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等红绿灯的越野车,被后方来的电动自行车追尾,车子保险杠受损,而电瓶车驾驶者却意外死亡,于是这就变成了交通事故。越野车主认为自己并没有违章,也没有违停,而电瓶车作为非机动车,却窜入机动车道,导致自己意外死亡,按照正常划分,越野车没有责任,电瓶车负全责。另外电瓶车导致越野车受损,应该赔偿越野车维修费用。我国交通法又规定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于人道主义保护,弱势一方适当照顾,机动车应该承担10%的责任。那么这次越野车被追尾,应该承担10%的责任,不过死者家属应该赔偿车子的维修费用和误工费用,而且这辆车再卖的时候因为事故导致价格也会更低。所以这个损失应该让死者家属赔偿一部分。被追尾的越野车,属于飞来横祸,车子被撞坏了,还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最关键的是自己并没有任何过错,完全是因为一个弱势群体的保护政策导致的,本人觉得现在的社会开车的不一定就是强势群体,而骑电瓶车的也未必就是弱势群体,都是道路上跑的,应该很清楚自己的技术和能力,应该对自己所造成的损失勇敢承担才行。而电瓶车追尾把命给追没了,还来跟无过司机索要赔偿,法律应该判决死者家属赔偿给越野车主维修费用,而处于人道主义精神,越野车主应该向死者献一个花圈,表达遗憾的心情。 回复 刘文钊用户 正常等红绿灯的越野车,被后方来的电动自行车追尾,车子保险杠受损,而电瓶车驾驶者却意外死亡,于是这就变成了交通事故。越野车主认为自己并没有违章,也没有违停,而电瓶车作为非机动车,却窜入机动车道,导致自己意外死亡,按照正常划分,越野车没有责任,电瓶车负全责。另外电瓶车导致越野车受损,应该赔偿越野车维修费用。我国交通法又规定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于人道主义保护,弱势一方适当照顾,机动车应该承担10%的责任。那么这次越野车被追尾,应该承担10%的责任,不过死者家属应该赔偿车子的维修费用和误工费用,而且这辆车再卖的时候因为事故导致价格也会更低。所以这个损失应该让死者家属赔偿一部分。被追尾的越野车,属于飞来横祸,车子被撞坏了,还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最关键的是自己并没有任何过错,完全是因为一个弱势群体的保护政策导致的,本人觉得现在的社会开车的不一定就是强势群体,而骑电瓶车的也未必就是弱势群体,都是道路上跑的,应该很清楚自己的技术和能力,应该对自己所造成的损失勇敢承担才行。版很下权归程芝士回答网站正或原作者接所有而电瓶车追尾把命给追没了,还来跟无过司机索要赔偿,法律应该判决死者家属赔偿给越野车主维修费用,而处于人道主义精神,越野车主应该向死者献一个花圈,表达遗憾的心情。 2024-11-25 1楼 回复 (0) 史红翔用户 这个我也认为不能赔,我也是骑电动车的人,每个人骑电动车都要对自己负责任的,当然也要对别人负责错了就不能赔,我也有时也闯红灯,首先我要承认这是错的,但如果我骑在机动车道上被机动车撞了也死了,就不应该让别人来负我自己做错事情的责任。 2024-11-25 2楼 回复 (0) 夏凡淼用户 赔偿是应该的,如果向着弱势群体那么可以不赔偿机动车的损失,但如果人死了要求机动车赔偿,我觉得没有天理,不要强调弱者弱者的,知道你是弱者还不正常骑行?机动车等待信号灯,非机动车跑机动车道,出了事让机动车赔,不是弱者,是弱智。同样的人,骑车的弱势群体,开车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哪去了?因为交通工具不同就不平等了?法律专家们给解释下。 2024-11-25 3楼 回复 (0) 吴成美用户 从案情中分析:一辆越野车停车等候红灯,一辆急行电动车追尾后身亡。从监控中发现,越野车已经稳稳停车,电动车突然变道插入两车中间无法刹导致事故发生! 所以红绿灯要负主要责任,承担本次事故90%责任,叉路口负责10%责任,出于人道主义 车主应该送花圈一个 冥纸一捆! 2024-11-25 4楼 回复 (0) 林逸嘉用户 赔,一定要赔!出于人道主义,于情于法都应该赔!…转载或者引报用本文转内容请注明来源于芝确美着士回答就赔他个锤子呗! 2024-11-25 5楼 回复 (0) 陆浩壤用户 电动车路口追尾身亡索要赔偿,从我角度来看整件事情的话,我支持越野车主不赔偿,但是国内交通法规有明确的规定,在事故中即使车主没有任何责任,也需要承担事故10%的赔偿,10%的赔偿不属于责任赔偿,而是人事赔偿,换个角度来说,虽然事故中车主并没有任何违章行为,但是作为弱势的电动车一方,失去了生命,这部分赔偿作为车主自愿赔偿表示歉意没啥问题,但如果强制赔偿的话,虽然合情但不合理。