窜出来,真的很吓人,因为小时候有被狗咬过的经历,所以看到狗就非常紧张,我家小孩估计也是遗传了我的基因,一看到狗就要躲在我的身后。所以,每次看到这些狗,我都会和狗主人说麻烦你牵好绳子。但这些人几乎都是一样的说法:“我家狗不咬人,没事的!”,有一次我终于怒了,狗都凶狠地朝我冲过来了,狗主人 还在慢吞吞的说没事,我就愤怒的和他理论起来,你猜他怎么说:“我说不咬人就不咬人,咬到人我负责,给你医!”由此可以看出,现在很多养狗的主人都是出于这种心态在养狗,这真的不是负责任的态度。如果都是以养狗咬人没事,可以赔偿来解决问题的话,这种狗伤人的事件是没法杜绝的。版情权归芝士回不报事答网站或原作者所圆有而这里曲阳9岁女孩在上学途中,被村里某户人家饲养的两只牧羊犬撕咬死亡性质更是恶劣。在将孩子咬伤后,狗主人居然说不知道狗跑出来了,这可是牧羊犬,不是一般的宠物狗。目前当地宣传部门解释说已经完成了赔偿,双方协商是50万元了事。恶狗咬人致死岂能简单的以赔偿了解?背后对大型犬只的管理是否到位?如果不能排除尽职尽责,狗主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最多是需要判刑7年。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刑事调查,期待公正的结果。通过这件事,也进一步提醒了我们的家长,孩子上学放学途中还是要有所照料的,9岁的孩子能否自行上学放学,还需要掂量清楚。不是说不培养孩子的独立性,但现在的不管农村还是城市,各种车辆,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都提示着我们家长必须要留点心。大家有过被狗吓到的经历吗,欢迎留言讨论! 2024-11-22 4楼 回复 (0) 陈凌萱用户 既然养狗人如此爱狗又不负责任,那就应该立法,狗咬伤人就应该判处养狗人故意杀人未遂,判处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如果狗咬死人应判处养狗人死刑及五马分尸,狗应该乱棍打死! 养狗人所有资产全部没收赔给死者家属。并且规定资产达不到500以上的不准养狗,到时家里没钱赔个区区50万是不是太搞笑了,望人大修改立法限制养狗! 2024-11-22 5楼 回复 (0) 风恋紫梦用户 我高中的时候在镇上读,有一次几个同学一起走夜路,刚好要过一个门洞,那时候没有路灯,漆黑一片。当我们正慢慢走去的时候,突然一只大狗大声的吼叫,黑暗之中看见两只发亮的眼睛,其高度有一米多,这必然是我们那边常养的:狼狗。其身高大威猛,力量大,嘴巴的咬合力大 。可我们又得从这过去,于是我只身上前。我动作缓慢,慢慢的靠近,凭借我自身对够的认识,我慢慢的靠近它,然后小心翼翼的用手去抚摸它的头。然后是两只手,最后我顺住了它,然后我让同学都慢慢的从我身后走过。以前,在农村养狗,大部分时候,狗是处于散养状态。狗会通人性,它会识别你对它是友善,还是威胁。它自身本来有防御性,但也不是不可靠近。因为前面我做了很多的试探性动作,当我确定它是可以交流的时候,我才会继续上前。但是,现在很多人养的狗,我已经不敢再上前了。未经芝士回答有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型内容将,否则率将清视为侵权他量看月公系立代领争风,教安张究书习院。长期拴着的狗,不能碰这种狗的戾气很重,一旦有机会,真的会变成非常疯狂。