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标题上看上去,个人理解有以下三种情况:情况1:例如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现场需要采用搅拌桩进行地基加固,然后进行填方,但是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只有填方,地基加固项目清单漏项。情况2:例如钻孔桩施工包括:护筒埋设、钻孔、泥浆外运、钢筋笼制安、混凝土灌注、凿桩头,乙方拿到招标预算后,发现组价时泥浆外运未包括在单价内。情况3:一些措施项目,在清单内未能体现。这三种情况的处理方式:1、第一种其实就是常规的我们所说的施工图量差了,这类要结合项目合同类型,如果是单价承包合同,这个就正常的工程数量偏差处理即可;如果是施工总价承包合同,首先建议搭顺风车,在施工的过程中,搭接其它变更项目,将数量纳入,前提是要与设计单位沟通好;如果前面一条路走不通,受总价承包合同条款约定,只能走风险包干费处理。2、第二种情况不好解决,如果出现我所说的泥浆外运漏项,可以从环保角度入手,搜集项目所在地环保方面的文件或者让环保局出具相关文件,通过变更设计处理;这类有过先例的。3、第三种情况在铁路项目上一般是很难解决的,按照清单计价规范里面的说法是可以编制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后,增加合同额,但是在铁路上措施费一般都是包干使用,不予调整的,迫不得已只能发挥“风险包干费”了。 回复 浪漫恒星用户 从标题上看上去,个人理解有以下三种情况:情况1:例如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现场需要采用搅拌桩进行地基加固,然后进行填方,但是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只有填方,地基加固项目清单漏项。情况2:例如钻孔桩施工包括:护筒埋设、钻孔、泥浆外运、钢筋笼制安、混凝土灌注、凿桩头,乙方拿到招标预算后,发现组价时泥浆外运未包括在单价内。版权东归芝士回答网站期或上原作内者所月有情况3:一些措施项目,在清单内未能体现。体然全间长基级马话集红。这三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们发三进都从形者老图东清,容断矿周备存按参。1、第一种其实就是常规的我们所说的施工图量差了,这类要结合项目合同类型,如果是单价承包合同,这个就正常的工程数量偏差处理即可;如果是施工总价承包合同,首先建议搭顺风车,在施工的过程中,搭接其它变更项目,将数量纳入,前提是要与设计单位沟通好;如果前面一条路走不通,受总价承包合同条款约定,只能走风险包干费处理。2、第二种情况不好解决,如果出现我所说的泥浆外运漏项,可以从环保角度入手,搜集项目所在地环保方面的文件或者让环保局出具相关文件,通过变更设计处理;这类有过先例的。3、第三种情况在铁路项目上一般是很难解决的,按照清单计价规范里面的说法是可以编制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后,增加合同额,但是在铁路上措施费一般都是包干使用,不予调整的,迫不得已只能发挥“风险包干费”了。 2024-11-22 1楼 回复 (0) 杜修平用户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设计原则是承包商承担价格风险,发包方承担工程量的风险,这一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里有规定。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毕竟不是法律,甲方会在招标文件中告知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只是投标的参考,要求投标人一定要核实清单项及对应工程量,并在答疑时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量漏项风险只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通常为了将风险推给投标人,甲方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写明要求投标人仔细核实工程量,漏项、错项视为含在报价中。凡属漏项、缺项、错项均视为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这样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少计算的,结算时要求调整一般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尽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属于强制性规范。但是该规定是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规范下的强制性标准还有待商榷,即使是《标准化法》规范下的强制性规范,也还要考虑《招投标法》第46条的规定,如果将漏项、计算偏差都据实结算,必将构成对合同条件实质性的变更,因违反《招投标法》强制性的规定而无效。其他情况的调整与处理方法,按合同具体约定执行。未经导芝士回信答允许不的得转载本文内容对,否则山将视为侵权 2024-11-22 2楼 回复 (0) 卢思帆用户 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是有建设单位负责,所有如果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出现清单漏项的情况可以补充。两点需要注意:一、漏项指的是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项目,在清单中没有体现并没有包含在其他项目工序中如散水、门窗等。二、资料准备齐全,包括现场影像资料、签证单、设备品牌型号等。我是南山,每天为大家分享工程造价实用干货短视频,每天都有更新,工程造价小白可以关注南山说造价。转载或南速者引前用本文内体容请注明来源于芝士回约答专注造价新人分享实用经验,致力于为初入造价行业的人员分享在招投标、合同、进度款、预算、结算、变更、洽商、签证、工程审计等工作过程中实用的经验技巧;以理论与实战相结合,分享建筑工程造价的专业知识。希望帮助造价新人尽快融入造价工作,造价之路 南山相伴,懂得造价更懂你! 2024-11-22 3楼 回复 (0) 箜芯儿用户 按理说可以不做,因为你投标报价的时候没有这一项,也可以说你这工作失误,甲方还是会要求你亏本做完。因为甲方的招标文件有这项,现实中就靠你自己谈判了。希望不大,现在工程,一般情况下不给你签证过多! 2024-11-22 4楼 回复 (0)