我遇到过本人没有任何事故责任,却需要赔偿3000元的情况咱们在日常开车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故,即使咱们万分小心不去磕碰别人,也不能保证没有人来磕碰咱们,更有甚者遇到一些恶意碰瓷的,手段之高明,配合之缜密,令人防不胜防,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车辆保险的完备,将显得非常的重要。未经芝士治回答允许不力得转载本文重内容,否则反将视机为侵权我之前开车过红绿灯的时候,由于红绿灯是圆灯且正处于绿灯状态,于是我打方向准备转弯,在转弯的时候车速大家应该可以想象,时速也就是20-30,我还特别小心来着,结果就听“砰”的一声,有人撞在了我的右后门上,下车一看原来是学生,路边指挥民警立刻上前,我拨打120和110,将学生送往医院,交警在随后到场了解事故原因,我说我就以很慢的速度过路口,路边的民警给我作证说速度确实不快,主要是这个学生抢绿灯,速度非常快,赶不及刹车撞上的,,结果交警问我有没有保险,然后判的我全责,主要是因为我在转弯过程中没有注意观察,建议我走保险赔偿和维修车辆,不然的话,对方扯皮并在事故责任书上不签字,会一直扣着我的车,我问在什么情况下我的责任才会小一些,事故交警的回答是如果出现事故人员死亡的话,才会具体的划分责任,最后我也认了,对方学生医药费赔了3000元,我自己修车花了2000元。整个事故中,其实我觉得我自己也很委屈,大家应该知道咱们开车右拐弯的时候,忙盲区真的非常的大,有时候来往的行人根本不避让你,速度非常快的从你车头驶过,防不胜防,即使咱们开的再慢,撞上了,还是要承担大部分责任。虽然越野车主在事故中没有任何的违章,但是国内的法律法规都是从弱势人群出发,但是很多人群却将这样的偏向当做保护伞,直接或者间接的导致事故的发生站在越野车主的角度,其实我非常的同情越野车驾驶员,我没有任何的违章,还是电动车车主在追尾我的情况下出现的事故导致自己的死亡,我还没有追究他赔偿我车辆的维修费用,他反而向我索要赔偿,简直就是敲诈,从我角度来说我也很反感这些人的做派,明明自己造成的整个事故,还有脸索要赔偿,主要还是被惯的,被这个社会纵容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有很多事情都不能靠讲理来解决了。一生经进体间条总式基队六己务记存易包细。就好像前段时间昆山龙哥拿刀kan人事件,结果被路人反sha,在这起事件中,法律角度来说路人属于防卫过当,但是是问一下如果是在座的各位遇到这样的事情,自己生命受到威胁了,难道不是奋起反抗吗,总不能还在考虑怎么样在保护自己的情况下,还不能伤害他人吧,最后要不是因为舆论的压力,路人可能还要受刑。从法律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一点气活及头区强做周备。所以作为驾驶员,无论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事故10%的责任,但是对于对方无理的索赔,车主有权拒绝,而且10%的赔偿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的歉意,并不代表自己有过错。法律的纵容,助长了一大部分人的歪风邪气,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从法律的角度约束细品这一起起的事故,主要的原因都是因为保护事故弱者一方所导致的,从享受权利的角度来说,不管是开车还是骑车,都享有同样的路权,而骑电动车的人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尤其是一些外卖员更夸张,这些人都是事故发生的隐患,不像轿车有牌照可以准确的追踪,这些驾驶非机动车的人简直就把马路当成自己家,随意变道穿梭,如果说咱们车主不小心剐蹭到别人,我们愿意承担我们的责任,但是如果这些人剐蹭我们不但态度嚣张,还一脸无所谓的态度。结语所以咱们既然享受同样的路权,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咱们应该平等的承担事故的责任,不存在弱势的一方,毕竟谁也没有特权,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一大部分人的歪风邪气,一定程度上减少事故的发生,只有上纲上线,才会让弱势群体有所收敛。 