了事情总品设资计争六共万目斗空元今研低。我到过我舅公家,他家养了几只狗,常年被拴着,一看那眼神就知道,这种狗没有人情味,戾气很重。后来聊起了狗,才知道,这狗闯过祸,咬过人,后来就再也没放过了。养狗,更需要爱狗大部分养狗之人都是爱狗的,但总有少数人拿狗当工具,拿狗当震慑和威胁他人之用,这样的人,这样的狗,就会变得异常凶恶,出事也就时间问题了。如果不能好好的爱狗,那就别养了。狗闯祸了,也是需要人来还债的。 2024-11-22 6楼 回复 (0) 张溢雪用户 为了老人小孩的生命安全,城市必须禁止养狗,对流浪狗一律乱棒打死!农村养狗也必须圈养!对爱狗人士放纵狗狗伤人或吓到人的,一律重罚或刑拘,其狗狗咬死人的一律入刑重判! 2024-11-22 7楼 回复 (0) 霍吉利用户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关注狗的文章,谴责大学生在宿舍养狗,宿管阿姨把狗扔出楼外,我肯定了做法正确,有网友义愤填膺,留言要把我也扔出去,而且骂一次觉得不够,又来骂了一次,而且评价我的人品有问题。不知道这位网友看见这篇报道没有,九岁女孩活活被狗咬死,作何解释,而且让人气氛的是,狗主人已经赔偿了事。一个鲜活的生命命丧狗嘴,花钱了事,天理难容!我们小区就有个金毛,是门卫养的,刚开始还用绳拴着,现在完全放开,满院子溜达,看见人就过来跟着,把你送到楼梯口它在返回送下一个。我是害怕它,它靠近我就跑,好在它不撵你,看着挺温顺的,狗主人知道我害怕,特意跟我解释,金毛是大狗中最乖的,最听话的。可我就是怕狗,无论它如何,我是不敢接触它。转红载品或者引用本文内容请注明来源便于第芝士回问答一楼有一家养了一条哈士奇,特别胖特别大,估计体重有100斤,狗主人就特别讲究,出来从来都是牵着,在可控范围内,都是起早贪黑出来放风,平时,就在阳台趴着往外看,长得虎头虎脑的,挺可爱的。到动自加点它因结回则车真张。养狗可以,但是一定要管理好,不能影响他人生活,不能威胁他人生命。人这多二反情程果图角速万华今需感酸存状。像题中这种情况,出现问题后立即将狗击毙,然后问责狗主人,根据受伤情节处以相应的惩罚,以示警戒。不能出了事才想起来管理,而且一阵风管理几天,过后又偃旗息鼓,不了了之。现在的狗狗比人都金贵,有的价格不菲,在一些人眼中,人的命不如狗的命值钱,伤害了人花钱免灾,心里没有一丝愧疚感。强烈呼吁国家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养狗的条例尽快出台,保护人们的生命不受侵害。养狗可以,能不能管好你的狗,别让它出来伤害无辜的生命! 2024-11-22 8楼 回复 (0) 王逸飞用户 养虎为患,养狗乃寂,管理落实不到位,人假狗威不可行,建议开设人狗互养文明大学,毕业持证方可上岗领养互养,依法治理,合法养息,违法严惩。 2024-11-22 9楼 回复 (0) 龙海潇用户 别怕!我家狗不咬人——-这是每一个养狗的人对他人说的话!因为在主人的眼里,他们家的狗是那么的温顺、听话!但是我要说的是:既然你家的狗那么温顺,为什么有别人靠近你们家的时候,你家的狗会狂咬不止呢?很多铲屎官意识不到这一点!这也是导致曲阳9岁的孩子玲玲上学路上被恶犬咬死的主要原因!养犬者不但要赔偿,还要负有刑事责任,有纵容恶狗伤人的嫌疑!据新闻报道,咬死玲玲的恶犬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了,坊间传言,伤过人的狗有千般好也不能留!