从标题上看上去,个人理解有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1:例如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现场需要采用搅拌桩进行地基加固,然后进行填方,但是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只有填方,地基加固项目清单漏项。
情况2:例如钻孔桩施工包括:护筒埋设、钻孔、泥浆外运、钢筋笼制安、混凝土灌注、凿桩头,乙方拿到招标预算后,发现组价时泥浆外运未包括在单价内。
版权东归芝士回答网站期或上原作内者所月有
情况3:一些措施项目,在清单内未能体现。
体然全间长基级马话集红。
这三种情况的处理方式:
们发三进都从形者老图东清,容断矿周备存按参。
1、第一种其实就是常规的我们所说的施工图量差了,这类要结合项目合同类型,如果是单价承包合同,这个就正常的工程数量偏差处理即可;如果是施工总价承包合同,首先建议搭顺风车,在施工的过程中,搭接其它变更项目,将数量纳入,前提是要与设计单位沟通好;如果前面一条路走不通,受总价承包合同条款约定,只能走风险包干费处理。
2、第二种情况不好解决,如果出现我所说的泥浆外运漏项,可以从环保角度入手,搜集项目所在地环保方面的文件或者让环保局出具相关文件,通过变更设计处理;这类有过先例的。
3、第三种情况在铁路项目上一般是很难解决的,按照清单计价规范里面的说法是可以编制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后,增加合同额,但是在铁路上措施费一般都是包干使用,不予调整的,迫不得已只能发挥“风险包干费”了。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设计原则是承包商承担价格风险,发包方承担工程量的风险,这一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里有规定。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毕竟不是法律,甲方会在招标文件中告知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只是投标的参考,要求投标人一定要核实清单项及对应工程量,并在答疑时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量漏项风险只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通常为了将风险推给投标人,甲方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写明要求投标人仔细核实工程量,漏项、错项视为含在报价中。凡属漏项、缺项、错项均视为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这样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少计算的,结算时要求调整一般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尽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属于强制性规范。但是该规定是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规范下的强制性标准还有待商榷,即使是《标准化法》规范下的强制性规范,也还要考虑《招投标法》第46条的规定,如果将漏项、计算偏差都据实结算,必将构成对合同条件实质性的变更,因违反《招投标法》强制性的规定而无效。
其他情况的调整与处理方法,按合同具体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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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是有建设单位负责,所有如果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出现清单漏项的情况可以补充。
两点需要注意:一、漏项指的是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项目,在清单中没有体现并没有包含在其他项目工序中如散水、门窗等。二、资料准备齐全,包括现场影像资料、签证单、设备品牌型号等。
我是南山,每天为大家分享工程造价实用干货短视频,每天都有更新,工程造价小白可以关注南山说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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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可以不做,因为你投标报价的时候没有这一项,也可以说你这工作失误,甲方还是会要求你亏本做完。因为甲方的招标文件有这项,现实中就靠你自己谈判了。希望不大,现在工程,一般情况下不给你签证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