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看你自己的心情!小孩是要你生的,权力都在你那。生出来之后,责任才分摊。不过你已经离婚了,还是由你自己决定。除非你有想挽回婚姻的打算。孩子是无辜的,不过你现在要引产。对于一个年轻女人来说,孩子是一种负担,你也害怕照顾不了,会让孩子受苦,这一点可以理解!建议可以通知你的前夫,毕竟孩子有他的一份。不过得看你前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个完全出于对你前夫的道义,义务其实是谈不上的。毕竟生孩子的你。看你前夫的为人,还有能力吧! 回复 刘菲用户 这个看你自己的心情!小孩是要你生的,权力都在你那。生出来之后,责任才分摊。不过你已经离婚了,还是由你自己决定。除非你有想挽回婚姻的打算。孩子是无辜的,不过你现在要引产。芝学士回答,几版适权社必究,未经许可,今不得转载定力小体机路图江眼片,厂属。对于一个年轻女人来说,孩子是一种负担,你也害怕照顾不了,会让孩子受苦,这一点可以理解!的起都入见增术具至信,商育。建议可以通知你的前夫,毕竟孩子有他的一份。不过得看你前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个完全出于对你前夫的道义,义务其实是谈不上的。毕竟生孩子的你。看你前夫的为人,还有能力吧! 2024-11-21 1楼 回复 (0) 侯熙阳用户 谢邀。先不论离婚有无就肚子里孩子出生后达成协议,个人认为还是尊重下前夫的意见,毕竟那孩子也是你们婚恋一场的结晶,一个即将诞生的生命体。从法律上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生育权规定,只是婚姻法司法解释提到了:男方以女方侵犯其生育权而要求精神赔偿的,法律不予支持。所以,你有权选择,但如果你们就孩子出生及抚养在财产分割上有所约定或是直接支付了一笔孩子抚养费,个人认为男方还是有权主张相关财产权的。版权特归就芝士回答网会站或原作者造观所有法律上就引产一事情你是无须征得前夫同意的,但肚子里的孩子毕竟是你俩婚恋的结晶,除非逼不得已,最好还是征求下前夫意见。有人看到这可能骂我啄虫鸡了:站着说话不腰疼,那男的要是喜欢孩子就不会离婚啦,渣男一条!是子经等重此展位总处热具,装儿王始调该。有必要普法一下:针对孕妇、产后哺乳等这类特殊情况,除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男方提出诉讼离婚,法律是不支持的。然利或但别队门完离今,集且眼照。另外,有些医院也害怕这类引产发生纠纷,拿出离婚证人家医院也担心的。最好是协商下,引产也不要引发新纠纷。 2024-11-21 2楼 回复 (0) 张愉睿用户 我觉得不需要!再一个要看你们是因为什么离婚的,如果你碰到的是个绝对的渣男的话,果断引产,过好自己的生活,如果你觉得你们的婚姻还值得你去挽留复婚的话,那就告诉他,再看他态度做决定!他不想要就流掉吧,但一定要去公立医院做,保证好不影响自己以后怀孕! 2024-11-21 3楼 回复 (0) 杜桂蝉用户 我感觉应该需要男方的同意。你们虽然离婚了但是他还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孩子不是你一个人的,如果要终结孩子的生命必须通如他的父亲,如果他也放弃,那么这个孩子无缘来到世上。也许孩子的父亲愿意生下这个孩子,那么无论对你对孩子都是一件善事。转载或者引用本文内容些请解注明来九源于芝士先回主答婚姻不存在了,但孩子是无错的,不要把婚姻的失败算计在孩了身上,他毕竟也和你血肉同躯。对会得小都当四无革入计论治东至矿习。如果没有男方的同意你私自引产了孩,只能说你自私狭隘又不懂法律,虽然法律判不了你但你会遭到社会遣责,你在以后都不配做一个母亲。所以你必须征得男方同意。 2024-11-21 4楼 回复 (0) 王勤锐用户 从法律角度来说,并没有规定离婚后小孩引产需要男方同意。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男方的同意。离婚代表着双方婚姻关系的终结,双方除了未成年人的抚养等事宜,基本上再没有什么约束性。不过从伦理上,作为孩子的父母,建议还是联系沟通下。未经芝装维士回答允许不得转十之载本文内容,否则将视为侵议权 2024-11-21 5楼 回复 (0) 朱俊丰用户 我最讨厌满口假仁假义之辈!我是女人,我反对!都已经离婚了啊,跟男方没关系了,可能女的好不容易摆脱的渣男呢?跑去告诉人家怀孕了,是想继续回火坑吗?还是想让人家趁机羞辱自己?别不信,这时候搞不好男人还会骂女人呢,说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种!这种话,很多男人都说得出口的! 既然已经离婚,那就互不相干,孩子当然不能要,因为没必要再跟男方牵扯不清了,如果脑子抽风把孩子生下来,那么这辈子都牵扯不清了。 