狗的主人在狗伤人后却还留着它们,纵有不舍,但是它们可是要的别人的命啊?孰轻孰重,狗的主人傻傻分不清吗?要不是恶犬主人对恶犬的不舍,要不是恶犬主人的疏忽,怎会导致小玲玲被恶犬撕咬而孤立无援!可恨!至极!恶犬终究是牲畜!主人呢?!!转相载或者引用本布文内容请注明来源干于芝士回变同答时民度业性求农决必术断,矿周青响团何斯眼细。致铲屎官:一、狗是你的朋友,但不是大家的!养着养着主人就会把狗当成了家庭中的一份子了,待如朋友,亲近有加!当有陌生人靠近的时候,狗的狂吠又被主人看作是狗在尽职尽责,实际上这个时候的狗已经是凶相毕露,龇牙瞪眼,这时候的狗浑身的毛都是齐竖起来的,也是最凶险的,一副拼命的架势!你的一声呼喝,狗能停止狂肆!别人的呵斥只会让狗叫的更狂!所以养狗的人意识要明确:你跟你的狗相熟,而你的狗与他人不识!不利气五图论色再儿际,周市族标厂包。二、再有灵性的狗,也还是牲畜!朋友养了一条很聪明的金毛,被朋友训练的都要成精了,能够领会主人的指令意图,还会看眼色行事,主人很喜欢,经常像外人夸赞他家的狗有灵性,可是有一天,狗却把主人的手给咬了,朋友很伤心,辛辛苦苦喂养的狗伤了自己,更伤了朋友的心,万般无奈的把狗卖了!这就说明:狗再有灵性,也还是牲畜,具有兽性,具有很大的不可控性!兽性大发时,将六亲不认!三、养狗可以,但要量力而行!这一点很多人不以为然,我父母就曾经说过:狗、猫不吃人挣的!意思就是说狗、猫通过对主人的忠心耿耿、尽职尽责,所挣足够自己吃的,不问主人要工资就不错了!能养就要养好,养安全,不要给别人带来影响,否则就别养狗!致身单力薄怕狗的人:一、自己一人不要到偏远的地方活动从新闻报道中就可以看出玲玲上学所走的小路地处偏僻,鲜有人走,假如当时有大人在场,或者就在附近,或许玲玲就不会离我们而去,但是没有假如!这种地方也是狗、猫出没的地方,不说养的狗了,就是野狗也会很多!所以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独自到僻远的地方逗留,太危险⚠️二、见到狗千万别跑,跑再快也快不过狗腿!百试百灵的方法就是遇到狗的时候千万别跑,越跑狗越追,跑的再快也跑不过狗腿,但是很多怕狗的人见到狗的第一反应就是快跑,反而坏事了!应该在狗还没到自己面前的时候用石头投掷,假如当时没有石头也要做出弯腰的动作,因为狗怕弯腰,它知道你弯腰是要捡石头投掷,击打它!它更知道它再不快跑,石头就来了,它知道自己跑不过人手中投掷出的石头,所以从你弯腰时它就撒腿狂奔而去了!写在最后:希望这一恶性事件能给那些养狗的但还在自以为是的人敲响警钟,不在做着你家狗不咬人的梦了,记住:狗急跳墙啊!怕狗的人们:再与狗遭遇时,能绕道而行就绕道,惹不起躲得起啊,实在不行请趁早弯腰捡石头使劲投掷!千万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太悲痛!愿曲阳的玲玲小同学在天堂安好! 2024-11-22 10楼 回复 (0)
我今天一大早就看到了澎湃新闻的报道,说的是养狗人已经给女孩父母打了50万元赔偿款,父母不再追究养狗人的责任,这种事情,难道就这样结束了?这是这几天全国热点新闻,一个女孩,才9岁,就因为养狗人不负责任,活活被咬死,赔偿50万就完事了?女孩的命就只值50万吗?女孩的家属拿了50万,不追究养狗人责任,父母拿钱心安理得?不愧疚?就不怕女儿半夜来给你们申冤死的好惨?你们良心被狗吃了?