2024-11-25 6楼 回复 (0) 史晨烨用户 对于这起电动车追尾汽车事件,我的态度如下:电瓶车上机动车道涉嫌违法,法律不应保护违法的所谓弱势群体!汽车正常遇红灯刹停,后面追尾的哪怕是机动车都是追尾车辆全责,更不要说违法上机动道的电瓶车了!!如果电瓶车擦碰了汽车,还应该让电瓶车家属赔偿汽车的损失,不能因为电瓶车主的死亡而停止,除非汽车主任放弃索赔!虽然有点无情,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24-11-25 7楼 回复 (0) 张楚凡用户 首先对电动车驾驶员的死亡表示遗憾,另外,我就两句话,第一句,赔,电动车必须赔偿路虎的保险杠,因为追尾本来就是全责;第二句,我就来看看回答与评论的人群里有多少站在所谓正能量和人道主义的制高点上道德绑架的。芝士回答,版权战圆式群必究,未经许可这,不得转载 2024-11-25 8楼 回复 (0) 朵朵用户 支持越野车主不赔,别用道德与人道主义来作为绑架的理由,法制社会应依法治国,否则这个社会将无法可依造成混乱,违章与违法无论何种理由都应得到应有的教训,这是自找的 2024-11-25 9楼 回复 (0) 刘丰玮用户 汽车路口按部就班等红灯,被后方电动车追尾,电动车驾驶员死亡,这种情况谁的责任呢?显然,这是后边电动车的责任,与车主没有关系,车主不应该承担责任,毕竟车主他也是受害者。交通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最多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这原本是好意,对非机动车和行人多一点偏袒,但是就是有人把这种保护当做了护身符,不守规则,我行我素。转载或者引用本作文内容请机注明来源改于芝士回区变答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随意穿越机动车道,这是非常危险的,不要总是觉得别人怕麻烦,不敢撞您,一旦撞到您,吃苦受罪的还是您。电动车追尾正常等红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全责,不应该判罚机动车车主的责任。如果是机动车违规停车,被非机动车追尾,那么这种情况下机动车就有责任了,这也教会我们停车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地点,不可随意停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弱势群体的说法,只要上路,都要遵守交通规则。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清楚的判罚,树立法律权威,威慑违法人员。 2024-11-25 10楼 回复 (0)
正常等红绿灯的越野车,被后方来的电动自行车追尾,车子保险杠受损,而电瓶车驾驶者却意外死亡,于是这就变成了交通事故。越野车主认为自己并没有违章,也没有违停,而电瓶车作为非机动车,却窜入机动车道,导致自己意外死亡,按照正常划分,越野车没有责任,电瓶车负全责。另外电瓶车导致越野车受损,应该赔偿越野车维修费用。
我国交通法又规定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于人道主义保护,弱势一方适当照顾,机动车应该承担10%的责任。那么这次越野车被追尾,应该承担10%的责任,不过死者家属应该赔偿车子的维修费用和误工费用,而且这辆车再卖的时候因为事故导致价格也会更低。所以这个损失应该让死者家属赔偿一部分。
被追尾的越野车,属于飞来横祸,车子被撞坏了,还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最关键的是自己并没有任何过错,完全是因为一个弱势群体的保护政策导致的,本人觉得现在的社会开车的不一定就是强势群体,而骑电瓶车的也未必就是弱势群体,都是道路上跑的,应该很清楚自己的技术和能力,应该对自己所造成的损失勇敢承担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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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电瓶车追尾把命给追没了,还来跟无过司机索要赔偿,法律应该判决死者家属赔偿给越野车主维修费用,而处于人道主义精神,越野车主应该向死者献一个花圈,表达遗憾的心情。