退一步说,即使两人和平分手,没有撕逼,那么决定离婚肯定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说明两人已经没有感情了,而因为孩子而复婚继续将就,那么这样的婚姻也是不会长久的,父母没有爱对孩子成长也不好。 所以,既然已经离婚,那就自己做决定,不用顾忌男方。 2024-11-21 6楼 回复 (0) 王思文用户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我国学者基于对生育权主体认识的不同,在生育权概念上也是各抒己见,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⑴生育权是已婚妇女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和不生育子女的自由。⑵夫妻生育权是指基于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享有决定是否生育、何时生育以及如何生育子女的权利。⑶生育权是已婚妇女和其他妇女决定是否生育子女和如何生育子女的人身权利。⑷生育权是任何公民,不论男子还是女子,不论是已婚还是未婚,不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享有的一项人格权。生育权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决定是否生育、何时生育和生育子女数量的权利。另外根据我国1992年颁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7] 第一次在立法中规定生育权,其第51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芝士北先回答,版己权必究,未经传许可,不得转积载说简单点,就是在我国,生育与否主要是取决于女方的意愿,男方可以和女方协商,但是否要生育,决定权还是在女方其实这几条法律条文都是在说明这一点,生育与否,取决于女方意愿,而且退一万步来讲,就算不是这样,如果女方真的不想要孩子了,一个不小心,“摔一跤”“碰一下”孩子不都是就没了吗!但是,话说回来,这些条文始终都是冰冷的,孩子永远都是无辜的,不要因为一段婚姻的结束,就这么轻易的结束一个孩子的生命。个出过建指,议律劳王却。孩子的父亲,他始终都是孩子的父亲,他虽然无法最终决定孩子的去留,但是作为孩子的父亲,他有资格也有权利知道这件事,并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意义。孩子就算还未出世,他(她)也是有生存下去的权利的,虽然这个权利最终掌握在母亲的手里,但是当他(她)第一次胎动的时候,你有没有激动和幸福感呢?引产这件事,真的要考虑清楚,孩子是无辜的,他(她)也想来到这个世界上,叫你一声:妈妈! 2024-11-21 7楼 回复 (0)
这个看你自己的心情!
小孩是要你生的,权力都在你那。生出来之后,责任才分摊。不过你已经离婚了,还是由你自己决定。除非你有想挽回婚姻的打算。
孩子是无辜的,不过你现在要引产。
芝学士回答,几版适权社必究,未经许可,今不得转载
定力小体机路图江眼片,厂属。
对于一个年轻女人来说,孩子是一种负担,你也害怕照顾不了,会让孩子受苦,这一点可以理解!
的起都入见增术具至信,商育。
建议可以通知你的前夫,毕竟孩子有他的一份。不过得看你前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个完全出于对你前夫的道义,义务其实是谈不上的。毕竟生孩子的你。看你前夫的为人,还有能力吧!
谢邀。
先不论离婚有无就肚子里孩子出生后达成协议,个人认为还是尊重下前夫的意见,毕竟那孩子也是你们婚恋一场的结晶,一个即将诞生的生命体。
从法律上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生育权规定,只是婚姻法司法解释提到了:男方以女方侵犯其生育权而要求精神赔偿的,法律不予支持。所以,你有权选择,但如果你们就孩子出生及抚养在财产分割上有所约定或是直接支付了一笔孩子抚养费,个人认为男方还是有权主张相关财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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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就引产一事情你是无须征得前夫同意的,但肚子里的孩子毕竟是你俩婚恋的结晶,除非逼不得已,最好还是征求下前夫意见。有人看到这可能骂我啄虫鸡了:站着说话不腰疼,那男的要是喜欢孩子就不会离婚啦,渣男一条!