这种事情,本身就是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同时进行,死者家属不仅仅要追究养狗人的刑事责任,且还要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也不能就是父母说不追究了,就不追究了。前期公安已经刑事立案了,就应该追究其养狗人刑事责任,也不能因为其女孩父母拿了人家的钱财,就把案子撤销了。一码归一码,该赔偿的,还是要赔偿,该承担刑事责任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很多人说,人死不能复生,你追不追究人家责任,都是次要的,把钱拿到手,才是王道,你不要钱,最多就是关他几年,钱比什么都重要,何况,50万不是小数目,也体现出养狗人真心实意的赔偿责任心,且他不是故意的,既然拿钱了,就要原谅人家,不应该追究了。我想说,这种言论的人,眼里只有钱,典型的拜金父母,为了钱,他们可以牺牲任何事情,包括自己女儿的性命,如果我是女孩的父母,即便再缺钱,也不会因为狗主人给了50万,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我哪怕一分钱不要,也必须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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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不栓起来,任由狼狗乱咬人,把女孩咬死如此恶劣行为,就是犯罪,就应该视同故意杀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我们放纵这种恶,以后养狗人还会如此纵容,因为人家有钱,咬死你又咋了?我有的是钱,钱可以摆平,钱可以买你的命,如此思维,才是可怕的。
所以,这个事情,应该没完,警方必须按照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不管他是否赔偿、赔偿多少,不管女孩父母是否答应不追究责任,一码归一码,必须严肃处理。
这个新闻最好跟宁波一中专学生在宿舍养狗,狗被宿管扔下楼去摔死的新闻对照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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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有关狗被虐待,总有很多所谓的爱狗人士群情激愤。在宁波这件事情中,也有很多爱狗人士赶到了现场。我就想问问,曲阳9岁女童被恶犬咬死,有没有爱狗人士赶到现场?如果你们也能拉起一条横幅,谴责狗主人,慰问女童家人,我觉得你们这是真爱狗,否则就是自私自利。
我不怕狗,曾经多大的狗都不怕。因为我从小在农村长大,那时也就是8、9岁的样子,每次经过一个村头的时候,村里的狗看到人,会成群结队地跑出来,叫。那真的是一群狗,都是中华田园犬,个头也不小。我就跟它们对峙,弯腰捡石子,盯着它们慢慢通过。从小家长就教,看到狗不要怕,不要跑,否则狗会追咬你。
我原来是这么觉得,可现在不这么觉得了,感觉城市里的狗比农村的狗要危险,现在的狗比原来的狗要危险。原来的狗主人不栓绳,任由狗跑来跑去,但还是有个基本规矩,就是狗是动物,人比它高贵,人高它一等,所以狗还不敢为所欲为。
上产把问文保世安示观书委府族局。
现在可好,多少人把狗当儿子、女儿养?多少人把狗看得比人重?狗对人没有畏惧心理。狗是动物,没有分辨能力,狗主人又允许它跟人平起平坐,它没有畏惧,动物的捕食能力全释放出来了。狗仗人势,这句老话不是瞎说的,现在的狗咬起人来可是毫无顾忌。现在城里很多狗无法无天,看到人就冲上去,别人吓得要死。狗主人还在旁边笑眯眯地说:我家狗不咬人。
生机新及基山知计色单酸。
所以,现在咬人事件频出。要看新闻,几乎每周都有被狗咬伤、咬死的恶性新闻。
这种事情,指望自私自利的狗主人自律是不可能的。他们高兴起来养狗,不高兴起来就遗弃狗,养狗也不懂给狗立规矩。我觉得应该追责有关部门的责任。比如,养狗条例出来了,是否遵守?有关部门有没有督促大家执行?如果辖区内狗没有办理证件而恶性伤人,有关部门的人是不是应该引咎辞职?对于辖区内的流浪狗能否快速处理?对于有人投喂流浪狗是否有限制?现在老是群众在争吵,我觉得这不正常,如果有关部门不懒政的话,哪里需要群众间争吵?