这个我也认为不能赔,我也是骑电动车的人,每个人骑电动车都要对自己负责任的,当然也要对别人负责错了就不能赔,我也有时也闯红灯,首先我要承认这是错的,但如果我骑在机动车道上被机动车撞了也死了,就不应该让别人来负我自己做错事情的责任。
赔偿是应该的,如果向着弱势群体那么可以不赔偿机动车的损失,但如果人死了要求机动车赔偿,我觉得没有天理,不要强调弱者弱者的,知道你是弱者还不正常骑行?机动车等待信号灯,非机动车跑机动车道,出了事让机动车赔,不是弱者,是弱智。同样的人,骑车的弱势群体,开车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哪去了?因为交通工具不同就不平等了?法律专家们给解释下。
从案情中分析:一辆越野车停车等候红灯,一辆急行电动车追尾后身亡。从监控中发现,越野车已经稳稳停车,电动车突然变道插入两车中间无法刹导致事故发生! 所以红绿灯要负主要责任,承担本次事故90%责任,叉路口负责10%责任,出于人道主义 车主应该送花圈一个 冥纸一捆!
赔,一定要赔!
出于人道主义,于情于法都应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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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赔他个锤子呗!
电动车路口追尾身亡索要赔偿,从我角度来看整件事情的话,我支持越野车主不赔偿,但是国内交通法规有明确的规定,在事故中即使车主没有任何责任,也需要承担事故10%的赔偿,10%的赔偿不属于责任赔偿,而是人事赔偿,换个角度来说,虽然事故中车主并没有任何违章行为,但是作为弱势的电动车一方,失去了生命,这部分赔偿作为车主自愿赔偿表示歉意没啥问题,但如果强制赔偿的话,虽然合情但不合理。
我遇到过本人没有任何事故责任,却需要赔偿3000元的情况咱们在日常开车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故,即使咱们万分小心不去磕碰别人,也不能保证没有人来磕碰咱们,更有甚者遇到一些恶意碰瓷的,手段之高明,配合之缜密,令人防不胜防,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车辆保险的完备,将显得非常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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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开车过红绿灯的时候,由于红绿灯是圆灯且正处于绿灯状态,于是我打方向准备转弯,在转弯的时候车速大家应该可以想象,时速也就是20-30,我还特别小心来着,结果就听“砰”的一声,有人撞在了我的右后门上,下车一看原来是学生,路边指挥民警立刻上前,我拨打120和110,将学生送往医院,交警在随后到场了解事故原因,我说我就以很慢的速度过路口,路边的民警给我作证说速度确实不快,主要是这个学生抢绿灯,速度非常快,赶不及刹车撞上的,,结果交警问我有没有保险,然后判的我全责,主要是因为我在转弯过程中没有注意观察,建议我走保险赔偿和维修车辆,不然的话,对方扯皮并在事故责任书上不签字,会一直扣着我的车,我问在什么情况下我的责任才会小一些,事故交警的回答是如果出现事故人员死亡的话,才会具体的划分责任,最后我也认了,对方学生医药费赔了3000元,我自己修车花了2000元。
整个事故中,其实我觉得我自己也很委屈,大家应该知道咱们开车右拐弯的时候,忙盲区真的非常的大,有时候来往的行人根本不避让你,速度非常快的从你车头驶过,防不胜防,即使咱们开的再慢,撞上了,还是要承担大部分责任。
虽然越野车主在事故中没有任何的违章,但是国内的法律法规都是从弱势人群出发,但是很多人群却将这样的偏向当做保护伞,直接或者间接的导致事故的发生站在越野车主的角度,其实我非常的同情越野车驾驶员,我没有任何的违章,还是电动车车主在追尾我的情况下出现的事故导致自己的死亡,我还没有追究他赔偿我车辆的维修费用,他反而向我索要赔偿,简直就是敲诈,从我角度来说我也很反感这些人的做派,明明自己造成的整个事故,还有脸索要赔偿,主要还是被惯的,被这个社会纵容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有很多事情都不能靠讲理来解决了。
一生经进体间条总式基队六己务记存易包细。