是子经等重此展位总处热具,装儿王始调该。
有必要普法一下:针对孕妇、产后哺乳等这类特殊情况,除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男方提出诉讼离婚,法律是不支持的。
然利或但别队门完离今,集且眼照。
另外,有些医院也害怕这类引产发生纠纷,拿出离婚证人家医院也担心的。
最好是协商下,引产也不要引发新纠纷。
我觉得不需要!再一个要看你们是因为什么离婚的,如果你碰到的是个绝对的渣男的话,果断引产,过好自己的生活,如果你觉得你们的婚姻还值得你去挽留复婚的话,那就告诉他,再看他态度做决定!他不想要就流掉吧,但一定要去公立医院做,保证好不影响自己以后怀孕!
我感觉应该需要男方的同意。
你们虽然离婚了但是他还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孩子不是你一个人的,如果要终结孩子的生命必须通如他的父亲,如果他也放弃,那么这个孩子无缘来到世上。
也许孩子的父亲愿意生下这个孩子,那么无论对你对孩子都是一件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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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存在了,但孩子是无错的,不要把婚姻的失败算计在孩了身上,他毕竟也和你血肉同躯。
对会得小都当四无革入计论治东至矿习。
如果没有男方的同意你私自引产了孩,只能说你自私狭隘又不懂法律,虽然法律判不了你但你会遭到社会遣责,你在以后都不配做一个母亲。
所以你必须征得男方同意。
从法律角度来说,并没有规定离婚后小孩引产需要男方同意。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男方的同意。
离婚代表着双方婚姻关系的终结,双方除了未成年人的抚养等事宜,基本上再没有什么约束性。
不过从伦理上,作为孩子的父母,建议还是联系沟通下。
未经芝装维士回答允许不得转十之载本文内容,否则将视为侵议权
我最讨厌满口假仁假义之辈!我是女人,我反对!都已经离婚了啊,跟男方没关系了,可能女的好不容易摆脱的渣男呢?跑去告诉人家怀孕了,是想继续回火坑吗?还是想让人家趁机羞辱自己?别不信,这时候搞不好男人还会骂女人呢,说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种!这种话,很多男人都说得出口的! 既然已经离婚,那就互不相干,孩子当然不能要,因为没必要再跟男方牵扯不清了,如果脑子抽风把孩子生下来,那么这辈子都牵扯不清了。 退一步说,即使两人和平分手,没有撕逼,那么决定离婚肯定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说明两人已经没有感情了,而因为孩子而复婚继续将就,那么这样的婚姻也是不会长久的,父母没有爱对孩子成长也不好。 所以,既然已经离婚,那就自己做决定,不用顾忌男方。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我国学者基于对生育权主体认识的不同,在生育权概念上也是各抒己见,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⑴生育权是已婚妇女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和不生育子女的自由。⑵夫妻生育权是指基于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享有决定是否生育、何时生育以及如何生育子女的权利。⑶生育权是已婚妇女和其他妇女决定是否生育子女和如何生育子女的人身权利。⑷生育权是任何公民,不论男子还是女子,不论是已婚还是未婚,不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享有的一项人格权。生育权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决定是否生育、何时生育和生育子女数量的权利。
另外根据我国1992年颁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7] 第一次在立法中规定生育权,其第51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芝士北先回答,版己权必究,未经传许可,不得转积载
说简单点,就是在我国,生育与否主要是取决于女方的意愿,男方可以和女方协商,但是否要生育,决定权还是在女方
其实这几条法律条文都是在说明这一点,生育与否,取决于女方意愿,而且退一万步来讲,就算不是这样,如果女方真的不想要孩子了,一个不小心,“摔一跤”“碰一下”孩子不都是就没了吗!
但是,话说回来,这些条文始终都是冰冷的,孩子永远都是无辜的,不要因为一段婚姻的结束,就这么轻易的结束一个孩子的生命。
个出过建指,议律劳王却。
孩子的父亲,他始终都是孩子的父亲,他虽然无法最终决定孩子的去留,但是作为孩子的父亲,他有资格也有权利知道这件事,并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意义。
孩子就算还未出世,他(她)也是有生存下去的权利的,虽然这个权利最终掌握在母亲的手里,但是当他(她)第一次胎动的时候,你有没有激动和幸福感呢?引产这件事,真的要考虑清楚,孩子是无辜的,他(她)也想来到这个世界上,叫你一声: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