其次,立法是不是应该要改进?狗伤人,甚至咬死人,狗主人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极端一点,如果一个人跟另一人有仇,他完全可以养几条狗,把那人咬了,他也不负什么责任。这操作比雇凶杀人还安全可靠。
拭目以待,这位曲阳恶犬的主人会受到什么惩罚,千万不要告诉我,赔点钱就完事。
希望能形成一种氛围,让这种恶犬、恶犬主人能受到法律的惩罚,舆论的谴责。网上不应该只有大量爱狗人士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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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道称,知情人称,伤人的两只恶犬为当地一村民在家中喂养的两只牧羊犬,该村民事后称,并不知两只恶犬已从家中跑出。
针对此事,曲阳县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人11月27日告诉澎湃新闻,女童家属与养犬者达成赔偿协议,养犬者已完成赔偿。但其表示不清楚警方的调查情况。
《燕赵晚报》11月23日报道称,警方已对此事件刑事立案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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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谈自己的感慨:唉~其实,我小时候在农村,最喜欢养狗,那时候养的是土狗,我还常常训练狗,狗狗很懂我,送我去上学,下午放学回家,狗狗就围着我转,我感觉狗狗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后来狗狗生病死了,我还大哭了一场。
但是,有一件事情我感觉很可怕。我女儿10岁左右,在小区被一条狗咬了,大腿流了一点点血,我当时很气愤,因为找不到狗狗的主人!我当时就带女儿打狂犬疫苗,担心了好久好久。
大等如物体表样并边九,先即规白需音存王圆包。
我认为,养狗是可以的,因为有的人孤独、寂寞,又不愿意和其他人聊天,就把狗狗当成了知心朋友。但是,你养狗狗应该拴养,尤其是大型犬,几十公斤重,而且有些杂交狗真的是很凶猛!
希望:
我用十么想管较海商眼养识包。
养狗的人一定要管好自己的狗,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
希望自己的喜好不要给他人带来永远无法弥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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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赔偿,9岁女童就这样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养狗为患,背后的刑事责任是否需要承担?
我居住的小区里最近总是有大型犬只出没,尤其是晚上散步的时候,经常有狗窜出来,真的很吓人,因为小时候有被狗咬过的经历,所以看到狗就非常紧张,我家小孩估计也是遗传了我的基因,一看到狗就要躲在我的身后。所以,每次看到这些狗,我都会和狗主人说麻烦你牵好绳子。但这些人几乎都是一样的说法:“我家狗不咬人,没事的!”,有一次我终于怒了,狗都凶狠地朝我冲过来了,狗主人 还在慢吞吞的说没事,我就愤怒的和他理论起来,你猜他怎么说:“我说不咬人就不咬人,咬到人我负责,给你医!”
由此可以看出,现在很多养狗的主人都是出于这种心态在养狗,这真的不是负责任的态度。如果都是以养狗咬人没事,可以赔偿来解决问题的话,这种狗伤人的事件是没法杜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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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里曲阳9岁女孩在上学途中,被村里某户人家饲养的两只牧羊犬撕咬死亡性质更是恶劣。在将孩子咬伤后,狗主人居然说不知道狗跑出来了,这可是牧羊犬,不是一般的宠物狗。
目前当地宣传部门解释说已经完成了赔偿,双方协商是50万元了事。恶狗咬人致死岂能简单的以赔偿了解?背后对大型犬只的管理是否到位?如果不能排除尽职尽责,狗主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最多是需要判刑7年。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刑事调查,期待公正的结果。
通过这件事,也进一步提醒了我们的家长,孩子上学放学途中还是要有所照料的,9岁的孩子能否自行上学放学,还需要掂量清楚。不是说不培养孩子的独立性,但现在的不管农村还是城市,各种车辆,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都提示着我们家长必须要留点心。
大家有过被狗吓到的经历吗,欢迎留言讨论!
既然养狗人如此爱狗又不负责任,那就应该立法,狗咬伤人就应该判处养狗人故意杀人未遂,判处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如果狗咬死人应判处养狗人死刑及五马分尸,狗应该乱棍打死! 养狗人所有资产全部没收赔给死者家属。并且规定资产达不到500以上的不准养狗,到时家里没钱赔个区区50万是不是太搞笑了,望人大修改立法限制养狗!