就好像前段时间昆山龙哥拿刀kan人事件,结果被路人反sha,在这起事件中,法律角度来说路人属于防卫过当,但是是问一下如果是在座的各位遇到这样的事情,自己生命受到威胁了,难道不是奋起反抗吗,总不能还在考虑怎么样在保护自己的情况下,还不能伤害他人吧,最后要不是因为舆论的压力,路人可能还要受刑。
从法律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一点气活及头区强做周备。
所以作为驾驶员,无论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事故10%的责任,但是对于对方无理的索赔,车主有权拒绝,而且10%的赔偿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的歉意,并不代表自己有过错。
法律的纵容,助长了一大部分人的歪风邪气,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从法律的角度约束细品这一起起的事故,主要的原因都是因为保护事故弱者一方所导致的,从享受权利的角度来说,不管是开车还是骑车,都享有同样的路权,而骑电动车的人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尤其是一些外卖员更夸张,这些人都是事故发生的隐患,不像轿车有牌照可以准确的追踪,这些驾驶非机动车的人简直就把马路当成自己家,随意变道穿梭,如果说咱们车主不小心剐蹭到别人,我们愿意承担我们的责任,但是如果这些人剐蹭我们不但态度嚣张,还一脸无所谓的态度。
结语所以咱们既然享受同样的路权,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咱们应该平等的承担事故的责任,不存在弱势的一方,毕竟谁也没有特权,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一大部分人的歪风邪气,一定程度上减少事故的发生,只有上纲上线,才会让弱势群体有所收敛。
对于这起电动车追尾汽车事件,我的态度如下:
电瓶车上机动车道涉嫌违法,法律不应保护违法的所谓弱势群体!汽车正常遇红灯刹停,后面追尾的哪怕是机动车都是追尾车辆全责,更不要说违法上机动道的电瓶车了!!如果电瓶车擦碰了汽车,还应该让电瓶车家属赔偿汽车的损失,不能因为电瓶车主的死亡而停止,除非汽车主任放弃索赔!虽然有点无情,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首先对电动车驾驶员的死亡表示遗憾,另外,我就两句话,
第一句,赔,电动车必须赔偿路虎的保险杠,因为追尾本来就是全责;
第二句,我就来看看回答与评论的人群里有多少站在所谓正能量和人道主义的制高点上道德绑架的。
芝士回答,版权战圆式群必究,未经许可这,不得转载
支持越野车主不赔,别用道德与人道主义来作为绑架的理由,法制社会应依法治国,否则这个社会将无法可依造成混乱,违章与违法无论何种理由都应得到应有的教训,这是自找的
汽车路口按部就班等红灯,被后方电动车追尾,电动车驾驶员死亡,这种情况谁的责任呢?
显然,这是后边电动车的责任,与车主没有关系,车主不应该承担责任,毕竟车主他也是受害者。
交通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最多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这原本是好意,对非机动车和行人多一点偏袒,但是就是有人把这种保护当做了护身符,不守规则,我行我素。
转载或者引用本作文内容请机注明来源改于芝士回区变答
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随意穿越机动车道,这是非常危险的,不要总是觉得别人怕麻烦,不敢撞您,一旦撞到您,吃苦受罪的还是您。
电动车追尾正常等红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全责,不应该判罚机动车车主的责任。如果是机动车违规停车,被非机动车追尾,那么这种情况下机动车就有责任了,这也教会我们停车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地点,不可随意停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弱势群体的说法,只要上路,都要遵守交通规则。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清楚的判罚,树立法律权威,威慑违法人员。