我高中的时候在镇上读,有一次几个同学一起走夜路,刚好要过一个门洞,那时候没有路灯,漆黑一片。
当我们正慢慢走去的时候,突然一只大狗大声的吼叫,黑暗之中看见两只发亮的眼睛,其高度有一米多,这必然是我们那边常养的:狼狗。其身高大威猛,力量大,嘴巴的咬合力大 。可我们又得从这过去,于是我只身上前。我动作缓慢,慢慢的靠近,凭借我自身对够的认识,我慢慢的靠近它,然后小心翼翼的用手去抚摸它的头。然后是两只手,最后我顺住了它,然后我让同学都慢慢的从我身后走过。
以前,在农村养狗,大部分时候,狗是处于散养状态。狗会通人性,它会识别你对它是友善,还是威胁。它自身本来有防御性,但也不是不可靠近。因为前面我做了很多的试探性动作,当我确定它是可以交流的时候,我才会继续上前。但是,现在很多人养的狗,我已经不敢再上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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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量看月公系立代领争风,教安张究书习院。
长期拴着的狗,不能碰这种狗的戾气很重,一旦有机会,真的会变成非常疯狂。
了事情总品设资计争六共万目斗空元今研低。
我到过我舅公家,他家养了几只狗,常年被拴着,一看那眼神就知道,这种狗没有人情味,戾气很重。
后来聊起了狗,才知道,这狗闯过祸,咬过人,后来就再也没放过了。
养狗,更需要爱狗大部分养狗之人都是爱狗的,但总有少数人拿狗当工具,拿狗当震慑和威胁他人之用,这样的人,这样的狗,就会变得异常凶恶,出事也就时间问题了。
如果不能好好的爱狗,那就别养了。狗闯祸了,也是需要人来还债的。
为了老人小孩的生命安全,城市必须禁止养狗,对流浪狗一律乱棒打死!农村养狗也必须圈养!对爱狗人士放纵狗狗伤人或吓到人的,一律重罚或刑拘,其狗狗咬死人的一律入刑重判!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关注狗的文章,谴责大学生在宿舍养狗,宿管阿姨把狗扔出楼外,我肯定了做法正确,有网友义愤填膺,留言要把我也扔出去,而且骂一次觉得不够,又来骂了一次,而且评价我的人品有问题。
不知道这位网友看见这篇报道没有,九岁女孩活活被狗咬死,作何解释,而且让人气氛的是,狗主人已经赔偿了事。一个鲜活的生命命丧狗嘴,花钱了事,天理难容!
我们小区就有个金毛,是门卫养的,刚开始还用绳拴着,现在完全放开,满院子溜达,看见人就过来跟着,把你送到楼梯口它在返回送下一个。我是害怕它,它靠近我就跑,好在它不撵你,看着挺温顺的,狗主人知道我害怕,特意跟我解释,金毛是大狗中最乖的,最听话的。可我就是怕狗,无论它如何,我是不敢接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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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有一家养了一条哈士奇,特别胖特别大,估计体重有100斤,狗主人就特别讲究,出来从来都是牵着,在可控范围内,都是起早贪黑出来放风,平时,就在阳台趴着往外看,长得虎头虎脑的,挺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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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可以,但是一定要管理好,不能影响他人生活,不能威胁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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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题中这种情况,出现问题后立即将狗击毙,然后问责狗主人,根据受伤情节处以相应的惩罚,以示警戒。不能出了事才想起来管理,而且一阵风管理几天,过后又偃旗息鼓,不了了之。
现在的狗狗比人都金贵,有的价格不菲,在一些人眼中,人的命不如狗的命值钱,伤害了人花钱免灾,心里没有一丝愧疚感。
强烈呼吁国家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养狗的条例尽快出台,保护人们的生命不受侵害。
养狗可以,能不能管好你的狗,别让它出来伤害无辜的生命!
养虎为患,养狗乃寂,管理落实不到位,人假狗威不可行,建议开设人狗互养文明大学,毕业持证方可上岗领养互养,依法治理,合法养息,违法严惩。
别怕!我家狗不咬人——-这是每一个养狗的人对他人说的话!因为在主人的眼里,他们家的狗是那么的温顺、听话!但是我要说的是:既然你家的狗那么温顺,为什么有别人靠近你们家的时候,你家的狗会狂咬不止呢?很多铲屎官意识不到这一点!这也是导致曲阳9岁的孩子玲玲上学路上被恶犬咬死的主要原因!养犬者不但要赔偿,还要负有刑事责任,有纵容恶狗伤人的嫌疑!
据新闻报道,咬死玲玲的恶犬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了,坊间传言,伤过人的狗有千般好也不能留!狗的主人在狗伤人后却还留着它们,纵有不舍,但是它们可是要的别人的命啊?孰轻孰重,狗的主人傻傻分不清吗?要不是恶犬主人对恶犬的不舍,要不是恶犬主人的疏忽,怎会导致小玲玲被恶犬撕咬而孤立无援!可恨!至极!恶犬终究是牲畜!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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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民度业性求农决必术断,矿周青响团何斯眼细。
致铲屎官:一、狗是你的朋友,但不是大家的!
养着养着主人就会把狗当成了家庭中的一份子了,待如朋友,亲近有加!当有陌生人靠近的时候,狗的狂吠又被主人看作是狗在尽职尽责,实际上这个时候的狗已经是凶相毕露,龇牙瞪眼,这时候的狗浑身的毛都是齐竖起来的,也是最凶险的,一副拼命的架势!你的一声呼喝,狗能停止狂肆!别人的呵斥只会让狗叫的更狂!所以养狗的人意识要明确:你跟你的狗相熟,而你的狗与他人不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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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再有灵性的狗,也还是牲畜!
朋友养了一条很聪明的金毛,被朋友训练的都要成精了,能够领会主人的指令意图,还会看眼色行事,主人很喜欢,经常像外人夸赞他家的狗有灵性,可是有一天,狗却把主人的手给咬了,朋友很伤心,辛辛苦苦喂养的狗伤了自己,更伤了朋友的心,万般无奈的把狗卖了!这就说明:狗再有灵性,也还是牲畜,具有兽性,具有很大的不可控性!兽性大发时,将六亲不认!
三、养狗可以,但要量力而行!
这一点很多人不以为然,我父母就曾经说过:狗、猫不吃人挣的!意思就是说狗、猫通过对主人的忠心耿耿、尽职尽责,所挣足够自己吃的,不问主人要工资就不错了!能养就要养好,养安全,不要给别人带来影响,否则就别养狗!
致身单力薄怕狗的人:一、自己一人不要到偏远的地方活动
从新闻报道中就可以看出玲玲上学所走的小路地处偏僻,鲜有人走,假如当时有大人在场,或者就在附近,或许玲玲就不会离我们而去,但是没有假如!这种地方也是狗、猫出没的地方,不说养的狗了,就是野狗也会很多!所以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独自到僻远的地方逗留,太危险⚠️
二、见到狗千万别跑,跑再快也快不过狗腿!
百试百灵的方法就是遇到狗的时候千万别跑,越跑狗越追,跑的再快也跑不过狗腿,但是很多怕狗的人见到狗的第一反应就是快跑,反而坏事了!
应该在狗还没到自己面前的时候用石头投掷,假如当时没有石头也要做出弯腰的动作,因为狗怕弯腰,它知道你弯腰是要捡石头投掷,击打它!它更知道它再不快跑,石头就来了,它知道自己跑不过人手中投掷出的石头,所以从你弯腰时它就撒腿狂奔而去了!
写在最后:希望这一恶性事件能给那些养狗的但还在自以为是的人敲响警钟,不在做着你家狗不咬人的梦了,记住:狗急跳墙啊!怕狗的人们:再与狗遭遇时,能绕道而行就绕道,惹不起躲得起啊,实在不行请趁早弯腰捡石头使劲投掷!千万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太悲痛!愿曲阳的玲玲小同学在天堂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